6招教您识别非法集资骗局
时间: 来源:农民文摘-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高发频发,呈现出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数众多、发案频率较高、手段欺骗性较强、案件潜伏期较长等特点,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法院为此总结6招教您识别骗局:

  披合法外衣   多数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具有一定的蒙蔽性。在群众交纳集资款时,他们还会出具借条、收据、收款证明等不同名目的集资凭证,有的还辅之协议、合同等,骗取群众信任。

  有“能人”引领   一些非法集资组织者本身是当地能人,有的甚至是当地知名企业家。一些非法集资利用名人做代言人,或者打着领导关心支持的幌子,做虚假广告、误导舆论、欺骗群众。

  用暴利引诱   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非法集资者都会把回报定得很高,以支付高息红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

  可短期兑现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待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经亲友介绍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

  施小恩小惠   特别抓住一些老年朋友手头有闲钱又没有投资渠道的心理,用赠送礼品、聚餐活动等方式,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为进一步诈骗打牢基础。

  法官提醒大家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财产。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承诺“高息”“高额回报”的项目都不可信。面对高额利息诱惑,应当保持理性,冷静分析,不要掉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陷阱。同时,法官奉劝个别人不要抱着投机心理向公众吸收存款,若触犯刑法,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丁国锋    吴婉瑾)

  摘自《法制日报》《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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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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