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嘉宾:
袁华之 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朱建岳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赵占领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谢 挺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十九大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他透露,正在做的一项工作是加快研究和制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下阶段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和住房销售管理条例或将分别出台。而无论以何种形式出台,“租购同权”已成住房租赁条例中最惹人关注的亮点。
租购同权可以降低购房需求
记者:住建部透露,通过立法,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租购同权”提法的背景是什么?旨在解决哪些现实问题?
谢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租购同权”的提出是我国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的一个配套政策。党的十九大提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梦,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是打造多层次住房结构、多角度保障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一个关键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租房者在城市生活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租赁权益得不到强有力保障,主要表现在社会医疗养老、教育等公共福利上与本地市民存在差异。
“租购同权”的提出旨在让租房者公平享受社会公共福利。改变租房者的弱势地位,改变传统观念里只有购房才是城市“新居民”的观念。购房跟租房没有差异的时候,住房租赁市场就成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平抑房价的一剂良方。
朱建岳:国家提出的“租购并举”,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内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带来的“泡沫”急剧膨胀,给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威胁。
袁华之:“租购同权”旨在保障大中型城市不断流入人口尤其是新市民作为房屋承租人的权利,使其住有所居,并以住房为中心形成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
赵占领:这些年房价在不断调控中持续上涨。只有当租房和购房在权利上(主要是房屋所附带的公共资源、政策福利)没有太大差别甚至是相同的时候,民众对购房的需求才会减弱。
“同权”指的是相同的 公共福利权
记者:“租购同权”到底是指什么?它会带来哪些改变?
朱建岳:“租购同权”似乎是媒体曝出来的一个概念,源于今年7月出台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其中有“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谢挺 :“租购同权”是指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租购同权”一方面刺激租房市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住房租赁领域,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缓解住房压力,保障民生,从而起到稳定房价缓解土地供应压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全面普及可增强大中城市尤其三四线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拉动城市消费经济增长,提高城市人口红利。
赵占领:“租购同权”中的“权”,是指附加在房屋上的公共福利。有关“租购同权”的立法,有可能通过修改现有的一些立法与政策,消除租赁房屋和购买房屋所存在的对公共资源享受的差异而实现。
但是,租赁房屋者取得的是使用权,而购买房屋取得的是所有权,这两种权利在法律上、法理上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按照物权法,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种权能。租赁所获得的仅仅是使用权,而且这种使用权还带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对使用时间和转租的限制。
(张 维)
摘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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