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 网传“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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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篇名为《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文章在网上疯传,文中强调独生子女继承公证手续难办。随着时间的推移,面临遗产继承的独生子女增多,此篇文章引发关注。

  公证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帖不靠谱,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继承遗产并不难办。

  传言:公证、诉讼两头堵

  真相:关系简单,办理难度小

  在网上疯传的网帖中称,在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另一种是通过诉讼来继承。然而,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继承人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只有走诉讼程序;可诉讼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

  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周志扬表示,2012年和2013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的非诉继承公证数量各有两万件左右,同期本市法院系统审理的继承案件均为六七千件。这说明无论继承公证事项有无争议,均可得到司法救济。

  “独生子女的亲属关系更为简单,办理继承公证的难度更小。”周志扬说,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清楚、遗产确实存在,尚未遇到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案件。

  传言:非诉继承程序繁杂

  真相:《独生子女证》即可证明

  网帖中称:“独生子女继承遇法律空白,父母遗产无法继承。”

  北京方正公证处公证员冯爱芳介绍,在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也并不难办。据冯爱芳介绍,根据公证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这也是诉讼环节当事人所需提供的基础性材料。”冯爱芳说。

  据介绍,证明独生子女跟父母之间关系且唯一继承人的身份也不是难题,《独生子女证》即可证明,甚至计划生育奖状也可以佐证。

  传言:被继承人存款无法领

  真相:继承权公证书是凭证

  有传言称,父母生前在银行的存款,由于去世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这笔存款。

  周志扬说,大家不用担心。早在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就联合发布过通知,明确了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商业银行法颁布后,2013年司法部、银监会下发联合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机构核实被继承人存款的权利和程序。任何继承人都可以通过公证机构查询被继承人存款明细,持继承权公证书提取存款或办理过户。涉外继承案件中,公民也可以通过采取继承公证的方式办理。

  冯爱芳说,如果死者遗产不明,继承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开具查询函前往银行、不动产部门等查询,包括房产、存款、理财产品、股权等。从实践中看,依据公证机构开具的查询函,这些部门出具登记在死者名下的财产证明,操作中并无障碍。

  专家提醒

  父母应公证遗嘱,维护独生子女利益。

  周志扬说,如果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该办理遗嘱公证,而不是继承公证。遗嘱中还可以把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所有预先做个安排,以解后顾之忧。

  例如,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归儿子儿媳共同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这笔遗产离婚后也是一人一半。

  名词解释

  遗嘱公证: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继承公证: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摘自《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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