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近日联合公布了《201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明确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有关事项。
《公告》指出,持有2015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 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 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 相应扣减。
获得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2015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时未申请2015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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