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立足引黄灌区设施农业集中、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畜禽养殖特色鲜明的资源禀赋,聚焦滩羊、肉牛、奶牛、生猪等主导畜禽产业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枸杞加工设施、灌溉设施等现代化农业设施发展需求,指导吴忠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固原市等试点城市出台《盐池县滩羊活体抵押融资试点配套细则》《滩羊活体数字化监管实施意见》《沙坡头区农业设施产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方案》《沙坡头区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奶牛活体抵押融资配套实施办法》等配套细则,逐步探索形成了具有宁夏特色的活体循环抵押融资模式。
建立动态确权更替机制。依托宁夏智慧农业监管平台和电子耳标溯源系统,对抵押畜禽实行“一户一档、一头一码”动态管理,明确抵押活体可按正常养殖周期出栏销售,养殖主体只需在出栏后15个工作日内,补充同等数量、同等价值的畜禽作为新抵押标的,完成电子耳标更新和确权备案即可,无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农业农村部门提供上门核验、快速备案服务。
构建循环评估体系。联合农业专家、金融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季度动态评估+年度全面评估”机制,评估重点结合畜禽品种、生长周期、市场行情、防疫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抵押价值,无需每次续贷或活体更替都开展全面评估,仅对新增抵押活体进行简易估值,评估报告有效期延长至12个月。
优化无缝续贷流程。联动宁夏农信系统、农业银行、平罗农商行等金融机构,推出“循环续贷专属产品”,明确贷款期限为1〜3年,可根据养殖周期灵活设定,续贷时无需重新提交全套申请材料,仅需补充活体更替证明、动态评估报告等核心资料,银行实行“并联审批、当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放款”,续贷利率维持原贷款利率不变,对按时续贷、信用良好的养殖主体,可适当提高抵押率,最高可达70%。
健全多元风险兜底机制。将活体循环抵押纳入农业信贷风险补偿范围,风险补偿比例较传统活体抵押提高5个百分点,为金融机构放贷提供坚实保障;联动保险公司推出“循环抵押专属保险”,涵盖畜禽疫病、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风险,保险金额随抵押价值动态调整,政府给予保险保费30%的补贴,降低养殖主体和金融机构双重风险;建立“政银担”三方协同监管机制,银行、农业农村部门、担保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巡查,通过智慧平台实时监测抵押畜禽存栏、健康状况,及时预警疫病、活体流失等风险,确保抵押资产安全。

(来源: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推进联盟)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