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2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一关键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迈入法治化、系统化的崭新阶段。在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协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制度,不仅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治本之策,更是践行质量农业理念的战略先手和关键突破,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深刻把握制度要义,推动农产品质量治理体系现代化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正处于从增产导向全面转向提质导向的历史性新阶段。推进质量农业发展,核心在于加快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监管体系。合格证制度的全面推行,正是顺应这一深刻变革的必然要求,它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治理理念实现了三大根本性转变,为质量农业的落地实践提供了清晰的制度路径和坚实的治理基础。
治理逻辑实现从“管产品”向“管主体”的深刻转变。长期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侧重于对终端产品的抽样检测,这是一种事后监管模式。合格证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逻辑,将监管重心前移至生产经营主体本身,通过对主体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的持续性考核与监督,推动其建立并落实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这一转变使生产经营者从被动的监管对象,转变为主动的质量责任承担者。当每一家生产企业、每一个合作社、每一位农户都成为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都需为自身开具的合格证承担法律和信用责任时,质量的源头保障才能真正夯实。这不仅是监管效率的提升,更是治理哲学从“末端堵截”到“源头治理”的升华。
治理体系实现从“分段管理”向“全程贯通”的系统重构。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旅程漫长且环节众多,以往按环节划分的“分段式”监管,容易产生信息断链和责任模糊地带。合格证制度以其精巧的设计,构建了覆盖生产、收购、运输、销售全链条的贯通式监管框架。它如同一根坚实的“责任链条”,将生产者、收购商、销售者等各个环节的主体紧密串联。生产者开具的合格证,在收购环节被查验和传递,在销售环节被公示和核对,实现了质量安全信息的无缝流动与责任的可追溯、可核查。这种系统性重构,打破了部门与环节壁垒,形成了监管合力,为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基石。
治理目标实现从“安全管理”向“质量管理”的维度拓展。过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首要目标是守住“安全底线”,重点防范禁用药物非法使用等突出问题。合格证制度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明确将“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纳入承诺事项,这实质上是对生产过程中科学用药、规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意味着,合格证不仅是“安全合格”的证明,更是“质量达标”的宣示。它推动农业生产从满足“无害”的基本要求,向追求“优质”的更高标准迈进,引导生产经营者更加关注投入品的科学使用、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产品品质的持续改善。这一维度拓展,正契合了质量农业发展的内核,即不仅要“吃得安全”,更要“吃得好、吃得健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这三大深刻转变,精准把握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脉搏,清晰指明了质量农业建设的核心要义。合格证制度通过压实主体责任、贯通全程链条、提升质量标准,将有效驱动我国农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提升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注入澎湃动力。
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构建质量安全共建共治新模式
质量农业大厦的巍然屹立,依赖于坚实的主体支柱。合格证制度通过清晰界定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构建起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共同体,让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真正成为发展质量农业的主力军和守护质量安全的中流砥柱。
广大小农户要成为质量农业的“主力贡献者”。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农户数量占绝大多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面。他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着农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合格证制度对小农户采取“鼓励和支持”的引导性政策,并明确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设置服务点提供便捷服务,这充分体现了制度的现实考量与人文温度。
推动小农户向“主力贡献者”转变,关键在于赋能与服务。要通过通俗易懂的宣传,让他们认识到合格证是产品进入现代流通体系的“信用通行证”,是实现优质优价的“价值凭证”。更重要的是,要通过遍布乡村的质量安全服务点,为他们提供便捷的快检服务、规范的记录指导和高效的合格证开具支持,将监管要求转化为贴心服务,切实解决他们“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当亿万小农户被有效动员和组织起来,自觉践行标准化生产,主动开具合格证,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基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巩固。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成为质量管控的“示范引领者”。作为组织化、规模化生产的代表,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具备更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应用条件,理应在质量提升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办法》明确要求其必须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规范开具合格证。
这要求它们必须将质量安全内化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和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覆盖投入品采购、生产过程记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全链条、可验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它们的作用不仅在于自身产品的优质安全,更在于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将先进的质量标准、管理规范和诚信意识辐射传导至产业链上下游,带动关联农户共同提升,成为孵化质量农业的“产业连接器”和“标准输出源”。
收购储运主体要成为质量把关的“关键守护者”。收购、仓储、运输环节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咽喉要道。收购单位和个人、畜禽屠宰经营者等主体,依据《办法》负有依法收取、保存乃至重新开具合格证的法定义务。
这赋予了他们至关重要的“质量守门人”角色。他们的严格查验,是将不合格产品挡在市场门外的重要屏障;他们的规范操作,是确保合格证信息在流通中不失真、不断链的必要保障。必须通过强化监管和培训,引导这些主体深刻认识自身责任的重大,变被动收取为主动查验,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收购无证产品或对合格证信息不核不查的行为,真正让合格证成为农产品在流通领域的“硬通货”。
批发零售平台要成为优质优价的“市场驱动者”。超市、电商平台、批发市场等销售终端,直接面向消费者,是市场信号的直接发出者和优质优价机制的关键形成环节。虽然《办法》未直接设定其法律责任,但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及鼓励展示合格证等规定,对其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导向。
销售平台应当积极建立合格证入市查验机制,将其作为重要的供应链管理工具。更应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渠道影响力,通过设立“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专区”、进行醒目标识、开展溯源查询等方式,向消费者清晰传递质量信号,引导消费选择。当市场终端普遍形成“认证购物、优质优价”的鲜明导向时,将对前端生产形成最强大、最持续的质量倒逼和创新激励。
创新监管长效机制,开拓智慧高效质量监管新局面
合格证制度的全面实施,为我们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推动监管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质量监管拓展,提供了核心抓手和全新平台。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用好用活这一制度工具,开拓质量监管的崭新局面。
深化推进信用评价,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合格证的生命力在于其承载的“承诺”,本质是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信用凭证”。要将合格证的开具规范性、承诺真实性、历史履约情况等,全面纳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模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良好的主体,在项目扶持、品牌推介、信贷保险、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倾斜,降低监管频次;对失信的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行业禁入、信贷限制等联合惩戒,并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杠杆,构建起市场自律的长效机制,使珍惜信誉、崇尚质量成为行业的内在文化。
协同推进质量分级,引导优质优价市场形成。在合格证证明“达标”的基础上,要积极推动主要农产品建立和完善质量分级标准体系。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依据产品的感官品质、营养指标、风味特征、加工特性等,研究制定科学、实用、易操作的分级标准。支持有条件的主体和地区,在合格证上附加质量等级信息,或使用与合格证关联的等级标识。推动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依据质量分级开展交易、设立专区、实行差别化定价。让消费者看得见分级、认得出好坏、付得起价钱,让生产者有明确的质量提升目标和市场回报预期,从而形成“生产讲标准、产品分等级、市场论质价”的良性循环。
整合推进标识管理,提升品牌价值与辨识度。合格证是农产品的“基础身份证”,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认证标识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则是“特色荣誉证”和“信誉保证书”。要大力推动合格证与这些高价值标识的融合衔接与一体化管理。探索推行"基础合格证+优质特征标识"的复合型标识体系,实现“一证多能、一码多查”。通过标识整合,既巩固合格证的基石地位,又丰富产品的品质内涵和品牌故事,帮助消费者便捷地识别产品的安全属性、特色优势和品牌归属,有效提升我国优质农产品的市场辨识度、附加值和竞争力。
创新推进智慧溯源,实现精准高效监管。信息化是提升监管效能的倍增器。《办法》鼓励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具合格证,为我们推进智慧监管指明了方向。要加快构建和完善国家及地方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标准统一和互联互通。大力推广应用电子合格证、智能二维码、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合格证信息的便捷开具、不可篡改和即时查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海量合格证数据及关联信息进行分析挖掘,智能识别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预警提示异常开证行为,实现从“人海战术”式巡查向“数据驱动”式精准监管的转变,让监管更聪明、更高效,让消费者查询更便利、更放心。
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一项关乎农业未来、关乎人民福祉的战略工程。它连接着生产与消费,统筹着安全与质量,平衡着监管与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必须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办法》的宣贯、培训与实施。要广泛凝聚生产经营主体、行业协会、消费者和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随着合格证制度的全面落地和深入实践,必将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质量效益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奠定更为坚实的质量根基,书写出质量农业发展的辉煌篇章。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政策与信息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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