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默认合格”向“标识合格”转变
时间:2026-03-12 10:18:43 来源:农产品市场-中国农村网 作者:罗予若 字号:【

  2026年2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上市时,必须按规定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这张合格证,兼具 “身份证”与“承诺书”双重属性。它载明农产品的基本信息与来源,开具它的生产经营者,必须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事项郑重承诺: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这改变了以往农产品“默认合格上市”的状态,转向了主动“标识合格上市”的新阶段。

  过去以终端抽检为主的传统监管模式,难以完全实现对农产品生产源头和全过程的有效覆盖与风险防控。2022年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建立合格证制度,《办法》的出台则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其核心在于将监管重心从“管产品”转向“管主体”,推动监管从事后查处、终端抽检为主,向事前承诺、过程管控、全程可溯深化。

  经过前期探索,农产品“带证上市”已渐成趋势。全国规模化种养主体基本实现规范开证,产地收购商收取、保存、再次开证逐步推行,越来越多的小农户也开始“持证”销售。要让合格证真正发挥效用,还需在生产、流通、销售、监管、消费各环节协同用力。

  生产者是源头,承诺需真。生产者开具的每一张证,都应建立在规范的质量安全控制和真实的检测结果之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将开具合格证作为产品上市的“规定动作”,建立生产记录,加强过程管控,如实留存证明,确保承诺有据、可查。对于广大农户,《办法》采取“鼓励和支持”的引导性政策。主动开证、亮证,既是讲诚信的表现,也是让自家好产品获得信任、卖上好价钱的有效途径。各地需要加强服务引导,通过设立村级服务点、配备便捷开证设备、提供快检服务等方式,帮助他们“会开证、开真证”。

  收购者是枢纽,把关要严。收购者要严格落实收证、存证义务,对无证产品坚决说“不”。分装或混装销售的,还要重新开证,确保溯源信息不中断、责任可延续。这道关口把严了,既能倒逼上游生产更规范,也能为下游销售提供可靠依据,让合格证承载的信任在流通中顺畅传递。

  销售者是窗口,亮证在常。超市、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等销售终端直接面向消费者,是展示合格证、传递质量安全信号的关键窗口,《办法》虽未直接设定其法律责任,但通过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对其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导向,鼓励其主动公示、亮证销售。还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负有查验合格证的明确责任,需切实履行入场把关义务。

  监管者是后盾,方法求新。除了加强跨部门协作、严格执法之外,监管手段还要与时俱进,向数字化、信息化升级。鼓励推广电子合格证、二维码等信息化开具方式,这相较于手工填写,不仅能提升效率、方便追溯,更能从技术上防范信息造假。如湖南全面推行电子合格证,实现“一证贯通、全程可溯”;江西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为合格证赋能,防篡改、保真实。

  消费者是关键,选择贵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农产品的消费者、食品安全的受益人。今后在购买农产品时,不妨多看一眼是否有合格证,扫码查一查源头信息。每一次对“带证”产品的选择,既是对自身健康的负责,也是对诚信生产者的激励。当“查证选购”成为消费习惯,优质优价的市场导向就会更加鲜明,进而持续推动农产品质量提升。

  相信,随着《办法》深入推进,农产品消费环境将更加透明、规范,我们碗中的饭菜,也将因此品出更加安心、幸福的滋味。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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