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 《协定》)正式对中国生效。这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渔业秩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在持续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等方面又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协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牵头制定,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经由港口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确保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于2016年6月5日生效,截至2025年4月15日,共有81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欧盟)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
中国加入《协定》,意味着我们在渔业管理方面将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同时,也有利于我们更深层次参与全球渔业治理,提升港口管理水平,推动渔业治理现代化。加入《协定》是契合我国渔业发展实际的战略选择,背后既有贴合国情的现实考量,更蕴含主动参与全球治理的大国担当。
顺应国情,加入《协定》是多年准备和审慎评估后的决定。非法捕捞不但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系统平衡,还影响合法渔业生产秩序,损害渔民合法权益。打击非法捕捞,是守护鱼类种群资源、维系海洋生态稳定、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当下,我国加入《协定》的条件已经成熟。制度层面,我国构建起以《渔业法》为核心,《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在内的完善渔业法律体系,为打击非法捕捞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国际协作方面,签署了20多项双边渔业合作协议,加入了8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在交流合作中积累宝贵经验;具体实施环节,建立起多部门海上执法协作机制,打击违法违规作业力度加大,依港管船、管人、管渔获的能力稳步提升。近年来,我国在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中积累的丰富经验,都为加入协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彰显担当,加入《协定》对推动全球渔业治理意义重大。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水产品生产国,水产品总量连续35年居全球第一,在全球渔业版图中占据重要地位。这意味着中国渔业政策的调整对全球鱼类种群恢复、市场供应链稳定性产生重要影响。中国将从入港信息查证、船舶进港管理、船舶进港检查、船旗国监管等方面,对从我国港口上岸的或者进港的渔船进行监管。中国加入《协定》后的一系列举措无疑为打击 IUU(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注入“强心剂”,有望将全球打击非法捕捞的合力提升到全新高度,极大压缩非法捕捞的生存空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加入《协定》,既是对自身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护航,也是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中国力量的担当之举。未来,随着《协定》深入落实,相信我国将在全球渔业治理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携手各国共同守护蔚蓝海洋,让渔业资源持续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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