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2021年,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如今进程过半,禁渔阶段性成效初显: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等级持续提升、长江旗舰物种分布范围继续扩大、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措施全覆盖、联合执法不断强化、禁渔秩序总体平稳……五年来的成就离不开国家层面的科学部署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统筹推进,更凝聚着相关单位的协同发力与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本期特设专题,既系统梳理五年来长江禁渔的阶段性成效,也集中呈现各地的探索,以展现长江十年禁渔期间的生动实践与显著变化。
水生生物资源呈恢复向好态势,物种多样性水平稳步回升
2021—2024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种类数比禁渔前(2017—2020年)增加36种。其中2024年监测到230种,包括重点保护物种15种、经济鱼类43种、其他鱼类172种。
重点保护物种方面,部分重点保护物种数量上升,新监测到长鳍吻鮈、红唇薄鳅等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近30年来首次监测到胭脂鱼自然繁殖。经济鱼类方面,四大家鱼、刀鲚等资源逐步恢复,长江中游监利断面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和鳙)卵苗资源量是禁渔前2020年的6.2倍,长江口监测到的刀鲚资源是禁渔前2020年的9.5倍。首次在宜昌和监利江段发现一定规模的鳤产卵场、在赤水河赤水市江段监测到鳗鲡。
水生生物多样性方面,完整性指数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一般、较差、差、无鱼”6个等级)稳中有升,相比禁渔前的“无鱼”等级,长江干流、鄱阳湖提升2个等级为“较差”,洞庭湖提升3个等级首次达到“一般”,赤水河连续3年(2022—2024年)为“良”。
长江旗舰物种分布范围继续扩大
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是长江的旗舰性物种,也是反映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重要指示物种。2025年已放流97万尾中华鲟,根据监测结果推算,其中361尾超声波标志的个体已有超过60%到达长江口,在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多处海域监测到中华鲟分布,野外资源补充成效显著。
长江江豚局部水域分布范围呈现进一步扩散趋势,斑块分布状况趋于缓解,种群数量呈现出持续稳定的态势。在长江干流和赤水河干流实施长江鲟天然水域产卵场改造与自然繁殖试验,成功监测到繁殖,长江鲟野外种群重建迈出关键一步。
联合执法不断强化,非法捕捞案件减少
五年间,无人机、雷达等高科技禁渔执法监管装备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了重点数据的全覆盖,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了“渔政亮剑”“平安长江”“春季护渔”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2024年实现禁渔相关行政案件同比下降了24.7%,2025年一季度同比下降了3.3%。
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措施不断完善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14.5万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22万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基本养老保险,1.2万生活困难渔民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本刊综合整理)
栏目指导单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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