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以乌苏里江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市域总面积93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14万亩,域内有省属6个国营农场、2个森工林业局。近年来,虎林市坚持生产生态协调发展,持续推进保供给、重建设、强科技、抓衔接,因地制宜推广绿色技术,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东北地区当好国家 “大粮仓”做出虎林贡献。目前,虎林市粮食产量实现“二十连丰”,耕地质量提升 0.9个 等级,提升率4.1%,耕层厚度提高3.6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2.1克/千克,连续八年获评全国产粮大县,连续十四年获评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先后获得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县,成功入选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保供给,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产优质作物,扩大粮食生产总量,提高粮食质量。以扩种大豆为重点,优化粮食种植结构。按照国家“稳粮、增豆”的总目标,通过落实种植者补贴、轮作补贴、大垄密植补贴等政策,引导农民扩种大豆70.54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以粮食高产创建为重点,提高高产田比重。连续5年实施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落实水稻高质高效示范区面积55万亩,示范基地水稻平均亩产比普通地块增产10%。2022年,全市(包括域内农垦)粮食总产量达到61亿斤。以发展绿色食品为重点,提升粮食产品质量。坚持把粮食标准化生产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修订完善了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提高农产品品质。全市绿色食品认证面积达到175万亩,“两品一标”总数达到97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培育发展国家、省、市龙头企业49家。
重建设,生产能力持续提升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实现稳产高产奠定基础。兴建水利工程。整合各类项目资金3.2亿元,加强园区水源设施、灌排沟渠、道路桥涵、农田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农田基本实现成方连片、土地平整、道路联网、渠系配套、灌排畅通、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完善科技保障。围绕生产效能提升,集成组装现代农业科技装备,累计建成“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28个,其中省级样板基地12个。每个园区建有农业环境监控、农田作业视频监控、病虫害在线监测、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查询和专家咨询系统,实现农业生产全过程可视、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加强黑土地保护。全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5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16万亩。全面落实黑土耕地田长制工作机制,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8.3万亩,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24万亩以上,应用节药喷头15336套,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451余吨,落实耕地轮作102万亩次,稳步实施秸秆全量还田、施用有机粪肥等措施。
强科技,发展活力充分释放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发挥科技服务对提高粮食产能的关键性作用,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增长。完善服务体系。实施百名农业科技人员承包农业园区和科技示范户活动,开通农技服务热线、植物专家门诊,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农技服务实现全覆盖。组织11个乡镇与6个农场签订“耕、种、防、收”全程托管面积5000亩,单环节托管20万亩,经过农场全程托管服务的土地产量亩均提高10%,亩均增收150元。单环节托管的土地亩均降低成本5〜10元。推广先进技术。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聘请省级专家,采取集中办班、视频讲座等多种形式,重点推广大豆大垄密植、水稻侧深施肥、玉米分层施肥等先进技术,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均达100%。与北京农联双创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研发培育航天水稻、航天大豆、航天红小豆、航天蔬菜等新品种。建成“三减”示范、水稻绿色高质高效、“互联网+农业”高标准基地95个、面积50万亩,实现每亩减少化肥1.6斤、农药5.5克,20万亩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水稻圆粒品种也逐渐向口感好、食味值高的优质长粒转变,实现了由“量”向“质”的提升。强化科技示范。实施垦地合作共建,建立农业示范园区12个,推广龙垦2021、迪卡1220、垦农34等水稻、玉米、大豆高产种植品种,开展玉米、大豆品种对比试验、肥力对比试验和高产种植竞赛,采用大垄密植、精量点播、分层施肥、全生育期“四精两管”等技术措施,不断提升粮食单产水平。与庆丰农场共建复兴旱田园区采用精量点播、分层施肥、大垄密植等技术,园区内玉米亩产达“吨粮”,与854农场共建永和水田园区种植龙垦2021品种,亩产达1560斤。
抓衔接,农业发展绿色转型持续推进
始终把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把绿色理念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营造粮食绿色增产的良好氛围。强化推进机制。将粮食安全、提高产能等任务细化到乡镇,分解到村屯,依托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开展提高粮食产能改造。实施粮食生产“一把手”工程,制定粮食安全考核方案,把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氛围。创新推进措施。积极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采用统一购置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组织产品销售,降低成本,减少投入,提高品质,绿色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881家,家庭农场7546家,规模经营土地面积150万亩,落实土地托管面积44万亩。加强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涉农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作用,为粮食生产提供资金保障,2022年向农村投放贷款23.6亿元。同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补贴品种,落实农业种植保险面积163万亩,逐步形成了粮食生产灾害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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