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自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在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尤其是2019年发布《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国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进入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向农业保险强国迈进的新阶段。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成效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农业保险作为分散转移农业生产风险、降低农民灾害损失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保障力度逐渐增强、政策地位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日益完善。
(一)对农业保险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业保险,政策关注程度和推动力度不断提升。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在中央层面把农业保险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四条具体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新要求。在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多年实践发展,农业保险越来越成为我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越来越成为农业支持保护的重要抓手。
(二)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逐步形成
据初步统计,2020年以来中央层面相关部委共制定出台30多份和农业保险直接相关的政策文件。各地也积极印发相应配套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有力推动了农业保险政策的落地实施。农险经营机构遴选和评价制度、承保理赔经营规则、大灾风险分散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出台推动我国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逐步形成,其中农业再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是一个重要方面。2020年,为解决我国农业保险风险抵御能力不高、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标志着我国农业再保险进入了“政府主导”新阶段。全球著名评级机构A.M.Best认为中国农再的成立给中国农业保险市场带来变革,增强了保障农业风险的韧性。
(三)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增长、覆盖范围扩大
保费规模跨越式增长。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51.84亿元增至2023年的1430亿元,增长了26.58倍,年均增长率23.04%。其中,2020年保费收入815亿元,超过美国成为保费收入第一大国;2022年保费收入达到1219亿元,首次跨越千亿元大关。毫无疑问,我国已成为世界农业保险大国和极富活力的农业保险市场。
扩面增品成效显著。目前我国三大主粮保险的整体投保覆盖率已达80%左右,较2018年提升了近20%。与此同时,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品种和规模也在扩大,保险标的数量从2018年的272种增加至当前700多种,中央补贴险种保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重从2018年的80%下降至当前的2/3左右,地方特色农产品保费规模占比明显提高。
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各地在发展“小农险”的基础上,不断向涵盖涉农财产、人身和责任等产品的“大农险”扩展,还有各种“农业保险+”产品在实践中不断涌现。
(四)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升,损失补偿效果明显
保障水平大幅提高。2023年,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约5万亿元,覆盖农林牧渔总产值的31.4%,是2007年的13.6倍。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实现了从“物化成本”到“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的跨越,每亩保额从525元提高到1125元左右,保障水平从亩产值的40%提高到亩产值的80%左右。
深度密度目标超预期完成。《意见》提出了2022年农业保险深度和密度要分别达到1%、500元/人的目标,2022年深度和密度分别达1.38%、690元/人,明显超过预定目标;2023年深度和密度进一步提高到1.59%、874元/人。
损失补偿效果凸显。2023年农业保险赔付率已接近80%,分别较2018年、2007年提高了约6%、17%。农民受灾后,在可能获得的各种赔偿补偿救济中,农业保险赔款是最快的,农民参保体验显著提升。如河南“烂场雨”灾害中,农业保险赔款26亿元,是政府救灾资金的5倍多,且从查勘定损至赔付资金到户只用了7天时间。
农业再保险在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农业再保险——“保险的保险”这一工具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为行业提供了坚实的大灾风险保障。我国再保险市场积极作为,为直保公司提供稳定持续的再保险保障和服务。如中国农再聚焦农业再保险主业,实行“约定分保和市场化分保”相结合的业务模式,2021—2023年累计提供风险保障约3万亿元,在应对2023年河南“烂场雨”重大灾害中,第一时间为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提供紧急流动性支援,有效缓解了其赔付压力,展现了国有专业农业再保险公司的政治担当。同时,中再产险等再保险公司也提供了个性化保障维度的超赔分保等灵活多元的再保支持和风险保障。
政策性再保险有效稳定了国内行业供给。2022年全球主要保险机构总体资本减少30%左右,主要再保险公司不得不通过退出合约、减少承保线条、承保覆盖率以及平衡整体投资组合来大幅重塑其运营战略。在艰难的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环境下,中国农再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以约定分保机制为主的再保险供给模式为直保公司提供了持续再保险支持,稳定了我国农业再保险市场价格,政策性再保险作用彰显。
对推动行业创新规范发展作出了贡献。第一,再保险机构通过对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农业发展现状及历史损失等信息的掌握和调研,针对性地创新解决方案,扩展保障范围。如中再产险研发了高标准农田专属保险产品,通过保险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全周期、全链条的风险保障。第二,农业再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和专业优势,瞄准国家战略需求,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如中国农再积极发挥支农惠农政策智库作用,每年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问题系列调查和专题研究,部分转化为国家政策,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农业保险再保险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未来我国农业保险再保险有如下发展趋势:
我国农业保险将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在新发展阶段,为推动加快完成《意见》2030年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标要求、实现从大国到强国的跃进,应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实现发展方式由数量扩张到稳量提质、运营方式由粗放到精准、服务方式由传统到现代、功能类型由单一到复合等转变。
精准投保理赔成为农业保险新的工作重点。第一,依托科技力量和涉农大数据共享,加快建立健全行业数据共享机制,夯实精准投保理赔的基础。第二,加大调查研究,推动农业保险标准化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农业保险条款。第三,加强协保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升其服务水平,夯实农业保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和数据采集的第一步。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建设更为迫切。一方面要发挥中国农再在优化完善我国农业再保险制度中的核心作用,强化约定分保机制政策工具的作用,平衡稳定区域风险和主体风险,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利用好商业再保险市场优势。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动建立全国统筹、中央与地方共建共享的大灾风险基金,分步有序推进国家农业保险大灾基金入轨运行,建立起“保险+再保险+大灾风险基金”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
农业保险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将持续加强。一方面要继续落实《意见》要求,发挥好国家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作用,健全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另一方面要健全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根据新态势新需求调整修订《农业保险条例》和加快立法。
(供稿:中国农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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