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金融先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联合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
“千万工程”深刻改变了农村面貌,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学习“千万工程”经验,重点在学习“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出发,找准乡村振兴的切入点。
此次《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即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和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
具体来看,将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加大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金融支持,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和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同时,将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多种融资渠道,拓宽生物活体、养殖设施等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助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强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除了要找到结合点,在支持方式上也要突破传统的信贷投放和回收单一模式。要创新出更多的方向路径和方法工具,突破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许多项目很难通过常规的融资方式获得信贷支持的格局。
《通知》提出,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等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乡村振兴票据、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同时,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乡村振兴是一个工作重点和目标不断迭代升级的过程。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只要紧扣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持续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定将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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