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农村部长江办的悉心指导下,四川大力构建“133”工作模式,持续用力建队伍、强保障、提质效,扎实推进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执法监管和协助巡护有效互补、有机结合的渔政执法监管体系。
建强一支队伍 着力打造长江禁捕生力军
一是优化队员选聘方式。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推动各地组建渔政协助巡护队员招募专班,参照事业人员方式公开招聘,严格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核,确保选拔人员符合工作需要。用好禁捕公益组织力量,依托阿拉善基金会组建长江鲟协助巡护队,与飞溪河流环保公益中心签订社会化服务协议,助力巡护队伍建设。
二是固化人员配置标准。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巡护队员配置标准,按照长江、嘉陵江、沱江、岷江、大渡河、赤水河三类水域,每15、20、35公里配置1名基础巡护队员,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辖区禁捕范围增配巡护队员,做到测算有据、配置有序。截至目前,四川省建成渔政协助巡护队伍183支、队员4000余人,实现重点水域县(市、区)全覆盖。
三是广泛吸纳退捕渔民。把巡护队伍建设作为发挥退捕渔民特长、拓宽就业安置渠道的重要途径,依托“一对一”关爱联系制度,点对点联系和帮扶渔民,鼓励“打渔人”变“护渔人”,满足基本条件优先录用。目前,累计吸纳退捕渔民555人,每8名巡护队员有1人是退捕渔民。
强化三项保障 着力提升协助巡护能力水平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省级统筹渔业油补、涉渔工程生态补偿、禁捕退捕结余等资金,支持巡护队伍建设。各地全力保障人员工资、意外保险和医疗养老保险等待遇,明确巡护队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泸州市按照每名队员5.5万元标准,每年投入专项资金280余万元,退捕渔民参加巡护队总体收入与退捕前基本持平。雅安市雨城区将22名巡护队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人员队伍稳定。
二是强化装备保障。落实渔政执法装备配置要求,实行统一着装、配发工作牌,配置执法记录仪、扬声器、强光手电和雨具等必要装备,有条件的地区还配备冲锋舟、巡逻车,着力打造装备齐全、形象良好的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宜宾市翠屏区利用集装箱试点建成全省首个渔政巡护镇级工作站,今年计划再新建工作站6个,实现禁捕重点乡镇全覆盖。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常态化培训制度,确保岗前培训不少于3天,在岗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省累计培训1103场、参训2万余人次。严格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奖惩、考核等管理机制。自贡市禁捕工作优秀乡镇每年奖励巡护队员不少于1万元。南充市强化正向激励,设置考核补贴600元,每月向考核达标队员足额发放。同时,积极探索巡护人员举报奖励制度,按照核实成案100~200元、重大线索500~1000元标准,及时兑付现金奖励。
加大三种力度 着力提高协助巡护工作质效
一是加大协助巡护力度。当好禁捕执法“协助员”,推行“执法大队全面管、乡镇政府具体抓、巡护队伍全参与”的联包责任制度。大力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日常巡护和渔政执法的科学性、精准性。目前,四川省累计建成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12个,布设“亮江工程”监控点位908个;协助执法20万余次,协助查处案件19000余起、2300余人,查获电捕鱼机220余套、违禁船只40余搜,劝阻违规垂钓人员180余万次。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当好普法宣传“引导员”,积极参加全国“放鱼日”等主题活动,通过抖音等新媒体普及涉渔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0余万份,切实营造“十年禁渔、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生态救护力度。当好环境保护“守护员”,累计解救误捕长江鲟587尾、胭脂鱼32尾、岩原鲤29尾、大鲵31尾,为保护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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