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绿色、生态、健康是农产品应有之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三农工作的生命线。
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化进入新阶段。去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8章81条。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责任更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每个人的饮食安全,各个环节的生产主体都应该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践行者与守护者,不仅生产者有责任,经营者、监管者同样有责任,只有多方合力,才能共同守好“民以食”的这片天。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责任划定上更加具体与明确,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及收、储、运、管各环节各主体都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各类业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销售者、监管者,都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同时,强调地方政府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明确质量安全标准,组织风险监测,加强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制定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切实提升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标准更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形势不断好转,农业标准化全面深入推进,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7%以上。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农药、兽药、化肥滥施乱用等现象仍不时发生。此次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范围,对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按标生产、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方面作了规定,鼓励和支持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和良好农业规范等。要按照法律要求,持续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抓手,促进各项绿色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落实落地,从源头上产出更多绿色、优质的农产品。
监管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过去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除了有消费者与农户、农产品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原因,还有监管薄弱、惩戒力度不够等原因,导致违法成本低,难以形成威慑。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开展监督抽查、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的,加大罚款额度,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常怀敬畏之心。同时,法律明确了乡镇政府应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通过基层监管将舌尖上安全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
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历史新起点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施行适逢其时,我们要抓住法律贯彻实施的有利时机,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法律落实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让人民群众“吃得更省心、吃得更安心、吃得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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