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目前我国农业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按照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安排部署,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探索创新金融支农模式,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试点工作,组织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509名金融专业人员派驻到全省509个试点乡镇,采取“驻乡包村”方式,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最贴身的金融服务,实现了金融资源和服务的深度下沉,有效促进农民致富、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农民金融知识,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取得新实效。
创新背景
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虽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农业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信贷资金不足仍是制约农业和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一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办理金融业务支付汇兑不便、贷款手续繁琐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金融服务精准触达受限。二是农业经营数据相对缺乏、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极大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信用贷款量的释放。三是农村金融专业人才缺乏,县、乡、村级对金融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意识还比较薄弱,对金融支农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金融专业人才也相对缺乏。为此,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创新金融支农模式,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试点工作,按照“链条前移,重心下移,精准对接,持续发力”的理念,从金融机构选拔509名“农村金融服务专员”派驻到全省各试点乡镇,带动大量“真金白银”向农业农村倾斜,精准解决农业农村领域各类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取得新实效。
主要做法
(一)九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力、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农信社、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等八部门共同印发了《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工作方案》《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试点范围、重点工作等,指导各地抓紧组织实施。各级农办牵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建立定期沟通、会商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为保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工作有效进行,《方案》要求各试点乡(镇)、各行政村在村民中心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室”并加挂标牌,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每行政村安排一名“金融支农协理员”积极配合金融专员开展工作。各金融机构结合职责和辖区特点,明确各级工作重点,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通报各地专员进展情况,从各层级对农村金融专员进行专项支持与帮助,还为专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专员生活工作难题。
(二)明确“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试点乡镇和专员人选,筹备派驻准备工作,打造农村金融服务示范乡。结合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相关数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对全省乡镇进行摸排调查并结合各市推荐情况,共梳理汇总第一批试点乡镇509个。其中在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每市选2个县作为试点县;在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沧州、衡水、邢台,每市选1个县作为试点县,以上试点县在所有乡镇试点推进;其余各县每县选2个乡镇作为试点乡镇推进。协调农村基层网点覆盖最多的农村信用社作为“主办行”,联合省农信社、省农行、省建行筛选509名对农民感情深、对农村环境熟、对农业有见解的优秀年轻业务骨干担任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包括农信社系统270人,农业银行204人,建设银行20人,县级农业农村局15人。
(三)起草实施细则,明确“六个一”工作任务,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工作落实。为使“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更快落实落地,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农信社、省农行起草了《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金融服务专员派驻后首先开展的“六个一”工作任务即:开展一次摸底调研、开展一次集中宣讲,开展一次金融保险知识培训、开展一次“农村金融大集”、申报一批基层涉农金融保险需求、召开一次“双基”共建现场会等。进一步细化了“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的各项内容和具体目标任务,对此项制度落地实施提出了可操作的标准和要求。
(四)开发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工作流程。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在结合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系统的基础上,与省农信社联合开发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初步设置两项功能,一是对派驻人员进行精细化的管理考核;二是汇总梳理农村实际金融需求,推动金融需求与金融产品线上对接。为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专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召开了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培训视频会议,帮助各派驻专员明确自身职责和任务、熟练掌握“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工作系统平台的功能和操作流程;并组织了省农信社、省农行、省建行三家金融机构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帮助专员熟悉金融支农政策、重点信贷产品及业务办理流程,着力提升专员服务“三农”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充分调动各级参与试点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农信社、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等八部门共同印发了《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绩效评价办法》。通过严格的绩效管理,推动各方责任落实,以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的实际效果作为评价依据,以数据为支撑,按照立足县域、立足农户、立足产业发展的整体安排,做到程序规范、简便易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实施动态化管理,每年根据实际业绩进行绩效评价,激励专员及时发现融资需求,提升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支农成效
金融服务专员制度是一项源于顶层设计、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2022年7月份,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派驻509名专员到试点乡镇开展“驻乡包村”工作,为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各地金融服务专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在政策传导、金融创新、银企对接、优化服务等方面帮助企业和农户纾困解难,在促进农民致富、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农民金融知识等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切实缓解了群众急难愁盼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地专员到岗后马上投身到进村走访工作中,深入千家万户,逐户摸底调查,细致摸排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主体的经营情况、金融服务需求以及贷款意愿等信息。并根据摸排情况为当地农业经营主体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及服务,搭建起了金融机构与乡村、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桥梁。截至2022年末,各地农村服务专员已经录入18356家农业经营主体(含个体农户)信息,申报贷款需求15020笔,成功投放贷款10664笔,发放贷款金额达到39亿元,平均每户拿到贷款36.6万元,通过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这个新渠道,切实解决了缺乏抵押担保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的资金难题,为他们后续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二)将金融资源和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为群众提供最贴身的普惠金融服务。各地金融服务专员深入基层、与群众打成一片,将金融支农服务与农村农民的民生需求切实结合起来,积极帮助村民提供存款、转账、线上缴费、手机银行签约、理财咨询、存贷款预约等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以问题为导向,帮助居民解决最迫切的金融需求和民生诉求,将移动金融服务从城镇、街道延伸到村、组,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力度,让农民享受到“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的便捷金融服务,打造出“流动金融机构”的新名片,大幅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不断拓宽金融知识在乡村地区的覆盖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各地金融服务专员不定期入村开展存款保险制度、反假币、反电信诈骗、金融政策宣传等一系列“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的讲解方式向老百姓全面普及预防金融诈骗及农户个人征信维护等相关知识,现场派发知识手册及传单,将金融知识、惠农政策、致富信息送到百姓身边,创建以信用为纽带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价值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截至2022年末,每位专员一般开展了4〜5次宣传培训,多的达到10余次,全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已进村走访5000余次,累计在开展金融知识宣传1200余场,有效提升村民群众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对专员的考核与管理,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工作取得实绩实效。下一步将建立周安排、月调度、季督导、半年汇报、年底总结的工作督导制度。并于每季度对“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工作进行一次全省督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信息、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完善优化金融服务专员制度,逐步将专员队伍打造一支服务农村金融的本土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二)组织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省金融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乡村振兴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开展“三农”政策、金融政策、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宣讲培训,着力提升人员素质能力。引导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金融服务专员和金融协理员进行再动员、再培训,推动金融服务专员积极融入乡镇治理,深入了解乡镇工作重心和方向,掌握当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情况,用好各类金融产品,帮助出谋划策、添翼助力,推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迸发“新活力”,结出“丰收果”。
(三)抓好典型示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一批“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工作典型,组织每个设区市打造一个典型示范县,整县推动的试点县打造一个典型乡镇,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工作取得实效,为金融服务河北乡村振兴打造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典型。加大群众宣传力度,推介符合广大农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带着群众干,激发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支持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指导单位: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