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把农资供应质量作为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狠抓农资生产经营执法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构,建强队伍,提升农资监管执法能力。一是全力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三统一、一确保”原则,统一队伍名称、统一机构规格、统一市带区执法,确保编制优先安排、人员优先配备,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组建,全部实现挂牌运行、集中办公,并专门设置农资打假岗位,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大力完善执法装备。启动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标准化项目,列入“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执法装备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农兽药快检等设备,为农资打假工作提供支撑。三是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农作物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等重点领域,在全省范围开展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通过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卷评查、互动交流、技能竞赛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实战水平。全省27个单位获得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称号,位居全国第一。
强化日常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坚持关口前移,线上线下联动,实现动态监管。一是加强线上常态排查。依托省级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将全省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产品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全面推行农药、兽药实名制购买,全链条排查农业农村部通报以及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农资产品,实现闭环监管。二是加强线下重点巡查。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强化巡查检查、监督抽查和暗访暗查,发现问题适时跟进执法抽检,严厉打击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联合专项治理。履行农资打假牵头职责,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农资市场。2021年全省出动农业执法人员8.8万多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5.4万个次,查办农资违法案件470多起,集中销毁假劣农资近20吨。
强化案件查办,保持高压震慑
坚持露头就打,对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案件查处率、协查率、移送率三个100%。一是注重三级联动。省级动态跟踪重大农资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或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查办;市级对案情疑难复杂或跨区域的案件,直接查办或牵头组织查办;县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清单逐项查办。二是注重全程协查。坚持“一地查案、省内联动、全国通报、一查到底”要求,对每一起农资案件逐级追溯来源和追踪流向,通报涉案农资所在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阻击假劣农资流入市场。三是注重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横向执法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2021年,省市农业农村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办的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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