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村级协管员激励机制 强化网格化监管
时间:2022-03-15 07:24:58 来源:农产品市场-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编者按: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并探索加强协管员管理,建立协管员激励机制,取得明显进展成效。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指导下,本刊选择了部分地方经验做法,供各地参考借鉴。

  山东省济南市

  县聘乡用专职协管员,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

  济南市常态化聘用千名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岗专职协管员,实现了下移监管重心、前移监管关口。济南市明确协管员队伍实行县聘乡用、双重管理的方式。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管员的招聘、管理及考核,乡镇(街道)监管机构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及考勤。各县(市、区)统筹乡镇(街道)农业产业比重和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为镇街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3至7人,全市共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岗位1337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岗位设定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目标,优先从大中专农业类专业毕业生中择优录用。

  为加强协管员队伍管理,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基层防疫协防管员管理细则》,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协管员采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薪酬,基本工资3000〜5000元不等,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严格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管理考核办法。平阴县建立协管员工作制度、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培训制度及网格化监管制度等,对协管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平均分配区县、街镇两级管理部门考核赋分比例,对于考核合格的,当月增发绩效工资。商河县引用“钉钉”手机APP进行移动办公及考勤,实行协管员签到管理,采取人脸识别方式实时录入检查巡查及考勤信息,定位精确在200米内,提高了工作效率,完善了考核机制。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购买社会化服务聘用村级协管员,分级考核确定工资待遇

  青白江区据产业集中发展情况、办公条件、道路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状况,以2〜3个村(社区)为一个片区,将全区61个涉农村(社区)划分为33个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每个区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1名专职村级协管员。对村级协管员实行年度分级考核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考核占年度目标考核的55%,乡镇(街道)考核占年度目标考核的25%,村(社区)考核占年度目标考核的10%,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占10%,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和绩效的依据。

  青白江区统筹200万元用于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对村级监管实行目标管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绩效评估,为村级协管员开展工作提供所需条件设备,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和技术指导,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按时拨付。各乡镇(街道)将村级监管工作站点设在村委会,负责本辖区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监督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本公司派驻人员的人事管理、安全教育和福利待遇发放。

  甘肃省榆中县

  聘用兼职协管员,依据考评结果给予补助

  甘肃省榆中县将村级协管员纳入县、乡两级管理,落实协管员待遇,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每个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一般由村两委成员或村内骨干担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每名协管员人均补助5500元/年,其中市级承担60%,县财政承担40%,具体收入与本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协管员的管理与考核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考核结果综合实地查看、个人述职、现场打分等情况,分为优秀(占考核总人数的10%)、良好(占考核总人数的30%)、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村级协管员报酬由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组成,其中:基础报酬占60%,每人每月250元;绩效报酬占40%,年终考评优秀者每人每年3500元,年终考评良好者每人每年2500元,年终考评称职者每人每年1500元。对年终考评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村级协管员予以续聘;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考核连续两年列最后的,取消其村级协管员资格。

  栏目指导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责任编辑:程明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