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低估“农遗”中的“良品”
时间:2022-09-28 10:30:36 来源:农产品市场-中国农村网 作者:闵庆文 字号:【

  尽管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已有20年,但一提到“农遗”,许多人还是显得很茫然。将其理解为“农业遗迹”“传统技术”的有之,理解为“农业特产”或“田园景观”的有之,将其误称为“农业非遗”的也不乏其人。

  “农遗”是“农业文化遗产”的简称,其中最有价值的当属那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按照2015年8月农业部发布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中的定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我国人民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世代传承并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包括由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由农业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显然,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类特殊的农业生产系统。

  作为一个有着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良好的生态环境、环境友好的生产技术,并衍生出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创造出优美的田园景观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自然生产出了具有优良品质和显著地域特色的“有文化内涵的生态农产品”,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些农产品的生产维持了农业系统的可持续,这也就是所谓的“农遗出良品”和“良品传农遗”。

  青田田鱼、哈尼梯田红米、万年贡米,敖汉小米、普洱茶、宣化葡萄、绍兴香榧、从江香禾、佳县红枣、庆元香菇……这些无疑都是农业文化遗产地中最有特色的农产品,堪称“农遗良品”中的精华。

  但“农遗”中的“良品”远不止如此。例如在浙江青田,除了稻田鱼(青田田鱼)外,稻鱼米也有相当的市场影响力。不仅田鱼、稻米这两个直接来自“稻鱼共生系统”的产品,杨梅、茶叶、油茶等等这些来自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产品,同样也因良好的产地环境而成为优质农产品。

  还有一些“农遗”中的“良品”也不应被忽视。一是常被人们贴上“文化”标签的传统村落、坝渠等物质文化遗产和节庆、习俗、鼓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大多产生于农业生产或服务于农业生产,属于“农遗”中的文化产品;二是常被人们归为“生态”服务的优良的水质、清洁的空气,以及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优美的生态景观等,这些具有自然属性的要素,属于“农遗”中的生态产品。

  因此,“农遗”中的“良品”至少包括三大类:农产品、文化产品、生态产品。因为管理部门和学科领域划分的缘故,谈到“农遗良品”,人们似乎更多关注农产品,而忽视了同样非常重要的文化产品与生态产品,即使是农产品,也往往只关注少数几个而忽视了丰富农业生物多样性和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上的多样化的农产品。

  习近平主席在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所发贺信中强调,要“进一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文化、生态价值,并实现价值转换,需要通过农产品、文化产品、生态产品这些“农遗”中的“良品”的开发来实现。

  “农遗”中的“良品”极为丰富,无论是农产品,还是文化产品和生态产品,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和保护利用中都不应低估。对于农遗良品的开发,则需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共同努力。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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