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的实施为中国农产品贸易带来广阔前景
时间:2022-09-22 14:52:02 来源:农产品市场-中国农村网 作者:文/于露 胡雪筠 字号:【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以下简称RCEP)是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截至目前,RCEP生效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东盟7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等5国。今年5月1日,在中国与缅甸之间生效实施。RCEP的实施,为中国农产品贸易带来了机遇,为从事中国农产品贸易的企业也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特点

  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扩大、非关税措施逐步减少、关税水平逐年下调等机遇的不断释放,中国农产品贸易多年来蓬勃发展,呈现出以下4个主要特点:

  一是中国农产品贸易多年来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的势头。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21年中国农产品贸易达3041.7亿美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了23.2%。其中进口2198.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出口843.5亿美元,同比增长10.9%。

  今年前5个月,中国农产品贸易仍然延续了增长态势,贸易额达1328.3亿美元,同比增长11.2%。其中进口941.6亿美元,同比增长7.1%;出口387.3亿美元,同比增长22.6%。

  2012—2021年的十年间,中国农产品贸易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4%。其中进口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8%;出口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

  二是中国农产品贸易是减顺差的有力工具。以2021年为例,中国农产品进口首次超过2000亿美元,达2198.2亿美元,贸易逆差也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达1354.7亿美元。2012—2021年的十年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7%。

  三是中国农产品的进口来源地和出口目的地高度集中。以2021年为例,进口前10位的来源地,占中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70%;而出口前10位的目的地,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6%。

  附表2 2021年中国农产品进口前10大来源地

  附表3 2021年中国农产品出口前10大目的地

  四是中国农产品贸易产品品类高度集中。以2021年为例,进口前10大类产品占中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88%;出口前10大类产品,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77%。

  附表4 2021年中国农产品进口前10大类产品

  附表5 2021年中国农产品出口前10大类产品

  RCEP成员国是中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伙伴

  中国与RCEP成员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相互交融,充分体现出周边是首要的相互依存关系。从以下4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RCEP成员国是中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合作伙伴。

  一是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额在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中所占比例大。2021年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为937亿美元,与2020年相比(下同),增长17.5%,占中国农产品贸易额的30.8%。其中,中国自RCEP成员国进口552.4亿美元,同比增长25.3%,占中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5.1%;中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384.6亿美元,同比增长7.9%,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5.6%。

  今年前4个月,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达323.1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占中国农产品贸易额的31.7%。其中自RECP成员国进口191.7亿美元,同比增长14.5%,占中国农产品进口额的26.7%;对RCEP成员国出口131.4亿美元,同比增长11.2%,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3.9%。

  附表6 2021年中国农产品自RCEP成员国进口情况

  附表7 2021年中国农产品对RCEP成员国出口情况

  二是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近年来平稳增长。2012—2021年的十年间,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同期,中国自RCEP成员国进口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7%,对RCEP成员国出口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9%。

  三是RCEP成员国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市场。在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前10大目的地中,有7个是RCEP成员国,分别为:日本、越南、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上述7个出口目的地占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的41%。中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的产品高度集中,前10类出口产品占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3%。

  附表8 2021年中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前10类

  农产品

  四是RCEP成员国是中国棕榈油、乳制品、水果、水海产品、肉类等进口的重要来源地。在中国农产品进口的前10大来源地中,包含4个RCEP成员国,分别是:泰国、新西兰、印度尼西亚和澳大利亚。上述4个进口来源地占中国农产品进口额的17%。2021年,中国自RCEP成员国进口的棕榈油总额占中国自全球进口额的99.9%,进口的乳制品总额占中国自全球进口额的78.5%,进口的水果总额占中国自全球进口额的71.7%,进口的水海产品总额占中国自全球进口额的27.9%,进口的肉类总额占中国自全球进口的18.1%。中国自RCEP国家进口的农产品高度集中,前10类产品占中国自RCEP成员国农产品进口额的86%。

  附表9:2021年中国自RCEP成员国进口前10类

  农产品

  RCEP的实施为中国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展带来了无限可能

  关税优惠是RCEP协定带来的红利之一。根据协定,RCEP各成员最终实现零关税的农产品比例总体将达到90%以上的较高水平。我们从中国农产品出口和进口两个维度来分析,可以更清晰地看到,选择RCEP对助力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所带来的积极推动作用,以及对中国从事农产品贸易的企业扩大农产品进出口所展现的更大可能。

  从出口方面看,首先要与出口目的地的客户充分沟通,认真研究关税减让表,找出现阶段关税下降幅度大的产品。其次,针对关税下降幅度大的产品,分析企业的出口产品结构,寻找通过改变产品出口形态或改变产品加工方式的策略,来实现RCEP协定所带来的红利落地。以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为例,2021年日本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第二大目的地,占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的12%。RCEP的签署填补了中日在自贸安排上的空白,为中国农产品扩大对日本出口发挥了积极作用。冷冻蔬菜是中国对日本出口的最大农产品之一,日本对少数单一品种的冷冻蔬菜下调了关税,混合蔬菜的关税也下调了0.7个百分点,因此,可以将未下调关税的单一品种冷冻蔬菜,组合成混合蔬菜出口,就可以享受关税下降的好处。鱼肉制品也是中国对日本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日本对烤制的鲅鱼和蒸煮的鳗鱼,关税下调了1.7个百分点,企业可以通过对原有鱼类出口加工方式的改变,选择关税下调的税号,使出口的鱼类产品更具价格竞争性,惠及终端市场和消费者。

  其次,改变单一品种出口模式,不断开发新产品,适应后疫情时代出口目的地市场的需求。如,与餐饮机构合作,研发适合出口目的地消费者口味的预制菜品种等,增强产品对目的地市场消费者的吸引力,提升出口份额。

  从进口方面看,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地缘优势,缩短了供应链的距离,使得中国粮食安全保障系数更高。广义的粮食安全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解决温饱,二是满足健康需要,三是满足对食物多样性的需求。由于新冠疫情、俄乌冲突等的影响,全球贸易,尤其是农产品贸易经历了物流成本高企、粮食运输中断、食品价格不断破纪录上涨等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与RCEP成员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恰好相互解决了关系国计民生农产品的保障问题。此外,零关税的实施,也促进了中国自东盟国家进口香子兰豆、肉桂、丁香、肉豆蔻等调料产品,丰富了中国消费者舌尖上的味蕾。

  RCEP的实施为中国从事农产品贸易的企业拓宽了更好配置资源的渠道

  近段时间以来,从各种新闻媒体上我们总可以看越南赶超中国的热议话题,而这个话题之下,事实上是在讨论中国的产业转移。我们认为,产业转移可以分为主动转移和被动转移两个方面。产业转移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并不是十分突出,而此前的转移也大多是因进口商对于贴近原料供应地、降低加工成本等要求而不得已的被动转移。但RCEP协定的实施,尤其是充分利用协定中的原产地累积原则,为中国从事农产品贸易的企业提供了在区域内掌控主动产业转移的契机。

  RCEP协定有关原产地累积原则,是指允许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在区域内进行累积,达到协定规定的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即可享受优惠待遇。经过分析,我们认为以下三个方面可以作为企业是否要采取产业主动转移的参考。

  一是以俄罗斯水海产品为主要原料的水海产品加工出口贸易。水海产品是中国出口的第一大类产品,2021年占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的25.6%。中国超过40%的水海产品出口是采取加工贸易方式,俄罗斯是中国水海产品进口的第一大来源地,2021年,自俄罗斯进口的水海产品量占中国水海产品进口量的17.1%。俄乌冲突后,许多国家纷纷采取限制俄罗斯产品进口等一系列制裁措施,RCEP成员国中,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加入了对俄罗斯的制裁阵营。2021年,中国对上述国家水海产品出口量,占到中国出口总量的27.6%。因此,要稳住对上述国家鱼类出口数量,必须寻求鱼类原料的替代,来自于东盟的RCEP成员国,绝大部分都具有水海产品资源优势,中国从事水海产品加工出口的企业,可以考虑将部分加工业务转入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RCEP成员国,这样既可以保证原料供应,也可以享受原产地累积规则带来的优惠。

  二是日本、韩国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征收高关税,但对来自东盟RCEP成员国的产品征收低关税或实施零关税。在RCEP协定中,日本和韩国实施关税减让差异化出价。如日本,对来自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农产品,其开放水平高于对中国、韩国的开放水平。日本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第一大目的地,占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的12%。日本对于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所征收的不同税率,直接关系到中国产品在日本市场的竞争力。以日本进口烤鳗为例,日本对于来自于中国的烤鳗征收的进口关税为9.6%,对于来自于东盟国家的则是5%,相差了4.6个百分点。由于烤鳗的原料是活鳗,东盟国家对来自中国的活鳗关税为零,因此,选取东盟国家建立烤鳗加工厂,无疑是已经在东盟国家投资水产养殖和加工的企业,或即将要在东盟国家投资水产养殖和加工企业的一个必然选择。

  三是以RCEP协定中各成员国关税优惠为基础,通过交叉比对各成员国已加入的区域自贸协定和中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中的关税优惠程度,选取扩大出口的目标市场。我们以15个RCEP成员国和11个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以及10个ASEAN(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为例,不难看出,全部加入三个协定的成员国有4个,分别是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和文莱。

  在上述图示中,与中国没有交集的成员国有4个,分别是加拿大、墨西哥、秘鲁和智利,这其中,中国与秘鲁和智利已分别签署双边自贸协定,不难看出有增长潜力的市场为加拿大和墨西哥。以加拿大市场和中国烤鳗出口为例,2021年中国烤鳗对加拿大出口649.5吨,与2020年相比(下同),增长67.4%,金额1276.9万美元,同比增长19.7%。加拿大对自中国进口的烤鳗征收7%的关税,但对于自越南进口的烤鳗关税为零,两者在关税上的差距是7个百分点。因此,作为出口企业,有条件以零关税出口活鳗到越南,并在越南建立加工厂生产烤鳗,通过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自越南向加拿大出口,增强产品在加拿大市场竞争力,以达到扩大出口的目标。

  当然,企业走出去选择在区域内更好配置资源,差异化关税是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同时,东盟国家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大幅压缩涉农投资领域的限制措施,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企业也要深入分析具体的投资政策,以及对于熟练技术人员流动的相关要求,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选择,为全球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农产品。

  RCEP协定对促进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扩大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从事农产品贸易的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选好和用好政策非常必要。当然,将RCEP协定与相关的自贸协定相结合,尤其是与海南自贸港政策相结合,找准各种优惠政策之间的结合点,加以综合运用,这将为企业打造出最优的产品供应链组合,使企业在国内国际双循环过程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于露,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会长;胡雪筠,伦敦大学学院经济系)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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