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徐旭明回乡竞聘村委会主任时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竟会成为整个光明村集体经济的经营者。
2019年7月,作为浙江省杭州市首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临安光明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彼时身兼光明农场负责人和光明村村委会主任的徐旭明,当仁不让地挑起了公司董事长的重任,带领这个小村开始了一场传统农村管理运营的全新变革。
一年多过去了,乡村的发展可谓蒸蒸日上:公司化转型当年,光明村集体经济收入就达到了124万元,同比增长110%;其中经营性收入100万元,比2018年增长100%,几乎成为当地的一个传奇。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乡村集体资产在公司化经营的转型中发生了什么故事?又给其他乡村发展提供了怎样的启示?近日,我们前往临安,希望以光明村为窗口,去观察记录浙江在乡村振兴中的努力和变化。
融入市场
村集体自主“造血”
在临安,光明村这些年来一直以一个“探路者”的形象存在。
它曾和很多乡村一样,遭遇日渐凋敝的窘境:人均耕地不到一亩,村里半数以上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下的土地有的种雷竹,有的种水稻,也有的一直抛荒失管,每亩土地平均利润仅剩三五百元。
转机发生在2015年。作为全省12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之一,临安开始了以前几乎不敢想象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光明村也包括在内。尽管辛苦了好几个月,但对于确权带来的好处,村党总支书记周潮滨深有感触:“只有股权明确了,成员的资产和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村里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来谋发展。”
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就此拉开序幕。按照“村集体+农户”模式,光明村223户714位村民以土地入股光明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确权不是终点。确权后的权证只是确定了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盘活它的金融属性,提高经营权和流转经营权的含金量,让农民将土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利益?2017年,由村集体全额出资,光明村将盘活的土地建造成一片光明农场,并播下种子开始种植水稻。2018年,通过光明农场,村集体总收入已从前一年的22.5万元跃升至50.5万元。
然而即便如此,光明村还是遇到了瓶颈——对于传统型生产销售农产品的合作社来说,一产的利润已经饱和,没有其他项目作为收入,经营性收入想要再提高难上加难。
光明村所在的於潜镇党委委员吴毅告诉笔者,虽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发票,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但受限于法律,这一“特别法人”真正经营范围却较为局限,经营渠道也不够顺畅,难以适应新时期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需求。
如何让村集体顺利自主“造血”?去年以来,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开始探索“公司化经营”模式,将试点放在光明村,尝试将企业经营的理念与营运的方式用于村庄经营,引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增强经营意识、拓展业务范围,使集体能够合理分享资源资本化的增值收益。
“改革要突破政策的限制,使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一特别法人,通过机制的设计,适应当前市场。”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叶剑介绍,公司化经营改革的目标,是从政策层面上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机制,以符合市场经济要求,让村集体更好地对接市场、融入市场。
当年7月,临安光明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公司以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股东,开展实体化运作。根据年终收益分配按当年利润的60%留作公司发展基金,40%上交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把市场机制和资本运作模式有效引入农村。
突破瓶颈
经营范围大大拓宽
在公司化经营的总体框架之下,光明村的发展模式开始破局。
笔者从光明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看到,现在公司的经营范围除了传统的种植养殖业,还新增了服务类、设计施工类、销售和食品生产类。
这对光明村的意义不言而喻。过去以村集体为主体经营的产业,无非是各类农特产品的产和销。业务类型的限制,一度使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受阻。
而新成立的这个乡村公司就不一样了。除了原本经营农场,公司还可以将农户手中零散土地,通过经营权流转的方式,集中化连片,再统一发包或自行组织经营;公司可以向农户租赁闲置住房,有偿收回闲置宅基地及浮产;甚至还能够承接200万元以下6大类12项规定内的小型工程、开展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经营工作,经营业务大大拓宽。
这给光明村带来的变化无疑是显著的。徐旭明算过一笔账:去年公司承接工程16项,预计可获得净收益80万元;经营水稻种植320亩,预计大米销售收入150余万元,净收益30余万元,两项净收益合计可达110余万元。
“市场化运作后,因为省去一些中间环节,有效降低了工程项目招标等费用。同时村民还会自己采购原料、监督工程,可以有效控制成本。”徐旭明说。
转变的不仅仅是经营模式,更是经营理念。“既然成立了公司,就要有章可循,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通过股东代表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的方式进行全面管理。”徐旭明说。
在公司成立时,临安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确保公司化经营得以顺利实施——突破村集体公司化经营准入机制,允许其承接经营政府转移性支付项目工程;根据村集体公司化经营需要,修订完善小额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拓宽村集体公司承接小型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并简化招标程序;建立村集体公司管理人员薪资报酬与激励机制,激发管理人员经营工作积极性等。光明村内部还制定了《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农场务工管理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
这些制度的制定并非一蹴而就。周潮滨回忆,由于没有前例可循,每个制度中的每项条款,都是大家一个字一个字讨论敲定下来的。
2019年8月,公司承接了第一个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程项目,涉及人员管理、物料采购、保存管理等。周潮滨至今都记得,头顶的风扇叶片嗡嗡在转,董事会成员与於潜镇相关负责人、农经总站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讨论可能遇到的每一个细节问题。从原材料由谁采购,到怎么入库、登记、出库、由谁来管理,全部列出来,硬是给从未做过的工程定下了一套规范化管理的流程。
但身份的转变,还是让徐旭明有些不适应。公司化经营改革后,人员如何妥当安排、财务如何规范管理、如何处理集体与村民发展利益纠纷等,都成了新的考题。“管理公司和管理村庄的方式不一样了。”徐旭明说。
招才引智
人才机制亟待完善
从闲置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房使用权的流转,到农村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再到股份经济合作社进入市场,也就是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激活产权,已成为临安整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
试点的一系列成效,也推动临安多地根据实际,探索这种乡村公司化经营的新模式。“单村独资”“多村合作”“整镇抱团”“跨镇联合”等形式陆续出现,大家的目的很明确,即提高运营效率、拓展业务范围。过程中,干部激励、民主决策等机制也逐渐完善起来。
湍口镇是典型的山多地少、地广人稀的山区镇。单村产业不足,或村两委班子不够强,怎么办?“‘众人拾柴火焰高’,既然各村单打独斗行不通,那就试试抱团发展。”湍口镇相关负责人说。
杭州临安湍口泉乡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就是该镇首家由全镇13个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营试点公司。其中,雪山、童家、二联、迎丰、湍源、凉溪、石室、塘秀、桐坑等9个村利用原政策扶持资金加自筹资金,各村以84.1万元投资青山湖科技城9万方人才公寓项目,每年各村能获股份分红4.54万元。以“借鸡生蛋”,达到投资股份分利,促进了集体经济逐年稳定创收。
虽然收益等正向效益已逐渐显现,不过公司化经营的这条路,走起来也没有想象中轻松。
高虹镇党委副书记张科良对此深有感触。去年,为了配合发展龙门秘境村落景区,石门、龙上、大山三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高虹实业公司共同出资600万元成立杭州临安龙门秘境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承接一些小型项目建设,并参与龙门秘境的运营。
“村干部缺少市场化的运营思路。而通过旅行社把游客引入,并不是乡村旅游该有的样子。”张科良说。为了补齐人才短板,高虹镇签约金诺传媒有限公司,引进运营商并探索“城乡合伙人”的运营机制,尝试通过村集体经济有限公司签约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全域综合开发,拉长产业品牌链。
“乡村的公司化经营要走的路还很长。”叶剑说,目前以村为主体成立的公司还缺乏前瞻性的经营理念,种植大米、房屋出租等同质化经营较多,而懂市场会经营的人才极度缺乏,能盈利的项目开发不够。
这并不仅仅是临安遇到的问题。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专职研究员刘传磊认为,人才短缺是乡村的一个共性问题。一方面,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乡镇农经干部身兼多职、代理会计配备不足、村报账员专业较弱等,不能有效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时,绝大部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都是由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兼任,不一定具有经营能力和潜力。
乡村振兴,招才引智是关键。刘传磊建议,对于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庄,可以尝试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经营村庄资源。对于集体经济比较薄弱,但拥有优质的生态资源、传统文化资源的村庄,也可以尝试请专业的运营公司来经营村庄,合作盘活村庄闲置资源,根据贡献大小确定分成比例。通过推动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流向农村,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型,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课题。相信随着人才机制和政策的完善,乡村创新创业的队伍将会越来越大、层次会越来越高、领域越来越广,广袤乡村将迎来新的发展。
指导单位: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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