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同时引导农批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主动与本辖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设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或平台实现对接等。这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明确将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纳入市场查验范围,标志着我国农产品全程追溯向前迈出可喜一步。
跟以往查验的产地证明、进货凭证相比,可追溯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是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创新并大力推广应用的可溯源凭证,其格式更规范,信息化程度高,追溯内容更具体、明确,包含生产者、产品批次,甚至具体生产过程等信息。此次市场监管部门将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纳入批发市场查验内容,意味着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的有效衔接,也为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搭建起关键一环。
市场查验可溯源凭证,将促使更多生产主体加入追溯队伍。很长时间以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没有索要可溯源凭证或食用农产品合格凭证的要求,农产品有没有可溯源凭证和合格凭证都能进入市场,再加上开展追溯会增加企业成本,在目前还没有明显市场溢价的情况下,生产主体追溯积极性不高。甚至有些市场为了竞争发展,还主动帮助无证产品快速进入批发市场,这对于那些落实主体责任、带证入市的企业是不公平的。此次将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纳入市场查验范围,将促使越来越多的生产主体加入追溯队伍。
地方先行先试建平台,将为实现农产品全程追溯打好基础。此次采取“先行先试、重点推进”等方式,引导交易量大和辐射范围广的农批市场率先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为地方各级追溯平台对接打好了政策基础。目前,农产品从产地到农批市场之前已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追溯平台,但从市场到餐桌环节,还未建立国家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农产品全程追溯,必须建立从市场到餐桌环节的全程追溯平台,才能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全程信息对接。但考虑到目前国家层面追溯平台建设进展还不平衡,暂时难以对接,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不妨先行先试,实现本级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追溯平台对接。下一步,批发市场追溯平台可直接与农业农村系统追溯平台对接,将不再需要重新输入进场交易农产品追溯信息,而是直接扫码,就可以自动采集到相关农产品追溯信息,必将大幅提升批发市场工作效率。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将让百姓吃得更安全、更放心。要求批发市场索要可溯源凭证,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本质上就是要实现信息在各部门和主体间的共享。只有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信息共享,百姓才能知道自己所食用的农产品来自哪儿,经过哪些环节,才能吃得放心。同时,有了信息共享,出现农产品安全问题,执法部门才能迅速查到症结所在。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信息共享对高效、快捷地查找农产品的来源和流向极为重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应抓住时机,主动作为,在目前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纳入市场查验范围基础上,不妨将步子迈得再大些: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大城市率先要求域内所有农批市场全面建立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切实提高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城市居民消费安全,推动构建新型产销供应链。加快推进两部门追溯平台对接,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证明信息化查验比对机制,及时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及其产品落实责任情况。期盼这些能早日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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