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事一览
时间:2022-03-10 02:05:47 来源:农产品市场-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1月8日,生猪期货正式挂牌交易。

  1月14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花生期货交易。

  2月5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京组织召开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与19家金融机构共商金融支农举措,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2月26日,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农业农村。鼓励创新开发金融支农模式,有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畜禽活体、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双控”业务考核,扩大政策性担保业务规模。推动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增加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覆盖范围。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

  3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4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

  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启动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4月下旬,国家农担公司印发《关于持续做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促进全国农担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全国农担体系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5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召开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视频会议。

  5月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

  5月1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的通知》,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

  5月2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加大对乡村休闲旅游业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着力打造乡村休闲旅游升级版。

  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5月下旬,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分别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推动金融服务三农高质量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突出金融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明确评估对象、评估指标和方法、评估程序等具体内容,强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等的支持。

  6月24日,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发行首期乡村振兴专题人民币金融债券100亿元,所募资金将主要用于向污水处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相关领域项目提供贷款。

  6月下旬,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6月24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

  6月25日,农业农村部、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召开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成功经验,部署安排接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重点工作。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7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8月1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聚焦种业振兴,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8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

  8月2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的通知》,加强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8月3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2021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的通知》,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和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探索开展农村金融保险体制机制创新。

  9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

  9月下旬,交通银行正式发布《交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2021-2023年工作规划》和《交通银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交通银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和路径。

  9月24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政银担”协同机制,通过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队伍、支持“链主”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不断探索有效金融服务模式、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等十三条举措。

  11月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起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

  (本刊整理)

责任编辑:程明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