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经过在部分省市试行,目前,在全国已经全面推行,通过推行应用,落实了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了产地准出制度,实现了农产品带证上市、提升了基层监管效能。
根据目前应用情况来看,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就要创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应用方式、应用模式,通过搭建平台,应用系统,将5G、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中,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样式、承诺内容等要求,对开具形式进行创新,打造集“合格证+监管+追溯+品牌+认证+销售”为一体的食用农产品全周期发展模式,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产业链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
遵循原则
一是接地气原则。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与其紧密相结合。二是注重实用原则。系统建设要以实际应用为前提,在降低投入、使用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产品附加值,减少工作量,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的前提下,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三是互联共享原则。通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的集成标识,可随时查询产品生产、贮藏、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并能够通过集成标识通过多种渠道购买产品。四是灵活易操作原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的建立,要与已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共用,并要考虑应用企业的实际,根据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现状和应用对象,确定建设内容和实现方式,能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应用。
探索模式
围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全功能集成应用,面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APP系统、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据系统、网红农产品营销小程序、优质农产品线上线下一体化交易的平台、检测及合格证打印一体机、手持式合格证一体机、合格证蓝牙打印机等软硬件,实现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建立数字农产品发展模式。
通过建设应用,将实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现场通过终端实时填写打印,扫码开具,达到标识上能够集成产品企业基本信息、追溯信息、品牌信息、认证信息、企业承诺、线上购买方式等,彻底解决填写难、统计分析难、使用成本过高、产品销售渠道少、数据信息量小、企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集成应用新模式。
推行方式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集成模式应用,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可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应用模式分为“示范型、推广型、普及型”,实现小投入、大应用、全覆盖的目标。
示范型:适用于新建追溯点和前期建设并运行较好的追溯点,对其进行重点打造,通过对追溯点改造提升,重新布局,增加检测追溯及合格证一体机,应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APP和手持终端,建立自有的营销小程序,产品上线优质可追溯农产品网上直营店等,全面提升追溯点的服务功能和档次。
推广型: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已建设的追溯点,利用原有设备,增添手持终端或移动打印设备等设备,建立产品上线优质可追溯农产品网上直营店等,可实现现场实时打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省工省时,准确完整,并能通过合格证标签对产品进行追溯、查询和购买等功能。
普及型: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包括没有建设追溯点,没有应用软件系统的企业,企业规模较小,产品比较单一的企业,可通过事前印制的标识,现场通过手机直接录入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现少投入,可应用。
通过运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全面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打造集 “合格证+监管+追溯+品牌+认证+销售”为一体化的食用农产品全周期发展模式,构筑全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和可视化。
(作者单位:河南省鹤壁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栏目指导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