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普及率不断提高、物流体系逐渐完善,农产品电商应用门槛显著降低,在广大农村地区蓬勃发展,形成了中国互联网经济的一种独特现象,是农村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新力量。农产品电商的蓬勃发展既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需要,也是政策支持的成果。对我国农产品电商支持政策演进进行梳理,总结逻辑规律、归纳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农产品电商增长潜力和发展活力。
我国农产品电商支持政策的演进逻辑
我国农产品电商发展经历了从边缘走向中心、从局部走向全面、从单一走向多元、从散漫走向规范的过程,其政策支持主要表现出以下六个方面的逻辑特征。
(一)政策目标不断升级。早期我国发展农产品电商的目标主要是解决农产品销售信息不通畅、渠道狭窄等问题。2014年《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主要将发展农产品电商的目标聚焦于做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水平。经过3年的发展,政策目标不断升级,农产品电子商务逐步向品牌化、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方面推进。如2017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农业农村品牌,推动农业转型升级。2019年《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2020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改造与新建并举,推动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构建产地市场信息大数据,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
(二)扶持主体倾斜小农。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自身禀赋约束,规模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产品电商优先发展的对象。2014年《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指出,主要任务之一是提高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推广应用电子商务水平。2015年《关于扎实做好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指出,构建以国家级产地批发市场为龙头、田头市场为一体的国家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支撑平台,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同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推广“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营销模式。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小农户参与农产品电商,分享市场化成果,成为社会关切。2019年《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鼓励带动小农户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开展电商服务小农户专项行动。此外,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也为打通小农户产销“最后一公里”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广范围广化深化。农产品电商推广从局部试点逐步向覆盖范围更广、探索力度更深的方向转变。2014年《通知》选取了部分地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2015年《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多元化主体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2017年《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强调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2019年《意见》提出,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同年,《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优先选择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试点。总体看,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稳步推进,逐步成为农产品销售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服务配套日益完善。专业的营商人才、健全的网络体系、完善的物流设施是农产品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2015年《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建议,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制定实施农业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培训计划,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促进物流配送、冷链设施设备等发展。同年,《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2017年,《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鼓励地方规范发展电商产业园,聚集品牌推广、物流集散、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等功能服务。可以看出,不断完善的人才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产品电商打造完备的传输支撑。
(五)运行流程规范标准。农产品电商对产品标准化的内在需要和网络安全问题日趋复杂的外部压力使得农产品电商发展日趋规范。一方面体现在产品标准化上,2017年《指导意见》提出,要着力解决农副产品标准化、物流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另一方面体现在运行规范上,2016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针对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调整不适应发展要求的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等法律法规,2018年,《电子商务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六)发展赋予扶贫内涵。自2016年《“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为贫困地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后,农产品电商发展担负了重要的反贫困使命。同年,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指出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2017年《关于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意见》提出,支持贫困村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及时对接供需,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2018年《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强调,聚焦贫困地区,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同年,《关于推进网络扶贫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更好发挥宽带网络优势,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其他有关文件也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做出重要部署。
我国农产品电商支持政策需求分析
农产品电商是新业态,在各个方面都需要有制度层面的创新支持。虽然各地区不同程度配套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但存在着诸多不足,至少存在四个方面的政策需求。
(一)部门间缺乏配合问题需要出台政策加以协调。农产品电商工作主要由地方商务部门具体负责,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则缺少工作抓手和资金,对电商开展和运行情况掌握不足,缺乏有作为的参与配合,需要出台针对性的政策进行协调。
(二)金融财政支持不足问题迫切需要优惠政策予以破解。农业生产者,特别是小农户在初始经营电商时往往面临着融资和担保等方面的诸多限制,同时,税收优惠政策不足也增加了经营成本。
(三)建设用地配套有限需要强化电商支持政策与土地政策的联动。农产品电商发展需要满足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仓储等方面的用地支持,但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少、审批难,对农产品电商快速发展形成约束。
(四)人才培育力度不够问题需要出台电商人才培养政策进行强化。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严重,农业生产者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偏低、电商从业知识及操作技能不足等问题,致使农村电商人才缺乏,制约了农产品电商高水平发展。
完善电商支持政策的对策建议
农业生产者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需要从资金、用地、人才等多方面、宽领域进行系统性支持。
(一)强化部门间配合。应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完善相关机制、政策和办法,通过“点面结合、多级联动”,形成强大的工作推进体系,为构筑农产品电商良好生态环境奠定领导基础。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资金应加大支持力度,创新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减免租金、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快速贷款等方面开发更多适应农业生产者发展电商需要的惠农信贷服务产品,帮助农业生产者渡过融资难关。
(三)给予农产品电商用地支持。探索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并尝试采取增存挂钩等新方式,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腾出乡村产业发展新空间。对国家、省、市级重点农产品电商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将分级包装、冷链物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
(四)完善人才培育措施。引育结合,一方面,鼓励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有电商从业经验的返乡人员等参与家乡电子商务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电商技能培训活动,推动电商人才分层分类培训,培养一批扎根基层、创业农村的电商人才。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和物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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