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彬:建议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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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党委书记、总经理乔彬建议说,国家应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法规建设,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然而,市场无序竞争严重扰乱了农产品流通秩序,影响了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其中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如何规范发展?记者连线了全国人大代表,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党委书记、总经理乔彬。

  乔彬介绍,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有4500多家,年交易额约5万亿元,年交易量达10亿吨。我国70%以上的农产品都是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然而,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水平与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不仅存在着基础设施条件差、市场功能不配套、运行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低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市场布局缺乏统一规划,缺少准入机制,缺少监管,市场发展无序,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究其原因,乔彬认为这主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滞后有很大关系。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缺乏法律保障体系,缺乏有效的规划调控和布局规划制约及准入退出机制,行业缺乏一个可长期、有效指导其发展的制度依据,使我国农产品市场一直处于完全自由竞争和无序发展的状态。

  事实上,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立法,乔彬已呼吁了多年。在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和2011年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乔彬都提出了关于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的议案,相关部门均给予答复。全国人大2011年将市场立法列入立法计划,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和市场协会围绕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法规问题也已进行了调研。对此,他认为制定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时机已经成熟。

  为此,他建议,借鉴日本、韩国等有关国家建设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验,制定和颁布具有国家法律地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地位,从市场的性质定位到规划布局、政府管理、市场运行、市场准入、交易行为、规范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把加强批发市场统一规划、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及审批制度作为立法的重要内容。凡是在一个市场辐射范围内,不应布局建设新的市场。对涉及新建、迁建和现有市场布局调整整合的,建议各地发改、农业农村、商务、国土、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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