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历史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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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农业部自2007年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制度,旨在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已发展成为受各级政府重视和市场青睐的农产品“金字名片”。2019年一号文件明确强调,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可以说,农产品地理标志登机保护正当其时。

  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脉络

  地理标志的保护源远流长。早在十四世纪下半叶,法兰西瓦卢瓦王朝第三位国王查理五世就对产于发过南部山区的洛克福奶酪发布了关于皇家标志许可证,可以说是首例原产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立法。随着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商业竞争愈演愈烈,世界各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883年在法国巴黎签订的《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首次在国际上提出“原产地名称”属于工业产权范畴,应当予以保护。作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专门协定之一,1891年《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提出扩大“货源标记”的保护范围,从禁止虚假标记扩展到欺骗性标记,对产自真实产地却具有欺骗性的标记予以禁止。1958年在葡萄牙里斯本签署的《 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则首次提出对原产地名称进行保护,并对“原产地名称”作出具体规定,意味着地理标志向前迈出了一大步。1994年签署的《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地理标志概念被首次提出,并作为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线图设计权等并列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保护开始走向成熟。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始于1985年3月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001年《商标法》正式将地理标志纳入,作为知识产权管理。2007年12月农业部颁布《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首次以农产品字样的部门规定对我国境内地狱农产品实施保护。

  我国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意义

  我国是农业文明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数量众多的品质独特、自然资源及历史人文禀赋的名优农产品。随着人民对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需求不断增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农业知识产权等技术性贸易措施不断增强,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更突显出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特色农产品培育。当前农业农村部门已在全国普查备案特色农产品资源6893个,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2778个,创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37个。一大批特色鲜明、品质优异的农产品端上了百姓餐桌。

  二是打造金字招牌。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深入挖掘保护,加强使用管理,狠抓营销推介,使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登记产品价格平均提升20〜30%以上,有力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经济效益,不仅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篮子”,而且富裕了广大农民的“钱袋子”。

  三是弘扬传统农耕文化。农业农村部门坚持既塑形,又铸魂,把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放在了重要位置,挖掘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资源和传统手工艺,让城乡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推动了农耕文化、乡土文化和饮食文化的创新融合发展。

  四是完善农业工作体系。农业农村部先后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规章制度,发布了一批具有针对性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建立贯通部省市县的工作机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技术和人才支撑。

  五是争取国际贸易主动权。经济全球化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带来了巨大挑战。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中对于包含农产品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领域专利等农业知识产权方面有着显著的技术竞争优势。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对于增强我国国际贸易话语权和主动权有着重大意义。

  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思考

  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努力下,随着登记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地理标志农产品背后的品种保护、技术推广等科技支撑仍比较薄弱,一些地理标志产品出现品种退化、品质下降,有的品种混杂、特色消失等。这些都影响着地理标志农产品事业的发展,需要各级政府认真研究,针对性加以解决。

  一是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好环境才有好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别需要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适宜的最佳生产区域。各地要借助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打造原产地保护基地,切实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促进地标产品适度规模发展。

  二是保护特色品种,提升产品品质特性。要加强与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建设布局良种繁育基地,定期对原生态品种资源进行提纯、复壮,保持和改良优良品性,用科技创新助推地标产业发展。

  三是保护农耕文化,提升乡村多种价值。要挖掘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打好历史牌、文化牌、风俗牌,在新形势下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让具有农耕性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农业种养殖和加工习惯,发挥出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重价值。

  四是保护产业链条,提升综合素质。要加强产后分级、包装、仓储、物流、营销,拓宽产业发展链条,补齐深加工短板,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附加值。

  五是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品牌影响力。要坚持品牌引领,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培育和监管保护力度,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品牌发展之路,推动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等各自定位准确又相互支撑衔接的农业品牌格局。

  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事业是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的现实需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美好期待的有效手段。只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力,优势互补,用心用力打造好这项特色农业产业,定能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从地理标志农产品中获得更多幸福感。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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