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记者 毛绪强) 9月1日,云南昭通苹果产业扶贫产销对接会在昭通成功举办,活动现场签订意向采购协议达3.4万吨,总价值1.7亿元。
据了解,昭通位于乌蒙山区,全市11个县区中有9个属于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苹果作为昭通市支柱产业之一,与北方苹果产区相比,昭通苹果具有四个优势:一是生态优势。昭通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较差小、日较差大,光照充足,雨量适中,光、热、水资源丰富,是苹果生产适宜区。由于地处云贵高原,紫外线强烈,昼夜温差大,有机质积累较快,大大利于苹果的生长。二是品质优势。由于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所产苹果色泽鲜艳,肉质细脆、甜酸适度,汁液丰富,风味浓郁。三是早熟优势。昭通苹果具有较北方产区早熟一个月的特点,在北方苹果尚未成熟时,昭通苹果即成熟上市,销售时间较北方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市场竞争优势。四是区位优势。昭通与国内苹果产区山东、陕西等产区相比,具有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所产苹果可北上四川、重庆,东进贵州、湖南、湖北,南下广东、广西。
为实现昭通苹果优质优价,助力果农增收脱贫,在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中国农村杂志社支持下,昭通市苹果产业发展协会、云南省农产品流通协会主办了本次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48家采购商参加。昭通市苹果产业发展协会理事长肖恒普在活动仪式上表示,脱贫攻坚,人人有责,作为昭通本地国有企业,有义务为昭通苹果产业发展助力。活动现场,昭通市苹果产业发展协会发布了“昭通苹果产地认证标准”。
原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张玉香,中国农村杂志社党委书记、社长彭小元参加了本次活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