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发展历程
纵观美国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认证的组成机构、认证程序以及政府对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保障措施是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从4个方面认识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
在国家层面建立有机农业标准。早在1990年,《有机食品法案》(OFPA)授权建立国家有机工程(NOP),并于1993年组建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2002年美国农业部开始实施《国家有机标准》,从有机农作物的生产环节、有机畜牧产品的生产环节以及有机农产品的加工环节3个方面制定有机标准。具体规定为:一是在有机农作物的生产环节,该标准规定有机农产品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物质以及转基因技术,另外,还禁止使用生物循环技术和交替种植。
二是关于有机畜牧产品需要在放养的条件下使用有机饲料,并且不得使用激素和抗生素。
三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对有机农产品进行规定和划分,将面向市场的有机农产品分为4类。
100%有机,主要用于蔬菜及水果;有机,有机率达95%以上的产品;有机制造,有机含量70%~95%,由有机成分构成,有机的成分、材料构成,有机率达70%以上的产品;含有机,包含有机成分、材料在70%以下的产品,此类食品不贴“有机”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分、材料。在4类划分中只有有机率为100%和95%以上的有机食品上可以贴上绿色的“USDA ORGANIC”标签。可见,从国家层面制定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对于推动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授权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代理机构。美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具有一套完整的组织结构,本文简要介绍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的主要情况、认证代理机构获取认证代理资格的主要程序以及认证代理机构的组成部分。
首先,截至2017年6月,美国农业部认可的有机认证机构(Accredited Certifying Agents)共81个,其中包括美国国内的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48个,另外,美国农业部也授权国外的33家机构对美国有机农产品进行认证。大多数认证代理商由美国农业部下辖的NOP直接认证,这些认证机构被授权颁发符合美国农业部有机法规操作的有机证书。大部分美国农业部认证的认证代理商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对农场和企业进行认证。农民、牧场主和加工者可以选择与任何获得美国农业部认证的认证代理人合作。
其次,如何获得授权是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关注的重要内容。NOP下辖的认证和国际活动部(AIA)负责认证工作,成为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代理人需要根据美国农业部的相关有机农产品法规申请审核,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的申报审批程序相对简单,在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大致可以分为5个步骤:一是认证机构的申请和审核;二是根据2012年NOP认证委员会指示指导认证委员会活动;三是向NOP副主管推荐、暂停或撤销认证;四是通知申请人认证结果;五是公开所有认证机构的当前认证资格。
第三,从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的性质来看,主要有3个部门组成:一是经过美国农业部认可以及各州政府授权的一级政府所属的农业部门;二是经过政府审查并授权的对有机农产品进行认证的以私人企业和个人为主体的赢利机构;三是以加利福尼亚有机农场认证(CCOF)和美国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OCIA)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尽管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种类较多,但私营机构的市场份额远远大于其他两类机构。
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程序。有机农产品的认证需要符合美国农业部的有机规定,并允许以有机农产品的方式进行销售。这些认证代理商由美国农业部认证,认证代理商负责确保有机农产品达到或超过所有有机标准。有机农产品要获得认证,必须要向美国农业部认证的认证机构提交有机农产品认证申请,该代理机构可能是国家、私人或国外组织。此应用程序必须包括:一是农场需选择美国农业部认证的认证代理人,并向认证代理人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二是由认证机构审查申请,以确认符合美国农业部有机农业法规;三是检查员对申请人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四是认证机构审查申请和检查员的报告,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美国农业部有机农业法规;五是认证机构发放有机农产品证书。认证代理商首先审查书面申请,以确保实践符合有机规定。他们还将安排一名合格的检查员检查申请人的日常行为,以验证申请人遵守有机体系计划(OSP),并满足美国农业部有机农业法规的所有要求。认证机构审查检查员的报告。如果书面申请和检查报告显示申请人的操作符合有机规定,认证机构将向申请人授予有机证书
为有机农产品认证提供保障措施。美国农业部主要从3个方面为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提供保障措施。
首先,为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提供补贴,认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是有成本的,但是美国农业部为了减少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成本,鼓励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有序进行,于2001年在部分州试点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分摊项目,2002年开始全面推广实施。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分摊项目的经费是由美国农业部直接划拨至各州财政,补贴金额高达每人每年750美元,并由各州财政审核落实,美国联邦政府补贴比例高达75%,州政府补贴15%,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出资10%,2014年的农业法案将美国联邦政府承担比例提高至80%,有机农产品生产者承担份额下降至5%,州政府保持不变。美国农业部主要有农业管理援助项目(AMAP)和国家有机认证成本分摊计划项目(NOCCSP)两项政策用于保障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运行和发展。AMAP主要是用来资助美国16个州的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者用于有机农产品的认证,NOCCSP不仅仅是用于补贴AMAP之外的有机农产品生产者,还面向全国补贴有机农产品的加工者。另外,2009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5000万美元的专项基金以扶持美国国内的有机农产品生产,主要用于帮助处于转换期的农作物轮作、分担此类农作物在轮作环节的成本,同时也对包括营养、虫害、牧场和饲料收割管理在内的有机农业给予支持,从而解决有机农产品供应机制不协调的状况。
其次,促进有机农产品开拓海外市场。美国农业部管理的农业市场服务局(AMS)与有机食品贸易协会(OTA)之间相互协作,一方面为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另一方面还增进了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有机农产品生产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大了有机农产品的内部交易。不仅如此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司还可以代表美国政府与国外政府签订有机农产品相互认定协议,促进有机农产品海外市场的开拓。
第三,加大对有机农业以及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监管,为此国家有机工程(NOP)订立了2010—2012年政策大纲,明晰了政府对有机农业的监管职责。NOP是美国农业部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经营管理有机农产品相关的国内及国际事务,监督和管理所有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涵盖的农作物,且需与美国联邦政府、各州政府、相关研究组织保持联系。通过20余年的研究与发展,美国政府建立起了完备的监管体系,强大的网络信息关系系统确保了政府监管的开展,保证了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可信度和专业性。
经验总结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十分完善,对于有机农业的发展以及有机农产品市场的拓展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为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经历了探索和发展两个阶段,2014年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CNCA)发布《中国有机产业发展报告》指出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面积居世界第三,种植面积已达272.2万公顷,有机农产品的销售额接近50亿美元,涉及的有机农产品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有机农作物、畜牧和家禽、有机农产品加工以及水产品等127个种类,但中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体系的发展相对滞后,应当借鉴当前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成功经验,推进中国农产品认证体系逐步完善。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及立法应提升到国家层面。美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是由国会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并在此基础上设立NOP办公会负责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监管。而中国当前有机农产品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尽管国家针对有机农产品相继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法》,但是随着有机农业的发展和有机农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还应当进一步制定相应的配套法律,其中包括农业生产环境、土壤保护以及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而当前中国从国家层面对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进行立法还存在诸多障碍,例如,中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由农业部门管理,认证和监管由认监委管理,另外还涉及工商、质检等众多部门,有机农产品管理环节的多头领导和“九龙治水”现象十分明显,形成的部门法律以及规章制度,从法律效力上来看,其作用范围和力度相对有限,因此,应当借鉴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市场的规范,推进中国有机农产品发展与国际接轨,提高中国有机农产品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
规范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代理机构。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代理机构是有机农产品认证不可缺少的主体,是连接有机农产品生产者与管理者的桥梁,如何规范有机农产品认证代理机构是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发展的重要环节。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代理机构的申请、审批以及管理经验比较丰富,并汇集了政府认证机构,私营认证机构以及国外认证机构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认证代理机构。而在中国,从认监委的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查询出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代理机构共计76家,其中国内机构72家,国际机构仅仅只有4家,这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还没有与国际接轨,有机农产品还没有完全纳入到国际自由市场体系中。
尽管国内机构对于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的实际情况更加了解,同时较低的认证门槛也为更多有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契机,但总体来看,中国国内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普遍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例如,认证的信息透明度较低;对于获证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认证代理机构以获利为目的,忽视专业能力建设;认证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认证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较低;认证标准与国际标准未能有效接轨等问题。对于国内有机农产品认证代理机构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可以加大对有机农产品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审核以及运营等的监督与管理,规范有机认证工作人员的上岗要求;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与国际接轨,引入更多的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
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程序需进一步完善。有机农产品认证确保了有机农产品品质的安全健康,无论是对有机农业还是有机农产品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的完善和健全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有机农业的发展和进步。美国农业部依托授权认证机构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美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程序比较简便,容易操作,适应农业生产的需求。这也为中国建立高效、快捷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提供了经验借鉴。
在中国当前所处的市场经济背景之下,政府允许有机认证领域的相关从业机构间存在合理竞争,鼓励同发展同进步,以期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但不乏部分借此谋私的认证机构,他们将政府的鼓励作为不法手段争取客户。这些机构轻易简化有机认证流程,降低认证质量给客户提供便利以从中牟利。因为此类从业机构的出现,中国有机认证的行业发展受到了负面的影响。尽管通过不法手段确实可以争取到部分客户,但实质上却削弱了有机农产品认证制度的公信力。所以中国应当针对该问题订立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具体标准,建立相关体系,确保认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美国政府通过设立有机农产品的认证补贴和促进有机农产品的销售等方式加大对有机农产品的扶植力度,使有机农产品无论是在认证阶段还是在认证后的销售阶段都有一定的政策支持。中国可吸取美国在有机农业发展过程中凝结的成功经验,用以推动国内有机农业的进步。
首先,中国可以借鉴的是美国政府所提供的扶持政策,在生产和认证环节对有机生产者提供针对性的支持。同时也应当在资金方面对有机农业进行扶助,制定更有利的财政预算,为有机农产品质量保障提供更充足的经费,对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户依据耕种面积和生产总量发放补贴。对由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过渡的转型农户,政府可依据其所在的农业生产类型和生产形势给予相应的补贴,从而保证农户利益的同时提高生产者积极性。其次,推行倾斜的产业政策,利用项目资金向有机农业倾斜,调动农户申办有机食品品牌的积极性,同时给予获得绿色食品商标的农户相应奖励。第三,发挥信贷政策对行业发展的作用。第四,在最根本的生产环节提供资金帮扶,尤其是在有机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土壤的优化及品种改良等方面。
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及借鉴
文/张 晖
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发展历程
纵观美国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认证的组成机构、认证程序以及政府对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保障措施是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从4个方面认识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
在国家层面建立有机农业标准。早在1990年,《有机食品法案》(OFPA)授权建立国家有机工程(NOP),并于1993年组建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2002年美国农业部开始实施《国家有机标准》,从有机农作物的生产环节、有机畜牧产品的生产环节以及有机农产品的加工环节3个方面制定有机标准。具体规定为:一是在有机农作物的生产环节,该标准规定有机农产品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物质以及转基因技术,另外,还禁止使用生物循环技术和交替种植。
二是关于有机畜牧产品需要在放养的条件下使用有机饲料,并且不得使用激素和抗生素。
三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对有机农产品进行规定和划分,将面向市场的有机农产品分为4类。
100%有机,主要用于蔬菜及水果;有机,有机率达95%以上的产品;有机制造,有机含量70%~95%,由有机成分构成,有机的成分、材料构成,有机率达70%以上的产品;含有机,包含有机成分、材料在70%以下的产品,此类食品不贴“有机”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分、材料。在4类划分中只有有机率为100%和95%以上的有机食品上可以贴上绿色的“USDA ORGANIC”标签。可见,从国家层面制定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对于推动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授权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代理机构。美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具有一套完整的组织结构,本文简要介绍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的主要情况、认证代理机构获取认证代理资格的主要程序以及认证代理机构的组成部分。
首先,截至2017年6月,美国农业部认可的有机认证机构(Accredited Certifying Agents)共81个,其中包括美国国内的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48个,另外,美国农业部也授权国外的33家机构对美国有机农产品进行认证。大多数认证代理商由美国农业部下辖的NOP直接认证,这些认证机构被授权颁发符合美国农业部有机法规操作的有机证书。大部分美国农业部认证的认证代理商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对农场和企业进行认证。农民、牧场主和加工者可以选择与任何获得美国农业部认证的认证代理人合作。
其次,如何获得授权是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关注的重要内容。NOP下辖的认证和国际活动部(AIA)负责认证工作,成为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代理人需要根据美国农业部的相关有机农产品法规申请审核,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的申报审批程序相对简单,在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大致可以分为5个步骤:一是认证机构的申请和审核;二是根据2012年NOP认证委员会指示指导认证委员会活动;三是向NOP副主管推荐、暂停或撤销认证;四是通知申请人认证结果;五是公开所有认证机构的当前认证资格。
第三,从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的性质来看,主要有3个部门组成:一是经过美国农业部认可以及各州政府授权的一级政府所属的农业部门;二是经过政府审查并授权的对有机农产品进行认证的以私人企业和个人为主体的赢利机构;三是以加利福尼亚有机农场认证(CCOF)和美国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OCIA)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尽管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种类较多,但私营机构的市场份额远远大于其他两类机构。
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程序。有机农产品的认证需要符合美国农业部的有机规定,并允许以有机农产品的方式进行销售。这些认证代理商由美国农业部认证,认证代理商负责确保有机农产品达到或超过所有有机标准。有机农产品要获得认证,必须要向美国农业部认证的认证机构提交有机农产品认证申请,该代理机构可能是国家、私人或国外组织。此应用程序必须包括:一是农场需选择美国农业部认证的认证代理人,并向认证代理人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二是由认证机构审查申请,以确认符合美国农业部有机农业法规;三是检查员对申请人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四是认证机构审查申请和检查员的报告,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美国农业部有机农业法规;五是认证机构发放有机农产品证书。认证代理商首先审查书面申请,以确保实践符合有机规定。他们还将安排一名合格的检查员检查申请人的日常行为,以验证申请人遵守有机体系计划(OSP),并满足美国农业部有机农业法规的所有要求。认证机构审查检查员的报告。如果书面申请和检查报告显示申请人的操作符合有机规定,认证机构将向申请人授予有机证书
为有机农产品认证提供保障措施。美国农业部主要从3个方面为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提供保障措施。
首先,为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提供补贴,认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是有成本的,但是美国农业部为了减少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成本,鼓励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有序进行,于2001年在部分州试点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分摊项目,2002年开始全面推广实施。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分摊项目的经费是由美国农业部直接划拨至各州财政,补贴金额高达每人每年750美元,并由各州财政审核落实,美国联邦政府补贴比例高达75%,州政府补贴15%,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出资10%,2014年的农业法案将美国联邦政府承担比例提高至80%,有机农产品生产者承担份额下降至5%,州政府保持不变。美国农业部主要有农业管理援助项目(AMAP)和国家有机认证成本分摊计划项目(NOCCSP)两项政策用于保障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运行和发展。AMAP主要是用来资助美国16个州的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者用于有机农产品的认证,NOCCSP不仅仅是用于补贴AMAP之外的有机农产品生产者,还面向全国补贴有机农产品的加工者。另外,2009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5000万美元的专项基金以扶持美国国内的有机农产品生产,主要用于帮助处于转换期的农作物轮作、分担此类农作物在轮作环节的成本,同时也对包括营养、虫害、牧场和饲料收割管理在内的有机农业给予支持,从而解决有机农产品供应机制不协调的状况。
其次,促进有机农产品开拓海外市场。美国农业部管理的农业市场服务局(AMS)与有机食品贸易协会(OTA)之间相互协作,一方面为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另一方面还增进了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有机农产品生产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大了有机农产品的内部交易。不仅如此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司还可以代表美国政府与国外政府签订有机农产品相互认定协议,促进有机农产品海外市场的开拓。
第三,加大对有机农业以及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监管,为此国家有机工程(NOP)订立了2010—2012年政策大纲,明晰了政府对有机农业的监管职责。NOP是美国农业部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经营管理有机农产品相关的国内及国际事务,监督和管理所有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涵盖的农作物,且需与美国联邦政府、各州政府、相关研究组织保持联系。通过20余年的研究与发展,美国政府建立起了完备的监管体系,强大的网络信息关系系统确保了政府监管的开展,保证了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可信度和专业性。
经验总结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十分完善,对于有机农业的发展以及有机农产品市场的拓展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为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经历了探索和发展两个阶段,2014年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CNCA)发布《中国有机产业发展报告》指出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面积居世界第三,种植面积已达272.2万公顷,有机农产品的销售额接近50亿美元,涉及的有机农产品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有机农作物、畜牧和家禽、有机农产品加工以及水产品等127个种类,但中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体系的发展相对滞后,应当借鉴当前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的成功经验,推进中国农产品认证体系逐步完善。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及立法应提升到国家层面。美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是由国会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并在此基础上设立NOP办公会负责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监管。而中国当前有机农产品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尽管国家针对有机农产品相继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法》,但是随着有机农业的发展和有机农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还应当进一步制定相应的配套法律,其中包括农业生产环境、土壤保护以及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而当前中国从国家层面对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进行立法还存在诸多障碍,例如,中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由农业部门管理,认证和监管由认监委管理,另外还涉及工商、质检等众多部门,有机农产品管理环节的多头领导和“九龙治水”现象十分明显,形成的部门法律以及规章制度,从法律效力上来看,其作用范围和力度相对有限,因此,应当借鉴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市场的规范,推进中国有机农产品发展与国际接轨,提高中国有机农产品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
规范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代理机构。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代理机构是有机农产品认证不可缺少的主体,是连接有机农产品生产者与管理者的桥梁,如何规范有机农产品认证代理机构是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发展的重要环节。美国有机农产品认证代理机构的申请、审批以及管理经验比较丰富,并汇集了政府认证机构,私营认证机构以及国外认证机构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认证代理机构。而在中国,从认监委的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查询出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代理机构共计76家,其中国内机构72家,国际机构仅仅只有4家,这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还没有与国际接轨,有机农产品还没有完全纳入到国际自由市场体系中。
尽管国内机构对于当前中国有机农产品的实际情况更加了解,同时较低的认证门槛也为更多有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契机,但总体来看,中国国内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普遍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例如,认证的信息透明度较低;对于获证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认证代理机构以获利为目的,忽视专业能力建设;认证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认证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较低;认证标准与国际标准未能有效接轨等问题。对于国内有机农产品认证代理机构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可以加大对有机农产品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审核以及运营等的监督与管理,规范有机认证工作人员的上岗要求;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与国际接轨,引入更多的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
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程序需进一步完善。有机农产品认证确保了有机农产品品质的安全健康,无论是对有机农业还是有机农产品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的完善和健全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有机农业的发展和进步。美国农业部依托授权认证机构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美国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程序比较简便,容易操作,适应农业生产的需求。这也为中国建立高效、快捷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提供了经验借鉴。
在中国当前所处的市场经济背景之下,政府允许有机认证领域的相关从业机构间存在合理竞争,鼓励同发展同进步,以期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但不乏部分借此谋私的认证机构,他们将政府的鼓励作为不法手段争取客户。这些机构轻易简化有机认证流程,降低认证质量给客户提供便利以从中牟利。因为此类从业机构的出现,中国有机认证的行业发展受到了负面的影响。尽管通过不法手段确实可以争取到部分客户,但实质上却削弱了有机农产品认证制度的公信力。所以中国应当针对该问题订立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具体标准,建立相关体系,确保认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美国政府通过设立有机农产品的认证补贴和促进有机农产品的销售等方式加大对有机农产品的扶植力度,使有机农产品无论是在认证阶段还是在认证后的销售阶段都有一定的政策支持。中国可吸取美国在有机农业发展过程中凝结的成功经验,用以推动国内有机农业的进步。
首先,中国可以借鉴的是美国政府所提供的扶持政策,在生产和认证环节对有机生产者提供针对性的支持。同时也应当在资金方面对有机农业进行扶助,制定更有利的财政预算,为有机农产品质量保障提供更充足的经费,对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户依据耕种面积和生产总量发放补贴。对由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过渡的转型农户,政府可依据其所在的农业生产类型和生产形势给予相应的补贴,从而保证农户利益的同时提高生产者积极性。其次,推行倾斜的产业政策,利用项目资金向有机农业倾斜,调动农户申办有机食品品牌的积极性,同时给予获得绿色食品商标的农户相应奖励。第三,发挥信贷政策对行业发展的作用。第四,在最根本的生产环节提供资金帮扶,尤其是在有机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土壤的优化及品种改良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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