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建设“强富美高”幸福家园
时间: 来源: 作者: 字号:【

  去年11月底,在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大中城市都市现代农业经验交流会上,首次发布了全国35个大中城市(含15个副省级城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指数,南京市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一。

  南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之所以能够进入全国三甲,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密切相关。近年来,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发展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功能多元”的都市现代农业,不仅改变了农业“脏苦累”“低技术低产出”的传统形象,更有力推动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幸福农民同频共振。南京市正逐步建成“经济强、农民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

  创新机制,推动城乡融合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静介绍,南京紧密结合特大城市城乡发展的阶段实际,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走出一条以城乡融合发展为鲜明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系。出台《南京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南京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构建了“中心城区—新城—新市镇—美丽乡村”共建共治发展体系。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城乡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基础医疗保险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同城同标、同城同待”。

  创新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保供给、保安全’作为都市现代农业的根本任务。” 华静介绍,首先,南京坚持“菜篮子”生产市长负责制,制定出台了《南京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解方案》,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主要“菜篮子”产品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其次,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全市“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总量比重达50%;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程可追溯,地产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超过98%。三是坚持以品牌引领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注重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和政府公共服务推进作用,“宁”字号农产品的知名度、信誉度不断提升,累计培育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6个,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2个,省市著名商标超120个。

  创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据介绍,南京围绕“产业兴旺”目标,积极培育富民增收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

  一是推进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大力发展农业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市农业电商主体3500多家,农业电商年交易额70亿元;累计建成休闲农业景点500多个,年接待游客超2000万人次,综合收入达57亿元。

  二是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纵深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2︰1以上。

  三是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深入实施创新“两落地、一融合”工程,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3%;创新产业融合发展理念,“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互联网+现代农业+旅游”等新模式不断涌现,实现从产地到超市、从田间到餐桌的“一站式”服务,让农民分享更多全产业链价值。

  绿色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

  华静表示,为了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南京都市农业发展新格局。南京市加大农业资源保护,按照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近20万亩;加强长江江豚等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在整治农业生态环境方面,南京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80%以上;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为了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当地坚决打好农村垃圾分类、水环境治理和“厕所革命”三场硬仗,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农村河道治理,加大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全部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

  此外,南京坚持以治理有效为基础,全面落实乡村善治“组合拳”。一是以自治强基固本。完善自治组织,创新自治方式,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托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推动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增强乡村自治活力。二是以法治定分止争。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化解村民纠纷中的权威地位,试点建立区街村“三级平台+网格”体系,促进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发现、早期干预、快速调处。三是以德治春风化雨。旗帜鲜明地褒扬道德模范,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文明户评比等活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感。

  (曾诗淇编辑整理)

责任编辑:程明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