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是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并共生共长的重要基石,是实现人类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逻辑依据。那么,在现实经济社会发展中,究竟该如何突出生态优先思想,确立绿色发展理念,科学应对和正确处理现实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则需要研究分析并构建相应的理论框架。
切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明确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地位
近年来,日趋严峻的环境问题不断引发人们对经济发展方式的深思,尤其是在气候恶化、空气霾害、土壤污染等事件严重威胁人的健康乃至生存安全的时候,引致了人们福利水平的不增反降。而缘由并不是由于物质财富的减少,而是因为资源环境的损害使生态系统中的既有功能弱化,导致了环境福利水平的降低。追究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发展理念的偏移和对自然规律缺乏敬畏的随心所欲。事实上,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对自然世界的尊崇精神自古有之,如“道法自然”与“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与治理观念,就诠释了人与自然协调共生的内在机理。然而,在现代社会里,由于对物质财富追求心理的过度膨胀,引发了人们对当期利益的强烈诉求;而在社会管理体系中,不正确的政绩观及其GDP崇拜,更加让长期效应难以贴现,使得短期利益和能够显现出来的经济增长成为衡量社会财富的重要指标,并由此引致了以牺牲生态环境和未来利益为代价以实现当期增长的行为逻辑。长此以往,便衍生出严重的资源环境破坏和生态资本衰减,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内部约束越来越多并越来越硬,制约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此,迫切需要发展模式的矫正及发展思路的纠偏,需要遵从自然规律、崇尚生态环境和推崇绿色发展的新理念。
思路决定出路。要想实现绿色发展,就必须确立资源环境的核心地位,建立生态优先的主体意识,全方位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只有完全破除“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观,强调增长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增长,构建资源环境价值内化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确立绿色发展的引导机制,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发展的方向,转换发展的轨迹,创造并形成中国的生态建设道路和绿色发展模式。
加快构建生态优先制度框架,
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终极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绝非一时之想,一朝之策,也绝非一蹴而就的简单之事,而是需要大众齐心基础上的长久恒心和持久耐心。这就需要建构一个完整的制度框架,制定一个良好的政策体系并创建一个人人愿意积极参与的环境氛围。从已有的实践看,我国虽然建立了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如在上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此后又先后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等以及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做出的修订与调整,同时,还依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确立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与政策框架,在绿色发展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先前发展不够而造成的物质匮乏,使得人们对GDP短期增长目标重点关切,缺失了对资源环境及长期利益的诉求欲望,衍生出以降低资源环境成本、弱化生态管理措施来确保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长此以往,将使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积重难返。
为此,构建生态优先的制度框架,完善绿色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起从生态优先理念—环境法规制度—绿色发展政策—实践操作机制的完整链条,对最终实现绿色发展意义重大。值得肯定的是,经过修订完善后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于2015年1月开始实施。与之相伴随,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也从2016年进入实践环节,表明了中央动用一切力量,排除一切杂念,全方位立体化的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和严格环保执法的决心,体现了切实推行发展绿色化和实现绿色发展的强烈意志。但与这种宏观管理措施相配套,还需要面向企业微观主体的绿色发展机制构建,如企业绿色许可发放、能源消费配额等约束性的制度建立,绿色税费、绿色财政、绿色金融、政府绿色采购等激励性的政策制定。与此同时,中观层次上的地方政府发展观问题,则需要通过加大“绿色化”指标在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实行严格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以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终身责任追究制,才能促使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在制度上自成一体,在实践上一以贯之,最终发挥出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加大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力度,
强化绿色发展科技支撑
在生态优先理念形成和意识觉醒的情况下,要实现绿色发展,还必须“有技可依,有术可靠”,必须要有良好的硬件工具和较高的生产力手段,要有能够有效降低资源浪费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具体措施与实施条件,这些都需要在科技创新及其成果支撑下的技术手段创造。正如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的“创造性毁灭”理论所揭示的那样,随着世界各国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温室气体减排等环境问题关注和重视程度的提高,旧有的高能耗、高排放和高污染的传统产业终究会在新型技术手段的作用下,被低碳排、高清洁的新兴绿色产业所替代,低耗费低排放和高质量高效益的绿色发展模式将会受到高度关注而成为主流,绿色经济也将因顺应时代而全面进入发展期,并通过绿色技术支持下的绿色产品创造来满足市场需求,迎合市场需要,进而在经济增长的高效中实现发展的绿色化。
为此,必须充分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契机,借力发展进入新常态所空余出来的换档期,顺势而为,通过强有力的科技创新,尤其是融入生态优先理念的技术革命,构建起实现绿色发展目标和保障生态产品供给所必需的基础平台与条件手段。这就需要建构一套为绿色科技创新铺路搭桥和保驾护航的制度体系,如制定并出台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各种人才激励政策、创新引导基金、创业平台搭建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绿色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为绿色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并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
推动产业转型和改造升级,
实现产业发展绿色化
在传统发展模式中,以满足“量”的增长为特征的低端产业和重型结构,在短期内虽然实现了物质产品的大幅增加,促进了外在经济的“欣欣向荣”,但隐含并显现出巨大的环境破坏与资源损耗,引致一系列负的外部性问题,尤其是水泥、钢铁、化工等高能耗、重污染行业,在较低的资本有机构成水平下,效率不高、污染严重、耗费巨大,既影响经济效益产出,又影响环境福利增进,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重大约束。为此,只有在生产方式上做文章,在结构优化上加力度,在改造升级上提效率,才能有助于减缓甚至消除传统产业普遍存在的高污染、高消耗和高浪费的积弊,促使产业结构轻质化、高级化,在循环低碳中实现资源节约,在环境友好中实现绿色发展。
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必须按照“低碳、循环、绿色、生态”的内在要求,通过加快科技进步和提高资本有机构成来促使生产方式转换,使科学技术在减排降耗和资源节约中发挥出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产业生态系统,创新产业生态功能,强化产业环保标准,促使产业结构优化。与此同时,在微观层次上,将资源节约、绿色环保理念融入产品设计环节,实现产品功能重组或再造;将生态意识贯穿到产品生产全过程,以强化产品生态功能,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以农业为例,就需要将长期以来以产量追求为目标的粗放发展模式及其产业结构予以转换,对所引致的水土污染和环境损害现象着力逆转,强化并发挥农业的生态功能,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来激活市场、激活要素和激活主体,切实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建设;通过“一控两减三基本”来优化资源配置,使循环农业更好、低碳农业更强、生态农业更绿,在绿色生产、精准生产和三产深度融合中,促使产品结构更优,进而实现生产方式生态化和农业发展绿色化。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只要在观念上确立生态优先,明确其主体地位,在制度框架上不断完善并严格实践实施,在科技创新上加大研发力度并支撑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就一定能够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在绿色发展的大道上,迈开步子,跨上高台。
(作者分别系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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