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本质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农产品加工为引领,以资产为纽带,以创新为动力,通过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前后联动、要素聚集、机制完善和跨界配置,将农村的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一起推进,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来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重组,实现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大,产业功能拓展和农民增收。
如何准确把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概念内涵、现状和问题,并探索适当的发展政策,是当前理论界和决策层关注的重点。
“三产”融合发展现状
农业产业特色鲜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近年来,陕西省持续调整种养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着力打造四大粮食功能区、建设五大特色产业带和六大产业板块,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粮食产量多年来一直稳定在240亿斤左右,苹果和猕猴桃面积及产量均居全国第一,奶山羊和奶牛存栏及奶产量均居全国前列,设施蔬菜、茶叶、花椒、魔芋、红枣、葡萄、小杂粮等农产品在全国均占重要位置。
农产品加工业步伐加快,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2015年,陕西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达3690亿元,粮油、果蔬、畜产品、茶叶和中药材加工量分别达到1350万吨、2150万吨、310万吨、5.6万吨和48万吨,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引擎。
生态人文资源丰富,农业实现多功能拓展。陕西省农村生态类型多样,人文资源、动植物资源和自然景观十分丰富,成为休闲旅游的好去处。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农业休闲旅游接待达8000多万人次,营业收入超过61亿元,从事休闲农业主体1.1万个,从业人员11.6万人,带动农户9.6万户,从业人员年平均劳动报酬1.8万元。
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农业园区引领融合。近年来,陕西省持续培育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5年,种养专业大户发展到8.3万个,家庭农场2.3万家,农民合作社3.1万家,各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80家,职业农民5297人,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了主体保障和人才支撑。2010年,陕西省全面启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专门法规,并安排专项资金,建成了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51个,增加值已占到陕西农业增加值的10.5%,带动市、县也建了一批不同类型的示范园区。
农村电商迅速兴起,新型业态逐渐形成。2015年陕西农产品淘宝(天猫)平台销售额11.1亿元,销售增速66.7%,农产品电商卖家从2013年的0.68万家增加到2015年的2.05万家,增幅全国第一。
“三产”融合发展模式
经过近几年实践和探索,陕西农业与二产、三产融合,有产业内部重组融合,也有产业间延伸融合;有部分融合,也有完全融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模式一: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主导的农业内部产业重组型。其特点是,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以农业优势资源为依托,将种植业与养殖业、农业与林业某些环节或整个环节联结在一起,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逐渐形成农业内部紧密协作、循环利用、一体化发展的经营方式。
模式二: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导的农业产业链延伸型。其特点是,一些涉农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为中心向前向后延伸。向前延伸有自己的原料生产基地,并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与农业生产连接起来;向后延伸是将农产品加工与储藏、物流和销售连接起来,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使一二三产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得到升值,农民能够在二、三产业融合中分享更多收益。
模式三: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领的科技创新带动型。其特点是,依托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集聚现代经营、科技、管理等要素,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功能,使传统农业脱胎换骨,开展新品种研发和新技术试验示范,探索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保障农产品优质安全,培育现代化的职业农民,使其形成农业综合体。
模式四:以休闲观光农业为主导的农业多功能开发型。其特点是,以当地主导产业和人文景观为载体,农业与生态、文化、教育、旅游等元素结合,开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事体验、农耕文化教育等活动,从而大大拓展了农业固有的单一的生产功能,并产生意想不到的价值提升。
模式五:以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为载体的农村新业态。 其特点是,在“互联网+”下,农业实现在线化、数据化,农产品在线上预订结算,线下交易销售,为农民代购代销,节约交易成本。这种先进技术要素对农业的渗透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既模糊了农业与二三产业间的边界,也缩短了生产、销售和消费三者之间的距离。
模式六: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其特点是,主要是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闲散资金入股村上组建的公司(合作社)统一经营,通过“确权确股不确地”,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要素流动”的产权关系,实现了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重大转变,形成了“租金+工资+分红”的新型收入结构。
“三产”融合发展主要问题
缺乏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统一指导。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理解不深,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和社会氛围,对有序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缺乏远景谋划和具体的发展规划,工作指导不够有力。
农产品加工业薄弱,品牌标准意识差。这是制约三产融合的最大短板。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且分散,规模以上加工值仅占全国1.7%。加工设备和技术落后,缺乏标准和品牌意识,中高端产品和知名品牌少,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各自为政,产业之间互联互通较差,上下游企业关联度低。
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农业多功能开发深度不够。陕西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特色不明显,多以餐饮、住宿、农产品采摘为主,经营形式简单雷同,农耕文明展示、农事体验、乡情乡韵、技艺传承乃至文化娱乐等体现地方特色的项目偏少,田园文化要素不足,经营效益不好的现象普遍存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较慢,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陕西省土地流转面积占农村承包土地不足20%,直接影响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户之间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农户在产业链延伸中没有应有收益,影响了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积极性。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调查显示,陕西省农村交通、电力设施近几年有了一定发展,但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由于村镇规划不到位,在住宅规范化、上下水设施、垃圾污水统一处理和农产品加工储藏、贸易市场、冷链物流以及农业信息化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加之农村人才匮乏,农业从业人员文化低,观念滞后,亟须培训和提高。
“三产”融合发展建议
提高认识,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应切实领会中央关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精神实质,明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是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核心是完善产业链与利益链联结机制;关键是用现代理念改造和提升农业。要充分认识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农业发展阶段性的必然产物,是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必将催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次历史性变革,给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我们要树立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一起统筹,高起点谋划,结合陕西实际进行全面部署。
突出重点,以供给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全面升级。第一产业要抓提升,做优做精。持续调整优化全省农业产业布局,增加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品牌战略。第二产业要挖潜力,做强做深。农产品加工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不仅处在前延后伸的关联位置,是三产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是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重中之重。要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初加工,为城市居民休闲度假、观光旅游提供无公害便利食品,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增收致富;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扶贫攻坚重点区聚集,建设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布局的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企业集群。第三产业要增效益,做大做活。近几年,休闲农业悄然兴起,市场十分广阔,要不失时机、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扩大规模、规范有序地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业态,通过农旅结合、农教结合、农文结合,将农业功能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拓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创意农业、景观农业、节庆农业、会展农业和农业主题公园、休闲农业庄园、特色旅游小镇等,促进农业与第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知名村镇和特色园区,打造旅游集聚区,做大规模,做活产业,做实效益,避免同质化。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注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活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力军,要精心培育、不断壮大,使其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加快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在进一步巩固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稳定农民承包权的基础上,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要提供信息服务,加强组织化程度,引导他们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促进生产与市场连接,发展初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对农民合作社,在扩张数量规模的基础上,要注重规范化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大对示范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提高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民的谈判地位,降低交易成本,让合作社成员获得更大的效益。对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发挥其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依托产业化发展机制,带动其他融合主体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营销,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创新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是保障农民和经营组织能够公平分享延伸产业链和产业功能拓展带来的“红利”,建立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建议以集体资产权能改革为重点,推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将村集体、经营主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紧紧连在一起。要完善订单农业,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严格合同管理,互相守信。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民签订保护价合同,并按农产品收购量进行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要鼓励产业链各环节连接的模式创新,推进产学研多元化的利益机制,打造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产业联盟纳入项目计划,从信息平台、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带动农户增收。要鼓励农商双向合作,强化“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形成新的商业促销模式。
强化服务,筑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县”、“陕西名镇”、“最美休闲乡村”等活动,整合资源,增加投资,加强农村路、水、电、气、广播、电视、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贮藏、冷链运输以及光纤、宽带和电子商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全面启动“星创天地”工作,实现农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园区为载体建设“星创天地”平台,支持和鼓励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入驻创业,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实现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农业,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要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学研推紧密结合,提高农业科技整体水平。要加强县乡干部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完善技能培训机制,解决培训与需求“两张皮”的问题,依托各级党校、农业院校、广播学校、农业技术学校等资源优势,开展对领导干部、乡村干部、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带头人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职业农民进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观念和业务技术能力,夯实农村人才基础。
完善政策,加快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撑体系。在财政扶持政策上,一方面扩大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基金并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加强整合各级财政分散在一二三产业各个环节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可以采取贴息、补贴、奖励、配套等方式,增强引导和激励效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在金融支持政策上,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以涉农金融机构为主,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辅的多元化、多层次金融体系。面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信贷需求多样化、大额化、长期化的新趋势,各类金融机构应创新机制、创设产品、主动灵活、热情服务。对在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等关键领域,在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产粮大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重点区域,以及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加工和流通的其他新型主体给予重点扶持;增加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贷款规模,优化期限结构,简化贷款手续。开展以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大型机械设备抵押和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政府部门要广泛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对金融机构形成激励和约束,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融资。发挥各类涉农担保基金作用,创新融资担保形式,拓宽担保渠道,解决项目担保难问题。在科技支持政策上,设立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问题的技术研究,尤其是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装备难题攻关,熟化一批农产品产后烘干冷藏、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为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范围拓展提供更多的可实现的技术条件;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给予适当奖励;加快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专业人员到经营主体兼职,允许享受兼职单位的工资或补贴待遇,允许知识产权入股,参与成果效益分红,以促使科技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在其他支持政策上,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和休闲农业用地纳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确定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并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土地入股、公开转让方式,优先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为加快推进陕西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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