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四地州农产品加工业 专题调研报告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农产品市场周刊 作者:文/马洪涛 段玉权 毕金峰 王海 佟立涛 字号:【

  按照农业部援疆援藏工作要求和南疆农业结构调整调研工作部署,近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组织中国农科院加工所、农业部规划设计院加工所等有关专家组成调研组,开展了南疆地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重点对喀什、和田地区大枣、杏子及核桃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主要采用深入企业实地考察、集中座谈以及案头调研等方式进行。调研组通过对调研信息的梳理和归纳,提出了促进南疆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南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南疆四地州包括和田、喀什、克州和阿克苏4个地州,距首府乌鲁木齐市1500多公里。总人口近995.3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2.8%;少数民族人口907.84万人,占南疆四地州总人口的91.2%。面积58.63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056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为2.1亩。南疆四地州是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约有200万贫困人口,占全疆贫困人口的76.6%。近年来,南疆农牧业、林果业,特别是林果等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南疆地区的优势产业,是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农牧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

  (一)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显著。2016年底,南疆四地州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612家,从业人员数量达到10.4万人,营业收入428.6亿元,上缴利税5.9亿元,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3家,占全区的28%,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11.2亿元,其中林果类加工企业45家,占比31.5%;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36家,占比25.2%。当地在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建立了拜城县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新和县农产品加工园区等9个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入园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39家,集群发展已初成规模,企业互联互通、共同开发当地的优势特色资源,充分发挥了集群集聚效应,对促进当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引导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农业提质增效成果显著。2016年,南疆四地州粮食、特色果品、番茄总产量分别达到649万吨、493万吨、67.5万吨,基本保障了粮食自给。以特色林果、粮食和畜产品等生产加工和流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了一批优质原料生产基地,显著提高了特色农产品品质。例如,喀什神恋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当地特色林果产业,集特色林果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冷链物流经营为一体,自建林果种植基地9725亩,5000吨冷藏库,年设计加工能力达10000吨的红枣、核桃、杏子加工生产线,充分带动了当地特色林果业的发展;和田帝辰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当地特色作物肉苁蓉,建立了12000万亩肉苁蓉种植示范基地,开发出肉苁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大力发展以“农户+基地+科研+生产”的模式,带动千余户农民从事肉苁蓉种植。

  (三)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能力增强。2016年,南疆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民收入由2011年的4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0亿元,年均增速约17%;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供了3.4万个工作岗位,带来6.7亿元的工资福利收入。2012年以来,新疆大力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建设,在南疆四地州建设2279座组装式冷藏库,新增保鲜能力15.25万吨;建设6489座热风烘干房,实现烘干能力近2万吨,有效地减少了产后损失,带动了南疆35万户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资性收入达到26.04亿元。通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动了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提升,带动了产业精准扶贫脱贫,有效缓解了农民增产不增收、脱贫致富渠道窄、贮藏保鲜加工能力弱等瓶颈问题。

  (四)品牌建设稳步推进。南疆四地州把品牌建设作为市场开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南疆四地州注重产地保护,加强品牌创造和品牌管理,整合品牌、打造名牌,改善农产品发展和经营环境。截止到2016年底,南疆四地州名牌产品共有28个,无公害农产品277个,绿色认证产品44个,有机农产品9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2个。目前,四地州的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已广泛打入国内各大市场,部分产品出口到周边国家及欧洲市场。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南疆四地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还存在加工转化率不高、装备技术落后、人才缺乏等问题,制约着产业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

  南疆地区是全区农产品主要产区,以粮食、棉花、林果和畜牧产品为主,粮食和畜牧产量分别占全区的45.6%和54%,林果种植面积占全区的70%,但加工转化率偏低,加工增值率仅为30%,比全区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以喀什为例,2016年果品实际产量193万吨,77家加工企业实际加工能力仅为17.27万吨,加工转化率仅为8.9%。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约为0.5:1,和田、喀什地区仅0.2-0.3:1,远低于全国2.2:1的平均发展水平。

  (二)装备水平落后、研发投入不足

  1.装备水平落后。农产品加工企业装备水平普遍不高,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10-20年以上,且涉农企业基本上都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无力进行装备改造与升级,从而导致产品技术水平不高、产品品质不佳、科技含量低。如新疆阿瓦提多浪红枣果品有限公司需要对原有枣分机配套风选机联合工作,但因为没有技改资金支持,仅仅维持现状。

  2.研发投入不足。农产品加工企业研发投入低,绝大部分企业投入不到销售收入的2%,如阿图什富江果业有限公司、喀什神恋有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英吉沙德源农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37%、1.77%和1.79%,其他企业研发投入更少,绝大多数的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本无研发机构和投入。

  (三)人才缺乏、招工困难

  1.缺乏管理和技术人才。企业创新意愿强烈,但由于地处偏远、形势复杂,企业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需要支付更高的成本,大多数企业无力负担。目前大部分企业采取委托研发的形式进行产品、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难以建立企业自主研发团队。如阳光沙漠公司主要生产玫瑰精油等系列化妆品,因研发人员不愿在和田工作,只能在乌鲁木齐建研发中心,其会计等企业经营支撑管理人员难以引进。

  2.招工难,成本高。受地域差异、文化层次、技能水平、语言障碍、传统习惯、就业观念、社会心理和宗教信仰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招聘产业工人以农民剩余劳动力为主,但培训接受能力不高、稳定性差,维护工人稳定性的所承受的工资上涨压力大,企业用工成本高。人力社保部门开展的相关公益性培训无法满足企业实际生产的需求。企业用工高峰期招不上工人,用工成本高。如阿克苏地区的新圣源果业有限公司固定工人的工资在3000元-3500元/月,而季节性用工上涨至150元/天,企业人工费用占成本的50%以上。

  (四)信息闭塞、品牌建设不强

  1.信息闭塞,精深加工技术需求迫切。南疆四地州地处偏远地方,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各级部门设立的有关项目、销售市场等信息不能及时了解,导致特色农产品尤其是林果农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等盲目性发展,引起部分产品过剩、滞销、丰产不丰收。企业迫切需要开展的研发工作不能及时与科研院所对接。如巴楚县新疆长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田玉都枣业有限公司等以特色林果为主的企业,急需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开展林果冷冻干燥、干果加工休闲食品、功能成分提取等精深加工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2.品牌建设不强。南疆地区已经形成了和田大枣、红旗坡苹果、阿克苏核桃、伽师瓜等知名区域品牌,但由于产品标准缺失,品牌建设能力弱,内地二三线城市新疆农产品经营网点不健全,现代网络营销跟进步伐落后,产品标识与产地消费者辨识难度大,品牌杂乱,市场产品良莠不齐。

  (五)农产品加工企业政策环境有待优化

  1.融资难、贷款难。南疆金融机构融资难,社会融资合作渠道缺乏,资本对投资农产品加工意愿不强。南疆四地州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的存贷比普遍低于疆内其他地区,且大都呈下降趋势。截止到2015年4月,和田地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为423亿元,贷款仅133亿元,金融资金“失血”现象严重。金融部门对南疆企业贷款特别强调抵押、质押、保证担保作用,企业缺少法定抵押物,且土地、房产、通用设备抵押率低,难以获得金融部门的贷款认证。抵押担保评估手续繁杂、有效时间短、评估费用高,贷款周期长,银行贷款周期与企业生产周期、实际资金需求周期严重不符,大大影响企业生产积极性并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高税赋。“营改增”后,南疆农产品加工企业负税不降反增。如阿克苏恒丰糖业有限公司“营改增”后,税负增加200余万元;和田昌和枣业有限公司税额占销售收入的11.5%。

  3.物流成本高。南疆四地州远离国内市场密集区,加工产品运输距离长、损耗大,物流成本高,导致产品内地销售成本居高不下,严重影响销售竞争力。2016年底,从南疆四地州运往内地市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运费1100-1200元/吨,以一车运30吨计算,一车成本30000多元。绿色通道政策对南疆农产品加工企业优惠力度不大,只有鲜活农产品可享受相关政策,干燥后的红枣等加工产品不能享受该政策。

  4.用电成本高。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工业用电价格收取电费,每个企业每月上交基础电费和电表电费,平均在0.55元/度-0.7元/度之间。如新疆喀春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等,用电费用占到产品成本的20%左右,给企业经营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5.园区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南疆多数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无力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很多费用转嫁给企业,土地使用费高达5万多元/亩。如果品干制加工企业需建设前处理、加工、包装车间、冷库及其他辅助设施,一般用地在150亩左右,仅土地使用费就高达750万元。企业不堪重负,入园积极性不高,企业入住后,建设周期长,严重影响企业生产进度。

  支持南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支持南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需注重规划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合理布局种养业、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物流配送、销售等环节;制定加快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既要算经济账,又要算政治账,让企业多赚一点,长期为边疆稳定做贡献;通过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实现精准脱贫。

  (一)规划引导

  围绕南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需要,编制《南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准确定位产业发展方向,优化资源,明确南疆农产品加工业短期、中长期发展目标和任务。在公共设施、引导资金、规范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当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项目申报、加工技术、市场进行培训,建立健全投资、服务体系,鼓励工商企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从事农产品加工业。

  (二)扶持政策

  1.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奖补政策。对于到南疆地区兴办的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投资建厂并投产三年内,对建设资金的15%分期返还;对于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给予技改补贴,鼓励企业发展精深加工,确保加工能力落地。

  2.实行宽松金融政策。提高金融信贷总体规模,强化商业银行支持南疆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对在当地吸储的存款应主要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并拿出一定比例的中长期贷款,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农发行将南疆特色农产品原料收购纳入政策性贷款目录,将棉花产业调减的贷款额度用于林果业发展。提高固定资产抵押等贷款融资比例,将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适当延展,保障企业原料收购资金。

  3.制定促进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区、州级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的优惠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将南疆所有农产品加工企业销项税率降低到13%,鼓励多种渠道融资,降低融资门槛,保障土地供应。针对林果类农产品加工业制定企业准入、用电、用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措施,建议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当地农业生产灌溉用电、纺织工业实行的新职工入职培训补贴、土地出让金80%返还等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建议对南疆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设施水平和提升吸引力。

  4.出疆运费补贴政策。对新疆林果及其加工产品出疆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农产品及加工品出疆运输按产品门类、运输方式进行一次性出疆运费补贴,每吨补贴额度500元,基本可抵消运费涨价带来的成本增加。

  5.扩大补贴政策资金及范围。建议给予特殊的农机补贴优惠政策,将急需的采收、分选、清洗、保鲜、贮藏、烘干、破壳机、杏肉切割机等果品蔬菜加工设备设施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并提高补贴比例;加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贴资金额度,加大冷藏库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三)加快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进行专项扶持;建立人才引进或合作机制,帮助企业实施科技创新驱动。组织相关科研院所与南疆进行技术对接。落实好有关企业技术研发政策。实行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培训奖补政策,对开展自主培训的企业,于职工上岗一定时间后给予补贴。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和技术人才交流培训力度。对国家级项目和基地实行地方资金配套政策,为林果类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四)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

  支持南疆特色农产品及加工品标准制修订,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培育区域品牌。实行产品进入商超、参加展示推介的有关费用补贴政策。由自治区主管部门牵头策划,农业部支持协调,积极与宣传部门沟通,在央视等主流媒体、新型媒体开展南疆特色农产品及加工品的公益宣传推介活动。发动对口援建省份农口力量,建议在南疆四地州对口援疆省省会城市免费建立新疆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及配套设施,在相应地方建立新疆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并积极争取在其省级电视台等地方媒体,开展名优产品公益宣传推介。积极组织电商平台与企业对接,加强电商业务的培训和推广。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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