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采取贸易救济应对农产品过度进口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钟 钰 字号:【

近年来,随着世界宏观经济形势转化和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差距拉大,我国农产品进口规模梯次扩大。进口大量农产品在保障国内有效供给、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缓解国内资源和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重要农产品进口的快速增长对国内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造成国内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库存积压严重,生产者及加工企业利益受损较大,产业一体化进程受阻。

针对进口剧增、产业受损的形势,目前贸易政策和国内价格支持政策空间有限,且国内缺乏有效有力的政策手段以应对进口冲击,亟须创新举措以应对过度进口。除苦练内功、逐步培育自身竞争力外,更需统筹解决农业领域产业损害问题,强化贸易救济,将保障措施常态化、机制化。

以往对产业损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贸易层面,特别是倾销、补贴导致的产业损害。但从近两年我国大宗农产品进口造成的冲击来看,有些农产品大量进口并非是主产国的倾销或补贴政策造成的。如国内甘蔗产业高成本、弱竞争力,制糖成本是巴西、泰国、澳大利亚的2.2、2、2.3倍,无法抵抗外来食糖大量进口,针对一些国家的正常、公平进口,很难启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因此,应从广义的视角审视产业损害问题,将产业损害视为“一种状态和结果”,不论是否存在不正当贸易行为,只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受到进口冲击就可启动认定。这里的“损害”不涉及贸易与产业损害的必然联系,而是强调一种状态和结果。

在WTO体制下,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是成员方运用最多的保护国内产业的三种贸易救济方式。采取保障措施是减缓贸易损害、确保产业安全简便可行有效的手段。核心内容就是在现有关税基础上对进口加征附加关税或对进口实行数量限制。只要加征关税的幅度足够,征收附加关税后,进口食糖进入国内市场的价格将得到应有提高,可有效减缓当前进口对糖业的影响和损害。

在采用保障措施时,数量触发机制相对适宜。按照WTO特别保障措施以及相应的双边贸易协定,保障措施的触发机制分为数量触发和价格触发。数量触发机制从政策角度来说,非常直观和易于操作,只要海关统计数据到达触发标准即可以启动。可以将保障措施机制的触发条件的充分必要条件简单地描述为:国际价格下降、内外比价失衡、进口规模失控,三者共同构成触发条件的充要条件,缺一不可。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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