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乡愁”的国际借鉴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金 磊 字号:【

“乡愁”不是过去时,而是现在时和将来时,它更为重要的命题是,如何在激荡的时代浪潮中重建一个有活力、有希望的故乡。

城镇化,英文是urbanization,译成中文,应是城市化。由于中国的建制镇也是城市化地区,所以,用城镇化比较符合中国国情。

在国外,镇的英文是town,也有用city的,聚集人口少的city与town没有区别。美国文化遗产的词典对“乡土”的定义是:乡土是关于某一特定文化中的建筑和装饰风格。其含义包括与高适用性、高效率的“普通城市”规划理论截然不同的视角。“乡愁”不是过去时,而是现在时和将来时,它更为重要的命题是,如何在激荡的时代浪潮中重建一个有活力、有希望的故乡。

联合国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全球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它标志着全球城镇化时代已经到来。我们有必要考察国外城镇化的轨迹,看到其“乡愁”守望不乏经验和教训,以从中获得借鉴。

成功与失败的路径

从文化哲学的视角看,乡愁是一种现代性话语。现代化的逻辑风靡世界,让我们的生活日益标准化、理性化,从而文化个性日益被消弭了。

乡愁对于步入现代与工业文明的人来说,具有特别的意义,它绝非仅仅是现代人对传统的眷顾,而是对本民族精神的依恋,是一个国度与民族走向未来的勇气和信心。

欧美及日本的城镇化起源与发展,离不开工业化的“拉动”与文化的传承。美国的城镇化具有典型分散型特征,是一种自然生长的状态,在产业发展的带动下,实现大都市群的兴起,虽历时漫长,但发展均衡,这与美国的地理环境和资源条件是分不开的,也受益于其宽松的移民政策保证了劳动力的供给。如今,美国形成了以产业集群为中心的城市群。

日本针对土地资源有限的国情,实施政府主导下的高度集中的城镇化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工业化进程,对少数几个都市圈实行优先集中开发,在一定的区域内发展由核心城市主导的城市群。

二战结束后,东京逐渐从战时的“神都”建设中恢复过来,1961年便颁布了《促进不发达区域发展法》,1962年颁布《促进新工业城市建设法》,从而统筹建立了一个连接东京湾、依势湾和大阪湾的60公里长的特大城市群地带。

日本还通过国土资源的合理规划,走集中型城镇化模式,节约土地资源利用。在文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有益于文化记忆保存的政策,从而让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创造共同凝结为城市的文脉魂魄,杜绝简单的“造城”运动,城镇化得到协调发展,并未成为埋葬“乡愁”的坟墓。

德国在城镇化进程中,更注重多元文化的保持与发展,对外来移民以一系列政策支持其融入社区、融入城镇和国家。

德国对新城镇建设有一个规定,注重保护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原貌,要求城镇开发不侵犯自然,而是依托自然而建。由于德国的小城镇保持良好的历史建筑与自然风貌,有人将德国的小城镇称作“诗化的小城镇”,村落、城镇、房舍、教堂、城堡、宫殿、桥梁,甚至道路和港口都丰富着城镇人文特色。

目前德国有近两万座古堡,小城镇已成为德意志历史的缩影和文化的精华。德国对人文传统和历史建筑的热爱与尊重,使这些小城镇成为历史人文内涵与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国际典范。

相比之下,城镇化的失败路径是“滞后城市化”和“过度城市化”。泰国曾是“亚洲四小龙”,拥有较为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但其后来城市化举步维艰,出现了“产业空心化”和“虚假繁荣”状况,也出现了对文化传承的滞后做法。

缺乏产业支撑的拉美国家,则大多步入过度发展的泥潭。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业化落后于城镇化,两者缺少协调发展,多数拉美国家长期实行进口替代的工业化战略,没有了“乡愁”的底线,放弃了比较优势,城镇化发展与国内经济、社会、文化联系越来越弱,国家和城市无力在结构和质量上持续发展以支撑城镇化。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但无法得到相应的就业,形成了城市中的大量新贫民窟或造成“毁城”的文化灾难,这是无序且过度城市化的恶果。

文脉不断的英国城镇化

在刚过去的2013年,英国建筑界的一件大事是伦敦夏德大厦(Shard)建成开幕。人们对这座号称欧洲最高、如同一块尖尖的三角形玻璃片的建筑褒贬不一,喜欢者说它是伦敦的新创意,讨厌者则认为它与伦敦“乡音”格格不入。

近几年来,由“明星建筑师”(starchitects)设计的“名片式建筑”热潮开始降温,一方面是因为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无视城市文脉的项目遭到各界人士的批评。扎哈·哈迪德(Zaha Hadid)为伦敦肯辛顿公园内的九曲湖萨克勒画廊设计的附属餐厅,采用了她最拿手的大幅度回转曲线设计,建成后,被批评为千篇一律的典型,毁大于誉。

对英国的乡村,上世纪上半叶,中国学者林语堂曾颇有感触地讲道:“世界大同之理想生活,便是隐居英国乡村。”时至今日,人们对英国美好乡村的热情与向往从未停止过。

英国在城镇化建设中很重视以文化传承与弘扬为导向,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镇的建设,如制定专项法律规范历史文化遗存和地域文化特色资源的保护,在1953年便颁布了《历史建筑和古老纪念物保护法》等法律,强调因地制宜,强化特色,根据当地的自然、历史和产业发展特点予以差异性规划,充分发挥城镇文化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援作用,将城镇文化塑造与突出地域性文化巧妙结合。

恬静的乡村氛围、宜人的空间尺度、考究的生活气息,编织着令人向往的英伦田园之梦,不论是贵族气息浓厚的庄园抑或普通人居住的农舍,都是英式田园生活的典范。一片片青翠的田园、一排排多姿的树木、一幢幢童话般的农舍,让人在感叹英国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更钦佩英国城镇化的路径。

历史地看,英国的城镇化始于18世纪中叶,它的成功之处是注重政府引导、市场拉动和公众参与的“三位一体”推进原则。此外,英国从一开始便强化立法,从而对城镇化进行时刻“纠偏”。到1851年,英国已有超过1/2的人口成为城镇人,全国大小城镇有近600座;到了19世纪晚期,英国2/3的人生活在城镇,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城镇化的国家。

1898年,霍华德在《明天:真正改革的和平途径》一书中表述着“田园思想”。他希望城镇能为居民提供足够多的工作机会,有足够的空间提供阳光、空气和优雅的生活;城镇周边被绿化带环绕,在提供农产品时也提供休闲和娱乐。霍华德的思想,深刻影响了英国的战后重建与1946年通过的新城法案,后者主导了英国轰轰烈烈的新城运动。

英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则率先提出城镇化的定义,他反对让农村人一窝蜂似的涌进城市,而强调要将原有乡村打造成城镇,实现升级换代。

英国的城市化进程也曾遭遇巨大挑战。在机器轰鸣、厂房遍地、烟囱林立的城市社会,人口的大量涌入使街道、住房乃至基础设施都紧上加紧,英国的城市在工业化急剧发展中,染上了“城市病”,到了20世纪50年代,泰晤士河水污染几乎达到极限。为治理这些问题,英国社会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1909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住宅、城镇规划条例》。如今,英国先后颁布了40多部与城镇化建设相关的法规,它们是串起英国城镇化建设的一个个秘诀,使城镇化的发展及其调整,能够趋于理性,以确保城镇化不破坏原有的乡村,不破坏原有的文化根基,不使乡愁情怀不翼而飞。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不乱砍树,乱拆房,让童年的生活历历在目,让风景优美、诗意生活伴随“乡愁”记忆持续—这样的理念,已真实存在于英国乡村民众的屋前园地和屋后花园之中。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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