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谭岗春晓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春晓合作社”)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谭家岗村,成立于2020年,以小麦、玉米的种植、储存、销售以及农机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拥有收割机、旋耕机、喷灌机等各类农业机械75台(套),建成农资服务调度中心1处、标准化库房3处、有机肥料生产中心1处、粮食烘干储存中心1处。2024年,依托“兴村富民”合作社产业联盟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7.5万亩,实现经营收入450万元。
一、因地制宜,农机服务优势显
一是集聚农机资源。春晓合作社与10余名农机手签订服务协议,将农机手的机械纳入统一管理和调配,为农机手提供服务平台与订单。合作社整合各类农业机械75台(套),建设3000平方米农机库,对农机具进行集中存放和安全养护;制定统一的农机作业标准,播种环节提前3~5天完成,按时精准开展灌溉,收割作业提前2~4天结束;采购10台植保无人机,部分农机具安装北斗导航,在病虫害高发期仅用3天就可完成1万亩农作物的植保作业。随着标准化机械作业、集约化田间管理,实现小麦减损约50公斤/亩、玉米减损约60公斤/亩。
二是搭建服务平台。春晓合作社设立农机调度中心和一支12人的监督小组。农户下单提出需求,合作社接单后将全镇的农机具资源进行整合,依据不同地块的地况信息调配农机,形成“统一接单,灵活分配”的服务体系。如今,合作社农机服务在覆盖全镇4.5万亩土地的基础上,辐射漕河镇周边3万余亩土地。2024年,漕河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9.6%,机收减损率达1.2%。
二、联合合作,规模经营共发展
一是加入产业联盟实现资源共享。立足地处我国小麦生产和育种核心产区的地理优势,1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8家合作社、4个公司)于2022年共同组建“兴村富民”合作社产业联盟(以下简称“产业联盟”),围绕粮食育种、耕种、销售等产业链条开展联合合作,实现4905户农户1.3万余亩耕地的规模经营。合作社把握机遇融入产业联盟,发挥农机服务优势,推动产业联盟改良新品种、应用新技术,助力实现“富民强村”愿景。
二是引进先进技术夯实产业基础。在良种繁育方面,产业联盟与企业合作建设集分子育种实验室、谷物品质检测实验室、种质资源库为一体的麦香田园孵化中心,整合相关专家教授共同组建种子研发队伍,对64种不同品种的小麦对比试验,选取抗病、抗旱、抗倒伏能力强的品种进行推广,其中研发的“红地95”“红地86”等麦种实现小麦产量由1200斤/亩增加到1300斤/亩;在智慧种植方面,产业联盟与中国联通公司合作建设“5G+”现代农业智慧管理平台,在6000亩良种田放置200余个传感设备、安装智能虫情测报灯和监控设备,提高肥料利用率25%,病虫害预警比传统方式提前3~5天。联盟现有良种繁育基地6000亩、商品粮种植基地5000亩、优质良种研发基地300亩、种植其他作物2000余亩。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社会化服务。借助土地、资金、人才资源优势,产业联盟探索形成“七个统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项目统一实施。产业联盟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其中由合作社建设6000平方米的粮食烘干储存中心,降低晾晒成本0.05元~0.1元/斤,年均帮助农户节约成本160万元。作物统一种植。根据合作单位需求,产业联盟依据订单规划作物种植。2024年,产业联盟成员共种植“中麦578”优质强筋小麦3000亩、济麦22优质中筋小麦5000亩。农资统一采购。产业联盟统一采购农资并由合作社统一喷施,可节约复合肥、农药喷洒等农资成本各10元/亩,产业联盟所有成员年可节约20万元。农技统一指导。依托“5G+”现代农业智慧管理平台,产业联盟为成员每月开展1次惠农政策、农业种植技术等培训。农机统一服务。由合作社提供耕、耙、播、收农机服务,服务费用从480元/亩降至280元/亩。产品统一销售。产业联盟牵头各成员与相关单位签订订单合同。如高筋小麦比传统品种提高0.15元/斤。2024年,合作社牵头与粮油企业签订优质强筋小麦订单1万亩,其中合作社负责2000亩的订单。资金统一筹措。产业联盟积极对接银行单位,如合作社从兖州农商银行获得授信5000万元,结合鲁担惠农贷等政策,减除补贴之后贷款年利率仅为2%。
三、强村富民,联农带农见成效
一是强化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产业联盟建设7500平方米的培训基地,以联盟成员为主体,春晓合作社每季度牵头开展农业技术、党支部书记等各类培训,培养造就了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工作队伍。2024年,合作社共牵头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机操作田间培训和农技培训等40余场次,培训3500余人次。
二是规范运行,带动村民、村集体双增收。春晓合作社所在的谭家岗村,全村526户村民以2300亩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占出资总额的40%;村集体以集体资产和基础设施作价出资,占出资总额的60%。2024年,合作社向成员分配保底收入1200元/亩的基础上,向成员返还盈余57.6万元,向村集体分红50万元。
(本文系第六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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