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是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关于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界定标准的思考
时间:2025-08-21 16:01:26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李政良 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培育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像家庭农场这样的新型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按照部里关于开展2025年春节返乡调研活动的有关要求,带着如何界定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的思考,笔者利用返乡过年的机会进行了调研。同时,书面分析了全国相关情况。总体看,28个省(区、市)规定了家庭农场准入标准,暂无省份设置上限;部分家庭农场存在“盲目求大”的发展倾向,存在片面追求规模效益、不考虑经营风险等苗头性问题,对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冲击。因此,有必要抓早抓小,尽快明确与当前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区间,引导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标准现状

  经分析,28个省(区、市)现行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相关标准呈现差异化、多样化、层次化特点。

  一是部分地区结合实际规定了不同的家庭农场准入标准。种植业方面,河北、黑龙江等地规定家庭农场种植农作物面积不低于50亩,而江苏要求不低于20亩即可;畜禽业方面,山西规定生猪年出栏200头以上,而内蒙古要求达500头以上;渔业方面,河北、广西等要求渔业养殖面积达10亩及以上,而湖南规定不低于30亩。

  二是部分地区从不同角度综合明确了标准。部分省份同时明确了经营规模下限、土地流转期限、经营收入等多方面标准。天津在规定面积标准基础上,还要求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期限应在5年及以上(且剩余期限不少于2年)、自产农产品销售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

  三是部分地区分省市县三级明确标准。四川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规定了原则性标准,市、县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标准;河南鼓励各县(区、市)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为导向,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行业特征、农产品品种特点等,降低录入门槛,明确适合的录入规模和产值等条件。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部分家庭农场存在“盲目求大”的发展倾向。这类农场主认为,生产上,家庭成员只负责管理,剩下的交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人均管个500亩不成问题;增收上,即使扩大规模可能导致单产下降,但仍比提高单产容易;扶持上,规模越大越能获得地方政策支持,特别是财政补贴。这就导致:

  一是部分家庭农场以“省事”为发展导向。从“精耕细作”转为“粗放管理”导致单产下降。慈周寨保轩家庭农场种植小麦480亩时,比100多亩时亩产低了350斤左右。保轩家庭农场主反映,“现在都是机械化作业、粗放式管理,亩产低点没关系,关键是很省事、有钱挣”。多位65岁以上的农场主已经基本不下地,主要依赖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是市场风险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受边际效应影响,部分规模500亩的农场与1000亩的净收入基本持平;有农场主表示,随着规模扩大、用工需求的增加,不得不雇佣65岁以上的劳动力,一旦发生事故将“血本无归”。价格波动对大规模家庭农场的冲击更大。

  三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韧性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减弱。家庭农场超过一定规模后,面对极端天气、虫害等自然灾害时的应对灵活度降低,难以有效“防、减、抗”。

  三、认识与思考

  (一)明确经营规模适度标准对于保障农户权益和培育家庭农场迫切且必要。一是有助于稳定农村产业发展,防止因土地过于集中而引发农业资源占有不公和农户两极分化等问题,让广大农民有事干、有钱挣,把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走稳走扎实。二是有助于帮助家庭农场根据劳动力水平确定经营规模,确保合理单产水平和家庭经营收入,增强其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有助于指导地方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因地制宜引导当地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提升发展质量。

  (二)明确适度规模经营标准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保持农村劳动力结构的总体稳定。二是坚持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客观认识家庭农场应用先进技术的能力水平。三是坚持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准确评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助力作用。

  (三)厘清明确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的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各地资源禀赋要求家庭农场因地制宜确定大小,不同行业要求因事制宜确定大小,不同作物要求因物制宜确定大小。因此,必须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分地区、分类型、分品种明确适度规模经营标准,并允许各地指标在一定区间内上下浮动。

  二是处理好“单产”与“总产”的关系。对家庭农场而言,单产提升增加单位面积收益,扩大面积增加总体产量,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处理好二者关系的关键在于保障家庭农场合理收入,并找出其力所能及的最大面积。因此,应保障其务农收入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的前提下,明确家庭农场能够经营好的最大规模。

  三是处理好“门槛”和“上限”的关系。不能将小农户拒之门外。家庭农场多由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户发展而来。适度规模门槛标准要让小农户特别是长期留村的本地农户“蹦一蹦够得到”。不能一刀切掉大规模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在实践中探索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方式,这个过程需要时间。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责任编辑:刘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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