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协调推进,采取超常规措施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见实见效。
一是“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全面统筹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多部门齐头并进,制定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会商协调、定期调度、联合督导、重点督办、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先后召开省级专班工作会议10余次,全省工作调度视频会5次,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资委、审计厅联合开展6轮督导服务,州(市)、县(市、区)建立分片挂包督导机制,有力推动集中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是“强化指南、走深向实”全面部署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财务管理系统操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能力提升等培训10批5000余人次。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清单》,逐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围绕查什么、如何查两个方面为基层干部提供对照清单,实现问题清单化、任务清单化、责任清单化。印发2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典型案例剖析》,以案为鉴推进专项整治,梳理汇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下发各地,为做好专项整治提供法律政策及业务能力支撑。
三是“攻坚克难,上下联动”全面落实排查整改。印发整改工作指导性文件,督促指导各州(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边排查、边研判、边整改、边总结的方式,及时解决一批一般性问题;针对“骨头案”“钉子案”等棘手问题,采取“三级联动,重点督办”模式予以解决。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会商,共同研究破解专项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村集体在经济合同、借款未收回等方面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的司法难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查改治一体”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经验做法,入选《云南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交流》。
四是“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全面补齐短板弱项。针对“三资”监管工作中突出问题和短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若干措施》,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财务管理系统应用线上培训6期3512人次,加快推进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财务管理系统应用。全省各地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问题为契机,及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来源: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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