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24年,全市农村村级集体资产总额达到49.9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4.09亿元;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突破2.49亿元,同比增长27.4%;所有的行政村均实现稳定的经营收益,农户累计获得分红3800万元。
主要举措
高位推进谋发展,全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卫市建立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联席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导、村级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协调,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工作落实。2016年以来,中卫市累计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投入资金4.31亿元,扶持389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覆盖率达87.8%。
完善制度强监管,发挥项目资金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激活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活力。部分县(区)根据本级财力在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了扩面资金配套。其中:2019年配套资金2200万元(中宁县1200万元、海原县100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行为,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收益权。各县(区)均出台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出台有关文件,强化政策扶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群众持续增收。
强基固本抓培训,提高村级组织发展经济能力。各县(区)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作为加强组织凝聚力、提升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党组织+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方式,形成了事有人抓、责有人负的合力,提高了村集体发展经济的能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全市97%的村支书当选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理事长。实行联村会计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62名联村会计代理村级财务业务,初步解决了村级财务人员短缺的问题。市、县(区)、乡(镇)积极组织各类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高素质农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培训,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智力保障。
统筹协调齐推进,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各县(区)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大力推广特色种养、资产盘活、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多元化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2019~2024年,全市发展特色种养型的村95个,参股经营型的村137个,资源开发型的村51个,社会化服务型的村6个,资产盘活型的村14个,发展乡村旅游和其他类型经营的村29个。例如,文昌镇五里村依托全域旅游、靠近主城区等地缘优势,利用集体闲置房屋打造家庭旅游公寓项目,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68.28万元。中宁县采取“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金融机构+农户”发展的模式,将项目扶持资金在金融机构(银行)设立风险担保基金,以1∶10的比例撬动银行贷款,帮助农户发展种养、运输、商贸等产业,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和群众双赢。
数字赋能提效能,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信息化。利用宁夏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合同、财务等内容纳入平台管理,推进资金有账、资产有册、资源有簿的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海原县启动运营“银农直联”服务平台,推行非现金结算,有效规避了公款挪用、虚报冒领等风险,做到了所有账目有据可查、全程留痕,为村集体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将集体财务开支与农户重点关注的种粮补贴、土地补偿款、股金分红等监督需求连接起来,直面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效率和农民群众的满意度。
经验启示
突出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突出党组织引领,强化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能力建设。着力选拔一批在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技术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带头人,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打好人才基础。应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合作社的产业优势有机结合,建立激励奖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消除干部“干多错多”思想顾虑,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持续发展。可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服务平台,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支出、资产管理、收入核算、资源发包、项目建设及经营运行,实行信息化监管,提升农村集体经营活动管理效能。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村集体各类项目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监管,定期对项目建设、管理运行、项目资产、招投标等情况进行检查。
创新发展模式,强化利益联结。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原则,通过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租赁经营、参股经营等方式,可充分利用突出产业带动、盘活资源利用、创新股份合作、强化社会化服务、打造地域特色等形式,探索适应不同资产资源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行“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村集体+企业+农户”“村集体+基地+农户”等多种联农带农运行方式,将村集体和农户联在产业发展的链条上,不断增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
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发展基础。可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支持长效机制,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列入申报财政支农项目实施主体,指导各地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指标,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空间。积极探索与金融部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金融机构评级授信范围,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村企合作、联合开发、参股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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