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有所养,让全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利用春节假期赴陕西省西安市探亲机会,笔者围绕“村改居”社区老年村民养老问题,同经历“村改居”改造的村民唠家常、做访谈,深入思考,进行调研。
一、基本情况
笔者调研的“村改居”社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北部。2008年该村开始拆迁改造,安置工程于2011年年中竣工,2012年原村居民陆续开始迁入新社区,村民委员会转变为居民委员会,原为农业户口的村民转变为非农业户口。
改造后年轻一代在城市就业、融入等方面面临障碍较小,基本与普通城市青年无异。而中老年尤其是改造前后60岁以上老年村民,则面临“上楼后”如何养老的问题。
二、问题分析
(一)生计上易失衡。“村改居”前,老年村民收入主要依靠耕地及外出打零工,耕地收入少但稳定,务工收入较多但没保障。“村改居”后,收入主要来源变为养老金和房租收入,这两项收入尤其是租金数量上较多,客观上也可以满足老年村民上楼后的养老需要,但是仍然存在相应问题。一是养老金“难领”。“村改居”前不少村民未缴纳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对相关政策也较不熟悉,因此难以获得可以充分支撑其生活的养老金。二是租金“难控”。由于租金支付方式向线上转变,对于线上支付方式不甚了解的老年村民,多将租金由子女直接收取、支配,部分老人实际上无法直接掌控这部分收入。
(二)家庭中易失“权”。老年村民家庭失“权”既体现在客观层面,也彰显于主观维度。一是客观地位下降。对上楼的老年村民而言,他们知识上无学历,财富上少产出,相应产出又往往不受自己直接支配,导致老人们对包括自身养老在内的各项家庭事务话语权减少。二是主观感受“无用”。“老了,不中用了”是这些老年村民经常提到的话。这种“无用”是生机失衡的结果,“如果有地我至少还能种点东西”,也是客观上失权的体现,“他们老觉得我没文化,不让我带孩子”。
(三)情感里易失语。一是家庭内情感少寄托。“村改居”前村民养老方式主要是由小儿子跟随居家养老,“村改居”后较多转变为父母同子女分开居住,养老更多依靠老年村民“养活自己”。虽然大多数子女会在同栋居住,且探望频繁,但是相较于过去一起生活,老年村民同子女间的情感交流无疑是减少了,如“在一起吃饭的时间少了”“家里只是偶尔来个人”现象较多。二是家庭外情感难表达。老年村民社交需求是常常被忽略的。上楼前村民居住平房,个人空间和公共空间边界模糊,即使老人腿脚不便也可以较为容易出门,可以同村里人打牌聊天。而上楼后由于外村人员增加、电梯数量较少等原因,老年村民之间见面机会减少,一些腿脚不便的村民更是难以“走出家门”。
三、思考建议
上述养老问题不仅是“村改居”老年村民所面临的个性问题,同时也是随迁进城老人等群体极有可能面对的共性问题。因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背景下更应认真分析此一问题,深入探讨解决之策。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上述群体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公共服务。加强财政支持,推进相关社区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等。
二是强化社区养老作用。社区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所在区域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研,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积极组织社区老年人文体娱乐、社会交往等活动,满足老年人情感需要。针对居家养老等提供及时专业咨询帮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三是加强孝亲敬老宣传。加大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政策知晓度。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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