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沂水县地处沂蒙山腹地,全县辖2个街道、15个镇、1个乡,有宅基地近40万宗。近年来,沂水县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理顺审批流程,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部门联动抓审批,群众建房更方便。沂水县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工作要求,坚持“三个明确”,理顺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明确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列入各个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并做好窗口设立、机制建立、人员配备等基础性工作。二是明确承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乡镇(街道)由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宅基地审批具体业务,及时受理农民建房申请,牵头审批管理。三是明确审批机制。建立健全“一窗受理,联审联办”机制,厘清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由乡村建设管理监督办公室牵头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审查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牵头做好“三到场”工作,汇总审查意见。经管站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要求,审查宅基地用地建房是否经过村级组织审核公示。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用途管制等要求。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全部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宅基地业务”窗口,方便了农民群众。
突出重点抓监管,全程管控更规范。针对农村未批先建、批少占多、乱占乱建等顽疾,沂水县坚持宅基地用地建房全程管控,坚决遏制新增宅基地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做好“三到场”。建立宅基地“一盘棋”管理机制,重申宅基地申请资格、用地标准,更新审批流程,对户内人口界定、农房户型、踏勘选址等细节明确统一标准。在此基础上,明晰乡镇(街道)监管责任,确定乡镇(街道)、村宅基地监管专员,要求由乡建办、经管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部门会同村级宅基地监管专员联合开展现场勘查、开工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工作,实现用地建房全程管控。二是发好“两张证”。结合沂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推进农村宅基地“一张图”管理。审批过程中,通过“一张图”甄别土地类别、用途管控等情况,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街道)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严格落实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记载内容,按照批准的面积、位置等监管用地建房行为,切实发挥证书在监管中的依据作用。三是用好“一平台”。全面推进农村村民用地建房审批监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对宅基地实行实时、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宅基地监管网络,有效减少了乱占乱建行为,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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