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后,需要在投资机制、运行机制等管理制度上寻求新的突破,为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积极实施强村富民重大工程,鼓励和引导基层干部根据区位优势和自身特点开辟新的路子,构建出一条具有江北城郊特色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国有(控股)公司等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兴旺繁荣的新模式。
一是由镇人民政府或涉农街道办事处搭建平台或牵头,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相对充裕等优势条件,与国有(控股)公司等经济实体建立起互赢共享的协同发展机制。在当地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村集体出资给国有(控股)公司,签订战略性合作协议,采用双方认可的获取固定收益和一定的合作分成方式,积极探索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合作经营新模式,努力推动村经济合作社获得更稳定的收益。
二是重点研究和探索“3+X”农村集体经济混改模式,以充分吸纳众家之长。“3”指的是区与镇(街道)财政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和社会资金(企业+个人投资)三种合作形态,“X”是乡村产业、治理结构、运行机制、配套服务、资金扶持、配套政策等六大选项。“3+X”即区与镇(街道)财政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和社会资金,充分运用现有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的放大效应,围绕本地乡村产业发展混改成立合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以实现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来源的目标。就职责分工而言,政府负责指导、协调本区域集体经济项目投融资,以及部分引导性投资、财务监督、运营监控,协助开拓市场、调解村集体和社会资本双方矛盾争议等。在各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前提下,汇集整合各村集体的资金,以股份制形式统筹集中投入到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乡村特色产业中,并保障各村集体的股份收益;社会资本发挥效率优势,负责混改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等,如重点发展特色农村文旅项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则发挥本地的区位优势,主要负责配套服务,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组织农村劳动力就业,以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
三是尝试组建江北区或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联合会(联盟)组织机构。其主要功能是负责积极争取上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闲置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股等,建立市场化的发展机制。同时积极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将国有(控股)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凝聚在乡村建设的具体项目和产业链条之中,推行“联合党委+特色基地+产业项目”“公司+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特色品牌+村集体”等新模式,推动组织融合、资源融合、发展融合,以此壮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为江北区村级集体经济崛起的突破口之一。
四是对区位资源条件相对较好而自行开发不具备条件的村社,可以采用如慈城镇三勤村、南联村等部分地块由国有(控股)企业收储经营的办法。与此同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定位是为国有(控股)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基础配套设施,如员工宿舍、标准厂房及交易场所等不动产形态的租赁服务,从而探索出“以地生财”“物业出租”的稳定盈利模式,以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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