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左岸,是全国重要的粮食、蔬菜、畜牧主产区,创建了全国第一个大面积“吨半粮”示范区。近年来,德州市坚持系统谋划,强化工作指导,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目前,全市发展农民合作社14600家,带动农户83.19万户;发展家庭农场10551个,经营土地面积126.39万亩;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876家,全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4012万亩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长,质量有效提升,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对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引导,营造发展氛围
培育壮大主体。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大财政扶持、保障用地需求、优化金融服务、落实税费政策一系列做法,多措并举转变小农户家庭经营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23年,全市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74家,同比增长5.16%。
开展示范带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三百”示范、“双千”带动工程,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示范创建为主线,指导主体完善内部管理,推动联合发展,强化品牌效应,提升综合能力,每年培植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00家以上,力争“十四五”末,三类示范主体新增1000家以上,总量达2000家以上。当前已培育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460家、示范家庭农场1134个、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89家,有效辐射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质增效。
促进规范提升。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利益分配、加强登记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近三年提升农民合作社3002家。全面落实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赋码审核,拓宽应用场景,引导帮助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同时,积极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提升家庭农场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完成赋码1043个,规范记账1268个。出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和技术指导意见》,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服务方式、服务要求、风险管控、纠纷处理等方面对服务组织、托管服务人员、服务技术等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小麦和玉米生产托管服务技术指导意见,树立行业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序发展。
筑牢发展底线。开展非法集资集中排查,全面梳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摸清风险底数,堵塞风险漏洞,化解风险隐患。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全方位、多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388场次、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5.9万份、参与群众人数4.2万人次,形成非法集资早防范、早识别、早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精准扶持,增强发展活力
强化项目支持。近四年争取项目资金4394万元,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提升粮食生产服务能力和主体经营能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000家以上。2023年,全市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为抓手,与“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相结合,在9个县打造集仓储、烘干为一体的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16605万元,聚焦制约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的短板,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重点支持服务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和经营主体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关键环节、多环节或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服务面积达296万亩。
引入金融活水。联合农担公司开展“鲁担惠农贷—农耕贷”金融下乡服务活动,助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粮食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题。召开金融支持德州乡村振兴战略座谈会,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优势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政策优势,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等服务,支持传统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完善信贷支撑。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责任共担、风险共管”原则,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搭建覆盖全市、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形成以“政银担”合作模式为基础、多种合作模式相互促进的联动支农机制。充分认识当前农业经营的实际困难,重点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种粮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利息补贴方面,市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进行贴息;在担保费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不超过0.5%的比例给予补贴,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要素集聚,提升发展层次
加强培训指导。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各类培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机制、模式、规范运营管理等方面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0次、1000余人次。探索将有条件的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为研学基地,将研学融入培训,以符合本地实际的实践经验推广促进培训取得实效。
优化辅导服务。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构建市县乡三级指导、扶持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辅导员队伍工作体系,全市发展辅导员814人。制定《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建立市县两级辅导员帮包联系市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主体制度,有效解决部分示范主体经营、税务、信用等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切实提升其高效发展水平及联农带农能力。
注重品牌培育。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强质量、创品牌上下功夫,全力抓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立足自身优势,围绕发展特色产业,打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依托“德州味”“黄河味道”等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打造 “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会,强化品牌营销推介,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典型示范,打造发展样板
作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平原县以开展清理整顿、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打造县域知名品牌、提升县域服务指导能力为工作重点,以清理注销、培育提升、规范运营、联合创建为工作路径,通过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典型引领、项目支撑、资金奖补、品牌建设等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源整合,强化辅导服务,实现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
作为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禹城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率先探索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超任务先行先试13.46万亩;创新实施“人到地,地到人”“建群画册绘图插地标”机制,全力推进大豆产业振兴“一二三”工程,带动农民合作社整体发展。
作为省级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试点,乐陵市积极探索“三五五”工作机制助推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宣传培训”三项措施促规范;以“政策、技术、行业、金融、互联网+”五项支撑强保障;以“节本增效、订单农业、特色种养、农业服务、合作共赢”五种模式提质效。
作为省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陵城区打造“陵城农服”模式,突出信息化建设,建立奖励机制,探索推行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全程托管”“集体资源+全程托管”,形成了“三全六高”农服机制,全域实施、全程服务、全力扶持,农业资料质量高、农机装备水平高、农技服务能力高、托管服务标准高、各方经济效益高、服务满意度高。
立足创新,拓宽发展路径
扩展经营方式。培育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成长为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新增家庭农场1501个。引导农民合作社打破城乡、地域、行业界限深化联合与合作,组建联合社311家。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构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带动农户实现组织化、产业化经营,增强其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引导各类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组织机制,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凝聚发展合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特点,增强发展和服务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入对接,建立产业联合体,形成企业联合作社、合作社联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到联合体所带来的红利。乐陵市瑞泽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使产品从“种”到“卖”形成完整链条,辐射带动周边超3000名农户就业,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15万元,成员年均收入从0.5万元增加到每年1.8万元。武城县利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创新“合作社+产业联合体+粮食商行+农户”模式,延伸产业链条。依托产业联合体,粮食生产成本下降15%~20%,成员平均增收2000~2500元。
创新服务模式。探索搭建线上管理平台,与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深度合作,依托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搭建区域性综合平台,引入金融保险机构线上打通服务管理链条,全面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以聚焦农业生产全过程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以联农带农致富增收为目标,坚持需求导向,推进资源整合,强化服务创新,试点形成“4+2+N”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联农带农模式。即,“4”是四级联创建体系,搭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农带农服务平台。“2”是成立乡村农业科技推广员、村级社会化服务信息员两支队伍增力量。“N”是产业联合聚合力,聚焦产前、产中环节,对接小农户,实施耕种防收服务,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精准满足农户生产需求;聚焦产后环节,对接企业,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为基础、合作社为纽带”的产业化联合体,综合统筹协调产、加、销等环节,延伸产业链条,促进生产节本、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作者单位:山东省德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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