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壮大服务主体,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其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要实践做法及成效
(一)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一是质量稳步提升。2022年,全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17224家,位居全国第一位,其中省以上示范社4083家;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达9920个,同比增长25.2%。二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强劲。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事民间工艺及制品开发经营的同比增长7.8%、3.4%、11.7%;从事种养结合、农业服务业的家庭农场较上年分别增长20.8%、60.9%;农业社会化服务从产前的农资供应,产中的机耕、机种、机防、机收等环节,拓展到产后的烘干仓储和订单销售等,从粮食生产向经济作物、畜牧养殖等领域延伸,如,阳信县等地探索了肉牛养殖社会化服务探索,烟台、威海等地探索了现代果园社会化服务等。三是促进主体融合发展。引导各类主体加强联合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组织机制,提升新质生产力水平。沂源县巾帼果蔬专业合作社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运营机制,聚焦“沂源红”苹果产业升级,建设高标准数字化苹果示范园204亩,带动群众更新果树品种500余亩,实现了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入选第四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
(二)夯实联农带农利益联结。一是开展试点探索新模式。山东省探索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遴选首批1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优化提升“服务组织+村集体+农户”的服务模式,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政治、组织优势,直接承担了服务组织的角色,如,高唐县三十里铺村党组织领办印象三十里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整合本村及周边村农机具、农机手等资源,建立“农机大院”,业务范围辐射到周边镇50多个村,每年为合作社实现增收29万元。二是创新金融信贷产品,破解融资“难、贵”等问题。联合银行等机构创新系列金融信贷产品,如“农耕贷”“强村贷”“归雁贷”“琴岛托管贷”“农业生产托管贷”等产品,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新质生产力,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农业生产托管贷”累计发放贷款4亿余元,“琴岛托管贷”累计投放金额达7.12亿元,支持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231家,涉及托管土地面积近50万亩,惠及农户5万余户。三是科技赋能强化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开发建立了农民合作社、全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名录系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管理系统以及辅导员队伍管理系统等,实现了线上填报、审核、统计分析等分级分类智慧管理服务。截至目前,各级示范社、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已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并实现统一赋码管理。
(三)打造高效辅导体系。一是多措并举,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全省以基层农经队伍为依托,以院校专家为牵引、以乡土人才为补充打造了一支8000余人的辅导员队伍。滨州市选聘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畜牧等9个领域288位专家,组建15支团队,为首批24个科技示范家庭农场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二是管培并重,提升指导服务水平。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对辅导员队伍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建立辅导员绩效评价制度,提升辅导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三是多方联动,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挂牌委托等方式,依托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服务中心或社会组织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服务对象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提升新质生产能力。
二、下一步建议
目前,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中,还存在创新型人才缺乏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两方面发力,挖掘新质生产力发展潜力。
(一)推进机制创新,优化政策支持。一是强化部门统筹。统筹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深入挖掘政策潜力,加大扶持力度。二是优化项目扶持。优先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场)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高质量发展,支持应用先进技术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建设等;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研发、技术装备升级等,推动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提升服务组织服务能力,集中连片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三是推进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将员工社会保险等缴纳基数、参保率纳入地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考核。
(二)强化培训示范,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内在动力。一是持续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方式,健全“辅导员+服务中心”指导服务体系,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打造高素质“带头人”队伍。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等培训项目,分层分类开展带头人培训,建立人才库,加强对青年带头人的培养和创业支持;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三是持续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家庭农场示范场三级联创工作,提高单体辐射带动能力;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力度,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四是探索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以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为切入点,指导各地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社会化服务标准,强化执行效果评估,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作者单位:山东省农村经济管理服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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