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明确发展思路,以实施“强村计划”为抓手,多措并举,不断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总收入、总经营性收入分别为581.24亿元、48.55亿元、23.80亿元。
聚焦联动发展,深入推进抱团共富。一是迭代“飞地抱团”。鼓励村集体与国资合作共建“飞地抱团”项目,优化项目运行机制,推动发展模式由债权投资向股权投资、债权+股权投资转变,确保参与村在获得即时收益的同时享受资产增值长远红利。二是发展物业抱团。引导、扶持村集体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或村留用地建设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库、职工生活服务设施等,鼓励村村抱团在优势地段购置厂房、店面、公寓等,开展物业租赁经营。支持村集体挖掘闲置、低效集体资产,通过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租赁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三是推进产业抱团。依托特色产业优势,组建实施有优质资源、有经营优势的乡村共富体项目,探索“村集体+农户”等多种联合持股模式,推广投资规模适度、见效快、风险低的共富大棚、共富菜园、共富码头等共富产业模式。
聚焦强村公司,完善市场运营机制。一是大力推进农事服务。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服务实体,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开展生产资料供销、农业机械服务、统防统治、技术咨询等社会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单独或联合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聚焦统一机械作业、育供秧、植保、烘干等服务环节,对粮油等主要农作物集成式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二是创新劳务服务增收。支持村集体领办、创办劳务服务实体,重点围绕劳务输出、物业服务、家政服务、来料加工和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等开展运营。鼓励各级政府向村集体领办、创办的劳务服务实体购买服务项目。三是规范强村公司运营。坚持“审慎组建、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原则,培育参与完全市场竞争的强村公司,建立健全入市审核机制,规范公司运行机制,确保强村公司健康发展。
聚焦资源盘活,因地制宜创新增收。一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支持村级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产生的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或由县、镇两级按收储价对村集体进行补偿。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标准地改革,归整一般农用地建设高标准设施大棚,打造成农业小微产业园、农创园,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支持海盐县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所得收益按有关规定用于所在村发展集体经济。二是大力盘活闲置农房。总结提炼“新乡邻”“蓝领公寓”“云管家”模式经验,推广村集体通过统一收储、统一修整、统一出租、统一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三是鼓励实施电商兴村。支持村集体打造特色产品电商平台,采取网络直播、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模式,销售当地新鲜农产品、预制菜、传统小吃、工业品等。推进电商专业村和示范村建设,大力培育农村电商人员,推广以村集体为主的“共富工坊+电商+平台”经营模式,开展品牌设计、品牌推广、产品营销等服务。
聚焦成果共享,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一是推进成员身份认定。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认定,形成股东成员、股东非成员、成员非股东三类人员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农“三资”管理。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级资金“非现金”收支、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大力推广代理会计下沉、劳务用工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和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深化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应用,提高农村“三资”数字监管水平。三是深化农村产权交易。持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和出让等统一纳入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实现“应上必上”。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等有效实现形式。四是开展股份分红。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指导有稳定收益的村经济合作社按章程开展股份分红,在让农户享受改革发展权利的同时,倒逼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聚焦要素保障,激发村级内生动力。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红色根脉提升工程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县、镇、村三级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收入挂钩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农村人才培育。全面实施“领雁计划”,深化推行“导师帮带制”,选好派好驻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提升村干部乡村经营能力。完善乡村人才扶持政策,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推进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引导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振兴。三是保障农村发展要素。根据集体经济发展的状况,及时调整优化对集体经济发展财政奖补和用地保障政策,加大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扶持项目储备和实施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发展项目给予优惠利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的强村公司,给予税收留成返还。
(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兴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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