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政策机制,支持村集体流转土地大力发展小麦、玉米、苹果、高粱、红薯、大葱等主导产业,有效破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想法、无资金、不敢干”的瓶颈难题,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牵头揽总,成立金融支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人行凤翔支行、驻凤各金融机构各司其职,聚力推进,探索建立了“专业银行贷款、农担公司担保、政府财政贴息、保险公司兜底”的金融支持模式。2023年,各金融机构为2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产业贷款2117万元,支持村集体流转土地发展粮食产业8.67万亩,同比增幅31.87%;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益6310.32万元,村均收益39.44万元,比上年翻一番。
二、主要做法
创新信贷产品,健全授信机制。全区各金融机构从贷款产品、授信政策、担保方式、利率豁免等方面展开调研,制定金融支持方案,积极与省行对接,按照商业可持续、风险可防控的原则,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设立专项信贷资金,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业务,全力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开展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小麦、玉米、苹果、高粱、红薯、大葱等主导产业。凤翔农商银行创新信贷产品,积极开发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林权使用权、农机具抵押贷款,在审批上建立绿色通道,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在利率定价上政策倾斜,优先支持立项批复手续完善、产业前景效益明显、符合绿色信贷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023年4月,向城关镇马村发放了首笔集体资产质押贷款135万元。工商银行凤翔支行创新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e贷”产品,简化贷款流程,向6个镇13个村发放贷款926万元。
拓展合作路径,健全担保机制。凤翔区人民政府与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复磋商,于2023年5月签订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合作协议》,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普惠制金融服务。陕西省农担公司凤翔办事处依据协议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项目及时跟进,迅速调查,指导整理担保资料19份;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贷后检查41次,掌握经营情况及异常变化,监督借款人按借款用途使用资金,落实好保后检查、风险预警及风险处置;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前提下,广泛开展政、银、担合作,不断创新产品、优化流程、改进服务,2023年1—9月在保余额1435万元,比上年同期翻了两番。
强化财政扶持,健全贴息机制。凤翔区委、区政府把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按照“财政资金输血+融资贷款造血”双驱动思路,投资1.12亿元,谋划实施有效衔接资金项目138个,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发展小麦、玉米、苹果、高粱、红薯、大葱等产业适度规模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予以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足额保障。贴息程序为: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区级审查拨付。2023年1—9月份,区财政兑付贴息资金43.26万元。
依托保险覆盖,健全风控机制。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质押物较少、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灾害影响、不确定因素多的状况,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贷款保险,分散融资风险,拓宽融资渠道。动员保险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拓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业务覆盖面,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对以生产小麦、玉米、苹果、高粱、红薯、大葱等为用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项目,按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方案要求落实财政补贴比例,有效化解经营风险。2023年,全区小麦种植面积62.94万亩,投保55.71万亩,玉米种植面积27万亩,投保23.84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投保率达到88.3%以上;推出了苹果、高粱、设施蔬菜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投保面积分别达到3.81万亩、1.43万亩、1.02万亩;区级财政落实农业保险补贴资金246万元,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达到80%;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兑现保险赔偿235.56万元,提升了村集体发展产业抗风险能力。
三、对策建议
针对风险评估不精准、财务管理不规范、贷款审批不便捷等问题,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明确贷款用途,强化风险管控。为防止发生新的不合理债务,确保村级组织财务良性运转,镇村两级必须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贷款管理,信贷资金要做到用途明确,合规使用。结合凤翔区产业发展现状和村级经营管理水平,当前信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发展小麦、玉米、红薯等产业适度规模经营,不得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偿还债务、购买理财产品等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各镇政府要及时跟进,强化监管,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经营活动取得实效。
规范贷款程序,严格债务管理。金融贷款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申请贷款前应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镇级审批程序。农业、财政、审计等区级部门要督促指导村集体规范财务管理,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依据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情况精准测算产业贷款需求并提出贷款方案;贷款方案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开公示,经镇包村干部、分管镇长审核,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信贷资金按规定缴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严格按贷款用途及支出流程申请支付。按照“摸清底数、核实确认、完善台账”的步骤,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开展一次债权债务清查,对违反规定而新增的不良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搭建赋能平台,跨界整合资源。鼓励每个金融机构至少结对帮扶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融资需求,充分利用银行资源、资金、信息等优势,全力支持村集体发展产业。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中粮集团、陕果集团、西凤集团等龙头企业建立上下贯通、区域协作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盟,通过产业联合、项目联建、信用联保、风险共御,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合发展。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定期分析,及时破难,形成金融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合力。
创新工作机制,简化贷款程序。坚持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构建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群众自治组织职能相对独立、功能相互支撑的乡村治理体系;督促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把握发展节奏,遵循集体经济发展规律,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想在前面、谋在实处,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经营规模,避免增加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率。各金融机构依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围绕金融服务体系和农业担保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金融政策和金融风险防范培训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和帮扶支持,做好金融风险防范技能、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简化程序、放宽条件,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实行准入门槛、授信审批、融资规模、利率优惠政策倾斜,量身定制支持集体经济发展专属信贷产品,以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助推乡村振兴。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陕西省现代农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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