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促进集体经济良性循环
时间:2024-11-04 02:37:16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林闽敏 字号:【

  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利机遇和城区区位优势及资源禀赋,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社,以联社为龙头,以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纽带,明晰股权设置,探索股份合作制改革路径,推行“集体参股、村企共建、合作开发”发展模式,实现企业的项目、资本、技术下沉到村,村集体资产、资源等要素融合到企业,促进村集体经济良性循环。

  一、主要做法

  1.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社

  水南镇涉农的乾滩、渡头、溪南、三班、水南、新兴 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将乐县综合农场共同登记注册成立水南镇股份经济合作联社。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对联社所持有资源资产进一步梳理,认定共有林地、耕地、店面、厂房、写字楼等价值16亿元的总资产。

  2.建立股份合作制度

  制定了《水南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社章程》,以股权份额作为本社成员单位参与收益分配的依据。

  3.明晰股权设置

  联社总量化成100股份额。其中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占股14股、占总股84%,将乐县综合农场占股16股、占总股的16%。

  4.单项目灵活实施股权认购和设置

  对于联社自行开发或与其它经济体合作开发的单个项目,各成员社自愿认购该项目股份份额,项目形成的收益按认购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二、取得成效

  1.盘活资产股份化,促进农村稳中向好发展

  一是通过整合资产资源,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社抱团发展,将乐县农信社向联社整体授信额度900万元;二是通过股份合作,形成一整套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经营模式,提高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决策、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程度;三是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实现整体规划运营,有效化解了长期以来的产权问题,促进农村稳中向好发展。

  2.量化股份比例,促进村场合作共赢

  一是成立林业公司。水南镇林地、林木资源区位有差异,由于各村人口不一,致使无法按村划分、更无法分山到户。为进一步盘活林木资产、解决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森林经营中的资金、技术、管理问题,提高林地单位面积产量,实现资产变资金,增加村财收入,由联社牵头成立水南联兴林业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各村林木资源。二是开展村场合作。国有林场协助联兴林业有限公司对现有700亩林木资源进行合理规划、设计、招标、采伐等。2019年以来,乾滩、渡头、溪南、三班、水南、新兴 6个村的林业收入达1535万元,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双增收”。三是联社与联兴林业有限公司合作。水南镇依托联社与联兴林业有限公司合作盘活林地等资产资源,鼓励和支持以农、林业为主,结合区域产业基地、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县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等方向,发展新的产业项目,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3.灵活实施单项目股权认购,促进城中村经济多元发展

  一是用好商业征用返还用地政策。征地村合理利用每个项目征地的10%返还用地面积,通过村集体自主开发,灵活实施单项目股权认购和设置,新建集住宅、商用、办公于一体的农民公寓,所得收益的70%按认购和设置股份进行分红,30%由村集体用于公益事业的积累和支出。每村每年还可获得30万~100万元的租金收益。二是发展服务业。各村依托自有农民公寓和新型小区建设,通过联社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水南镇振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形成的收益分配按原先认购股份的份额进行分配。三是村企融合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乾滩村投资184万元入股玉华文旅康养集团,合作开发鹭鸣湾水上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合作期限15年,净利润按40%分配给村集体。村集体在该项目所持有的股份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自愿认购,所得收益的70%按股份份额进行分红,30%由村集体用于公益事业的积累和支出。

  三、意见建议

  1.税费优惠

  对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集中居住点、民工公寓等,适当减免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对其提供的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金融服务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或参股项目的支持力度,创新信贷管理,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行浮动授权管理,优先安排信贷计划,在贷款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贷款期限、利率政策等方面从宽从优处理。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特点,创新专项贷款金融产品,依规探索开展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抵押、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复垦增加的用地指标抵押等贷款业务,积极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激活农村产权资本化,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和抵押担保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业务。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服务下沉至农村,支持种植养殖和特色农产品发展。

  3 .规范管理

  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总台账,实行台账管理。规范资产经营和资源发包程序,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农村集体合同管理工作。落实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防范经营风险。鼓励将村集体的各类补助资金转化为土地使用权、设备、商铺、房产等固定资产实施参股,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健全股权保底分红、薪金分红、收益分红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巩固农民“优先股”,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村集体和农民有效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利、参与重大决策,防止“大户”套“小户”现象。未经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不得举债建设新项目、新办企业和经济实体,防止不良债务产生。

  加强审计监督。强化村“两委”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布,防止发生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产资源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显失公平公正等损害集体利益的发包合同,依法进行纠正和规范。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严格监督考核。要进一步摸清当地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和薄弱村底数,列出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清单,因地制宜分年度逐村制定发展计划。县里把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各乡镇“一把手”工程,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集体经济项目培育、资产保值增值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与村干部政绩工程挂钩,建立村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仅要管好、用好、做好“三资”,而且要做到民主理财,杜绝身边“微腐败”。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