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地处福建省最北端,是全国产粮大县。全县农业人口35.82万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57.02万亩,土地流转率达52.28%。近年来,浦城县通过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了全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民增收。
主要做法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浦城县先后成立了县、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三级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正常办公,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制定有“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等规章制度,并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方便农民群众知晓。
强化信息支撑,建立土地流转数据库。全县各乡(镇)均建立了乡(镇)、村两级土地流转信息库,内容包括农户土地流转愿意、流转土地位置、面积、价格、流转方式、期限和联系人等信息资料。2022年,在已有的福农综合服务平台增加土地流转模块,接入南平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网,建立起市县乡一体土地流转信息网。在县、乡(镇)政务公开栏或电子显示屏发布流转信息,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支持、牵线搭桥。
强化有序规范,制定示范文本和流程。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格式,提供福建省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二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健全完善土地供给和土地需求流转程序。三是加强合同备案和鉴证。通过政策法规宣传,改变以往土地流转农户间自主协商、口头协议、一年一定的无序状况,保障了农户的合法利益。
强化制度建设,形成流转保障机制。近年来,浦城县先后制定了加快建设县乡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等方案,出台建立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等多个促进土地流转的文件,对规范土地流转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强化政策扶持,落实激励奖励措施。2018年,浦城县出台《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暨粮食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对连片种植水稻达300亩以上的流入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达3年以上,且种植推荐品种的给予每亩补助200元。2023年,出台《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十三条措施》,对当年新增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0亩以上的流入方,每亩补助200元(分三年补助),近几年累计发放补助资金400万元。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土地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种植。截至2023年12月,全县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在30亩以上的有26.13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7.65%,生产经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强化基础设施,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浦城县投资1344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6万亩。如今,全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3.06万亩,约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0%。通过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农民“种好田、多种田”的热情被激发,积极主动参与土地流转。一些原来生产条件较差,基本无人问津、面临抛荒的耕地,现在成了“抢手货”,加快了土地流转的步伐。
成效及启示
土地流转经营的规模化,便于机械化和优质稻的科研推广。2021年,福建省农科院在浦城县试点再生稻,带动周边农户种植再生稻1000多亩。而再生稻的推广,又促进了工厂化育秧、机插机收和自动烘干,实现水稻全程机械化,2023年浦城县水稻服务主体全程机械化面积达31.5万亩次。
目前,浦城县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中,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的纽带和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并逐步实现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科技化融合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遵循自愿原则。浦城县土地流转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一些家庭农场、合作社成员流转土地均由其自己与农户协商,乡(镇)、村组织无强制性要求,流转给谁、流转费多少,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因此虽然流转率高,但流转纠纷却极少。
做好宣传扶持。县乡两级政府、村级组织在流转中的角色是“引路人”,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扶持措施,发布信息、引导办理手续,促进规范流转,而无过多的人为干预。
坚持政策导向。流转土地必须农地农用。浦城县在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前提下,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了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水平。有效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食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得到了切实保障。
(作者单位:福建省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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