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辖7个县区、60个乡镇(街道办)、917个行政村、4541个村民小组、26.9万个农户。全市现有宅基地22.98万宗,其中闲置宅基地6659宗;占有一处住宅的农户有22.16万户,占有两处及以上住宅的农户有0.47万户,两户及两户以上共用一处宅基地的农户有0.09万户。笔者在调研梳理西宁市农村宅基地摸底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2020—2023年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经验做法进行研究分析,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具体措施。
主要做法
西宁市始终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农村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助推乡村振兴的要事来抓,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审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认真落实《西宁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审批管理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县区均已印发宅基地审批管理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成立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构53个,因地制宜以村组为单位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网格化管理机制,设有县级专兼职管理员12人,乡镇网格员147人,村级网格员(或协管员)1976人。
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为保障宅基地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自2020年来全市共落实各级资金1022.78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800万元、省级资金215.78万元、县区级资金7万元;湟源县作为全国、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落实各级资金955万元(中央资金800万元、省级资金150万元、县本级资金5万元),占全市各级资金总额的94%。
宣传培训逐步深入。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规范建房等相关政策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农户依法建房意识。累计发放宣传单页、手册、一封信等宣传品10.82万份,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标语等0.46万份,利用微信、QQ等平台发布或转发相关信息0.12万条。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深入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专业能力素质,确保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累计举办相关培训93期近5000余人次,其中举办专题培训班34期1948人次、“以会代训”形式开展培训59次2755人次。
保障村民建房需求。将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作为保民生的大事来抓,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清单,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宅基地审批情况月度、季度调度,适时开展督查指导,疏通审批工作难点堵点,畅通宅基地审批渠道,共审批宅基地176宗,有效保障了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积极推进湟源试点。推荐确认湟源县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及全省试点地区,全力推进改革试点。精心编制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制定任务分解表;建立“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主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两家共管,城乡建设等多部门协作,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领导和部门包片、乡(镇)包村的机制;因地制宜制定11项管理制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配套中央、省级、县级资金955万元;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开展宣讲会12次,发放宣传品5万余份,举办专题培训4期;组织调查摸清底数,完成9个乡镇146个村2.25万宗宅基地信息调查整理和数字化等工作,建成湟源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积极保障村民宅基地权益,审批宅基地68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8万余本。
启示与思考
基于对西宁市多措并举加强农村宅地基审批管理工作经验做法的启示,结合调研中发现的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紧缺、村庄规划不完善等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以下6条建议。
多措并举保障宅基地建设用地。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每年提出需要保障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需求,以需定保,对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计划指标单独安排,专项用于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单独组卷报批,实报实销,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在农村宅基地摸底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底数,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村民将闲置宅基地与其他村民自愿协商后有偿转让给有宅基地需求的本村农民,不断盘活闲置宅基地,避免占用耕地。
因地制宜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打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础。村庄规划对乡村发展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支撑保障作用,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统筹考虑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支持村庄规划编制,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将村庄规划编制需求及时上报政府争取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有序推进、务实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化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立足乡镇、村庄发展用地需求,以挖掘村庄存量建设用地为重点,严控增量,统筹安排布局住宅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资金保障积极筹措农转用费用。结合年初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需要保障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需求,提出本县(区)宅基地建设用地农转用报批费用计划需求,并向县(区)人民政府及时进行汇报。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据所提出的宅基地建设用地农转用报批费用计划需求,积极筹措专项资金,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专项资金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加大宅基地审批情况调度力度。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每月中下旬定期调度村民建房申请、审批宅基地、未审批宅基地等情况,重点对未审批的情况,从建设用地、村庄规划、勘测定界、农转用手续等方面,深入开展原因分析,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审批进度;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调度情况,对比分析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调度,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树牢依法建房意识。继续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宣传告知宅基地申请条件、布局要求、面积标准、用途管制、规划许可等政策规定,引导村民树立依法建房意识。点线结合,编制“宣传网”,在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办公场所悬挂工作机制、管理办法,摆放办事指南、一封信,在村务公开栏开辟宅基地审批管理宣传专栏,在乡镇内公路沿线的重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在固定墙体刷写宣传标语;动静集合,利用农村赶集、各类会议、工作入户等机会,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讲、点对点宣传;线上线下结合,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短信息、媒体网站等发布相关信息。
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督促指导县、乡镇整理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总结经验做法等相关学习资料,并列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计划,采取领学领读、观看视频等形式,持续开展学习。以县、乡、村业务人员、网格员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培训,重点培训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审批流程等内容,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依法管理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队伍。
(作者单位:青海省西宁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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