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的历史问题,整治农民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要求,陕西省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为抓手,“小切口、大深入”,按照5个阶段13个步骤的工作要求,全力解决集体经济合同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问题。截至2023年9月底,全省已收集登记合同72.9万份,涉及金额799.1亿元;已审查合同67.9万份,审查进度93.1%;审查发现问题合同57.2万份,占比84.2%;整改问题合同19.3万份,追缴合同欠款10.4亿元。
抓部署、建机制,全面推动合同清理
全省各级各部门高站位、严要求,全面部署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一是高规格谋划。省委、省政府将清理工作作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纪委监委将合同清理作为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任务重点推进。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实行厅级领导联市包抓、重点推动。二是高站位推动。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司法、发改、审计、自然资源、高院等9部门参与,建立协同作战的工作专班,联合印发实施方案,采取视频会+现场会的形式,联合动员部署,直接部署到县乡党委政府。三是高标准落实。各市县提级建立工作专班,西安、渭南、商洛和108个县区纪委监委直接参加专班推动工作。省、市、县三级共成立工作专班126个、印发实施方案165份、召开部署会议1812次,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抓主体、促落实,夯实清理工作责任
立足合同清理全流程,紧抓四个关键主体,落实合同清理责任。一是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115个县区由县(区)级党委政府将合同清理公告到村到组,公布纪委监委和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电话,合阳、旬阳、紫阳等县区运用融媒体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监督,力求合同捞干捞净,应清尽清。目前,全省已受理群众举报499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385条。二是夯实乡村干部实施责任。乡、村、组三级干部签订承诺书,以承诺倒逼乡、村、组、干部不打折扣执行政策,避免基层干部出现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淳化等地建立县级领导包镇联村机制,强化落实责任。三是明确职能部门推动责任。明确各专班单位工作职责、任务内容和政策要求,省级专班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培训,视频培训到镇到村。编印《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政策汇编》2500余册发放到县到镇,组织编撰合同清理政策问答,确保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清、方法明。四是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省纪委办公厅出台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十条措施,进一步强化合同清理工作;省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督导,县区纪委监委全部参与专班,推动形成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为合同清理提供有力保障。
抓关键、强管控,保障清理工作实效
聚焦关键环节,建立调度督导机制,实时反馈工作情况和问题。一是建立台账,比学赶超。推广“合同清收”微信小程序,充分利用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数据,建立县区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台账,与月调度的工作进度比对,形成可横向比较的县区进度台账。自2023年3月起省级专班每月一通报,让“走过场”的无法钻空子。二是紧抓重点,督导问效。聚焦合同清收、审查审计和整改纠错等关键环节,分阶段由省级专班单位厅级领导带队督导,发现问题,以整改促整治。各级开展督导检查3859次,其中纪委监委督导1364次,发现问题3906个,推动问题整改3341个。三是依托平台,引领推动。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陕西农经公众号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专栏,发布市县工作动态,促进比学赶超。建立专班信息简报制度,总结宣传典型做法和亮点经验,印发工作简报18期。
建平台、强规范,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一是梳理法律政策。聚焦困扰乡村治理的历史难题,梳理法律政策,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查整改指导意见,明确合同清理问题处理办法;编制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参考模板,供各地结合实际参考使用。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着眼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力度,制定《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实施细则》,出台《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三是搭建统一监管平台。联合省信用联社启动筹建“陕农经”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核算、监管、公示、统计、分析、决策一体化展示,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全方位、立体化、全过程的监管服务。
(来源: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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