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地处富春江下游,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6.5万人,农房15万幢。2020年以来,富阳区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现代化管理模式,提升宅基地规范管理水平,线上审批宅基地8174宗,有效保障了农民建房用地合理需求。
优化宅基地管理机制
明确管理职责
建立区级宅基地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富阳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区纪委监委、政府办、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杭州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等12家单位为成员的“富阳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建立内部联席会议、督查通报等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定期开展农民建房监督检查,联动推进宅基地管理。
构建宅基地管理规范化制度体系。富阳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民建房区域管理、资格条件、审批标准、实施流程、监督管理等要求,建立“1”个区级宅基地管理核心制度。同时,优化管控区建房管理、公寓房管理、党员干部建房监管、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等“N”项制度。将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编制成册,提炼形成区农民建房工作指引,为乡镇(街道)宅基地管理人员提供手把手、可操作的“1”个规范化教程,形成“1+N+1”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宅基地管理全过程规范管理。
发挥村级宅基地管理作用。富阳区指导村集体制定宅基地管理章程,规范集体宅基地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要求。春江街道八一村成立村建房领导小组、村镇规划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主管理服务组织,将宅基地管理作为集体重大事项,写入村规民约,使宅基地管理有章可循。
优化审批机制
破解建房用地“审批难”
开展宅基地线上审批。富阳区建设“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系统,将农民建房从申请审批到确权颁证细化为10个标准流程。户内成员信息与乡镇(街道)一户多宅信息、公安户籍信息、住建福利分房信息、民政门牌信息等相互关联,各环节串联审查,数据资料、审查意见、建房照片等在线运转,实现农户“审批不出村”,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农户从提出用地建房申请到审批完成时间缩短至25个工作日以内。
实行用地建房带图审批。富阳区统一制作农民建房通用图集20套,并实行建房带图审批制度。农户在提交宅基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设计方案或建房通用图集,由乡镇(街道)根据图纸,对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进行审查,作为后续监管的依据。为强化耕地保护,乡镇(街道)实行定点放样机制,邀请测绘单位到现场进行定点放样,避免农房建设过程中占用农用地。
强化宅基地审批信息和档案管理。富阳区不断强化农村村民建房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和建房档案管理,以压实审批责任,方便相关群众查询档案,为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监委等后续监管提供便利。审批资料录入“农民建房一件事”系统,放样、施工、验收、发证等各环节均采用系统留痕,形成农村村民建房动态管理信息数据库。用地建房审批档案按年度移交区档案馆,扫描入库,“一户一档”。
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规范农村建房行为
建立常态化部门抽查机制。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住建局定期开展全区农村村民建房监督检查,对全区24个乡镇(街道)按“各乡镇(街道)新建房屋抽样不少于5宗,审批资料不少于10宗”的标准开展实地建房及内业抽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抽查检查情况报送区主要领导,并进行全区通报,乡镇(街道)、村两级的宅基地规范意识和监管力度明显提升。
开展日常巡查。富阳区明确乡镇(街道)须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四到场”制度,每宗用地建房审批四至放样、砌基验收、施工跟踪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记录并上传至“农民建房一件事”系统。在村级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组建村级建房监管巡查队伍,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工作,实时掌握在建农房动态,做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推动宅基地监管“全民参与”。富阳区升级“三色卡”施工公示牌制度,推出“云监督”模式,干部户用红牌、党员户用黄牌、普通群众用白牌,通过规范悬挂不同颜色公示牌,让建房户亮出身份,让农房建设在“阳光”下。同时依托“农民建房一件事”系统生成“农民建房公开码”,在公示牌上设置二维码,群众可以通过扫码的方式,查询房屋的申请审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工匠信息等情况。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多种形式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探索农户适度聚集办法,打造现代式杭派民居。富阳区围绕富春山水,多种方式引导建设现代式杭派民居农居点。场口镇东梓关村建设回迁房46幢,经建筑设计公司设计,其三层的白色建筑错落布局,三三两两形成12个组团,保留了传统江南民居的神韵。富阳区抓住时机,在东梓关村举办富春江江鲜大会,吸引成千上万的游客一品美味江鲜,让“网红明星村”变身为“网红发展村”,带动农民增收。
开展公寓房建设,保障农户合理居住需求。富阳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建公助”公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村集体作为实施主体,依法办理各项用地、建设等手续,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寓化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户。农户可根据分摊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办理不动产登记。
规范宅基地流转,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为盘活农村闲置房地资源,富阳区积极推动闲置农房盘活数字化建设,精准识别年用电量低于50度以下的农房,经乡镇(街道)核查后形成全区闲置农房信息数据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实施意见》,确立自主经营、整体运营、整治利用等5种盘活模式。制作富阳区闲置农房租赁示范合同,以业务指导、资金补助、媒体推广、编制闲置农房招商手册等方式对闲置农房租赁引导支持。湖源乡依托网红“龙鳞坝”和乡村旅游,实施“拯救老房计划”,流转、修缮老房20宗,以“老房+工坊”形式,发展研学、文创、特色产品等业态,打造老街商业街,建立“共富工坊”4处,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建设农家乐、民宿99家,2023年带动农民增收4200万元。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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